Ps:寫的比較傷感,提前寫死一個人,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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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天浩聽得出來陸筱敏口氣中的黯然神傷。
不過怎麽說,她和高洋之間畢竟有這麽多年感情,雖然最後階段夫妻反目乃至離婚,但高洋一死這消息一傳出,還是對她有巨大的衝擊力,讓人不由自主地感傷。
更何況就算離了婚,高洋還是小虎的父親,總歸和陌生人的觀感是不一樣的。不管陸筱敏對高洋是不是充滿了恨意,她起碼不像普通離婚人家一樣,提起前夫就恨不得他去死,她至少沒希望高洋倒霉,哪句好自為之也不過是下意識的提醒和規勸。
她只希望高洋汲取教訓,和小雪能把日子過下去,不要再折騰了,沒想到會是這樣的結局。
就連常天浩自己,也是唏噓不已,無論他與高洋之間有過什麽不快,現在都塵歸塵、土歸土了。
但必要的寬慰還是得說:“讓超哥先去看吧,這還不一定是確切消息……再說,從他走上這條路開始,他已在錯誤的道路上走太遠了,以至於無法回頭,我本來希望他逃出去能有一個嶄新的開始,誰知道造化弄人,唉……”
陸筱敏點頭,然後輕聲道:“你也留意一點,表舅李恆和新世紀也知道了這消息,可能還要牽扯到你。”
“我?”常天浩怒了,“這關我什麽事?又不是我害他的……8月底離開錢塘後,我和他們半點關系也沒有了。”
“但,他們說你有一筆和高洋聯手操作的交易並拿到了錢,這裡會有麻煩,具體我也說不出來……”陸筱敏道,“說不定過兩天要給你電話。”
“好吧,兵來將擋水來土掩了。”常天浩柔聲道,“你好好休息,把孩子管好,噩夢終究會過去,不要嚇著孩子。”
遲疑了半天,陸筱敏低聲道:“我打算去見他最後一面,不管怎麽說,都做了這麽多年夫妻……”
“是該去一趟,路上當心,多和超哥聯系。”
陸筱敏提起的這件事對常天浩來說還真是個不大不小的麻煩。
隨著帳目清點推進,新世紀方面已把高洋去年來對自營盤資金的挪用情況都查了清楚,特別是香港危機中高洋挪用自營盤情況也清點了,本來單位資產沒少,人也掛了,這事就不該追究,但問題出在李恆咬著新世紀不放。
李恆的理由很直接:雖然這次損失是他和高洋間代客理財的事,虧400多萬他認了,但最後被挪走的83萬完全是新世紀管理體制失去製約導致的,不管高洋死不死,他都要求新世紀連帶賠償。
新世紀方面對此沒法推卸責任,畢竟高洋是法人代表,操作虧損可以說是你們私下違規,這挪用就擺不脫嫌疑了。但讓他們賠款83萬也不能接受,總公司非炸鍋不可,於是負責清點、準備接收營業部管理的薛總監提了意見:把常天浩分到的那100多萬追回來。
他的理由是:這筆收益是以挪用後的自營盤資金為本金取得的孽息,既然本金歸屬新世紀毫無疑問,那隨之產生的孽息也該歸屬公司,高洋又不擁有對這筆資金的實質控制權。
隻要能拿到這筆款子,那就可以補李恆的窟窿,劉副總等人考慮片刻後同意了這說法並向錢塘專案組提出追加常天浩為案件相關利益人。
放下電話,常天浩火了,新世紀這幫王八蛋太特麽不是東西,這都八竿子打不著的事都能扯到自己?真是醉了!
於是他直接操起電話給李恆打過去:“李總,新世紀居然還要我還錢,說要用我的錢來填你的窟窿,天下有這麽滑稽的事麽?”
李恆打著太極道:“常總,這種事呢我也不想的,你看,我不是也沒打電話給你?我隻管新世紀要錢而已,至於他們管不管你要錢,我控制不住啊……”
常天浩勸他:“這投機的事本來就有風險,我第一次幫你代客理財,你賺了150%的利潤,後來高洋幫你操作,也陸續弄了上百萬利潤,這一筆400多萬就算虧完,整體而言你還是賺的,何必這樣咄咄逼人呢?”
李恆歎起了苦經:“你有所不知,我自己這部分錢好說,畢竟你說的不錯,整體下來我還是賺錢的,一咬牙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過去了。但問題在於這次500多萬本金裡還有100多萬是另外兩朋友的,他們是信任我才跟著投過去的。這下好了,顆粒無收,老本都虧完了!吃肉時他們沒趕上,挨打時他們都趕上了,他們現在煩著叫我補償他們。
我特麽自己虧了400萬不說,還要再賠他們100多萬?我冤不冤啊?所以你也別怪兄弟,我也是沒辦法……親兄弟明算帳,錢這王八蛋不是好東西。”
沒錯,李恆自己整體並未虧損,可讓他再掏錢貼補朋友,還是貼補100多萬,他肯定也不願意。
常天浩無語:“那你讓我拿錢出來我冤不冤啊?”
