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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世校草》第四章 不堪1擊
  話釋前疑。

  行事一向極有分寸的南宮不易,為何會在“新星杯”決賽這樣的關鍵時刻,遲到達七十分鍾之久?

  原因無他,正是被“路見不平,拔刀相助”所耽擱。

  由於承辦“新星杯”決賽,A市一中決定放假一天,全員觀戰助威。

  “偷得浮生半日閑”的南宮不易,從離校不遠的家中返回賽場之時,卻撞見了令人發指的一幕,當即憤而出手,因而耽誤了些時間。

  ……

  六名小混混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行強搶奪之事!

  而搶奪的對象,卻是一位騎著三輪車叫賣饅頭的大姐。

  街頭拐角處傳來的呼救、哭喊聲,讓正騎著自行車狂奔的南宮不易,陡然停下身來,當即尋聲而去。

  入眼所見,不由怒火中燒。

  原來,一名三十余歲,衣著極為寒磣的大姐,正屈身躺在地上,兩手死死抓著一隻不大的錢袋。

  六名小混混有的爭搶錢袋,有的對那位大姐拳打腳踢。有的則對圍觀路人怒目而視,極盡威懾恐嚇之能事。

  ……

  見南宮不易疾衝而至,負責警戒的兩名小混混當即厲喝道:“小子大膽!連‘斧頭幫’的事都敢插手?”

  “‘斧頭幫’?哈哈,沒聽說過!大膽?爾等光天化日之下,竟敢當眾搶劫,膽子還真不是一般的肥啊!”南宮不易一面仰天狂笑,一面繼續向前疾衝。

  那兩名小混混素來橫行霸道,哪裡會把南宮不易這樣的學生模樣之人放在眼裡?

  當下齊齊一聲大喝:“乳臭未乾的毛頭小子而已,也敢強自出頭,怕是不知死字怎麽寫的?”

  言未畢,兩把鋒利而短小的斧頭已然劈面砍出……

  好個南宮不易,在圍觀人群的驚呼聲中,身形倏地一晃,一個“移形換位”,不但成功閃過兩把呼嘯而至的斧頭,而且已然不覺間轉至那兩名混混身後,三人頓成背靠背之勢。

  隨著一聲暴喝,南宮不易雙肘猛然後擊。

  但聞慘呼連連,伴著脆響不斷,兩名混混已轟然倒地,幾番掙扎,卻再難爬起。

  顯然,背脊受傷較重。

  其余四名混混見勢不對,頓即停止旁若無人的搶奪、踢打,隨著領頭者一聲呼哨,四人各自掣出一把小斧,凶神惡煞地圍向南宮不易。

  ……

  圍觀之人見狀,為南宮不易這個見義勇為的小夥子擔心之余,無不遠遠避開。

  他們雖然對六名小混混的惡劣行徑深惡痛絕,但由於隻是普