李恆皮笑肉不笑道:“這沒辦法啊,常總,問題總要解決!再說,我沒管你要錢,是新世紀不要臉在管你要錢,你不能因為新世紀管你要錢就反過來勸我放棄追討權吧?我都已讓步很大了,500多萬都讓步到83萬了!”
果不其然,2月2日上午,高洋專案組打電話給常天浩,態度很客氣,但意思很明確:常天浩作為高洋一案涉及人員,需要回趟錢塘配合調查。
一開始警方對新世紀提出讓常天浩涉入表示詫異,認為這些人腦子有病,有必要對一個大一學生大動乾戈麽?不過稍微一查他們就驚訝地發現,常天浩的能量還不小:不但在大地期貨帳目上有2000萬資產,還成立了息壤投資。
決不能僅僅用一個大一學生來看待他,更何況他們還檢索到了常天浩在《改革月報》上發的文章,斷定他應該很有來頭,所以態度還算客氣。
更何況,常天浩又不涉及犯罪,他隻是單純因經濟糾紛而產生相關,最多就是配合調查的節奏。
事態演變最關鍵的核心因素是抵達昆明的超哥認出那具屍體確屬高洋,核心依據是三個:一是燒了大半的皮包和大量人民幣――這屬於高洋弄走的30萬;二是死者身上金利來的皮帶扣――超哥認出屬於高洋;如果說這些還屬間接證據的話,那死者牙口中的一顆陶瓷補牙更加明證,超哥記得高洋還和他抱怨過補牙後各種不舒服的事。
既然身份明確,那就沒什麽好說了,超哥大哭一場,簽署了知情書。
實際這種聲明應該由直系家屬來簽,但警方知道再去老家找家屬就更麻煩,為了快速結案避免節外生枝,最後讓超哥同意代簽。
但在代簽《同意火花書》前,超哥想了想不敢造次,萬一鬧出糾紛來他將來吃不了兜著走,還是給高洋弟弟打了電話,將整個案情都告訴了他,問他要不要來見最後一面?誰知他弟弟驚恐不安地拒絕了,說讓超哥代辦。
沒辦法隻能再打給高洋的妹妹,後者倒大哭了一場,但一個姑娘家遇到這種事也慌了神,不知道該怎麽辦。隻說先和父母講,然後再給超哥回電話。
但淒涼歸淒涼,該通知到的還是得通知到,他讓依依給小雪通了氣,後者當即就哭暈過去,醒來後表示要來昆明看,但她現在這虛弱的樣子怎麽上路?
依依隻能流淚哭勸:“小雪,不要去了……人死不能複生,節哀順變吧。”
當天晚上,高洋的舅舅打通了超哥電話,話說了一堆,但最後意思很明確:他們就不過來見最後一面了。
一來高洋父母已經病倒,兩個弟妹要在身邊照料;二來高洋還不是普通的車禍身亡,是有案件牽扯在身,他們覺得丟臉;三來也希望不要再鬧得沸沸揚揚,盡可能維持住,否則高家在村裡就抬不起頭了。
歸根到底一句話:請超哥幫忙料理後事,墳墓也修在錢塘,他們到時等事態平息再來。
超哥在電話裡機械地點頭應承,掛斷電話就在賓館裡捶地痛哭:“兄弟啊兄弟,你看看你……為什麽不肯聽我勸呢?現在這樣多淒涼?你老家唉……隻有兄弟最後送你一程了。”
他本來還想打電話給陸筱敏,問她要不要帶孩子來見最後一面,後來想了想放棄了:小虎還小,見這種場面記憶過於深刻,對他成長不利。
不過第二天一早, 陸筱敏打通了他的電話,說她已在昆明,打算見高洋最後一面。
超哥倒沒想到陸筱敏會來,見面後也不知如何開口,兩人默然無語地進了殯儀館。
在殯儀館專業人員幫忙下,高洋遺體已換上了嶄新的衣物,遺容也做了一定修飾處理,陸筱敏雖然也有了心理準備,但還是忍不住痛哭一場。
10點鍾,火化時間到了,殯儀館問兩人還有沒有東西要“送給”死者的。超哥拿了張茅台酒標簽塞進高洋胸口袋――他記得這兄弟還喝酒;陸筱敏想了想,寫了張紙條讓超哥塞進去。
超哥偷偷摸摸打開一看,上面隻有兩個字――“愛過!”,他歎息著放好,然後失魂落魄地等待一切都化為飛灰。
人,赤條條來,最後赤條條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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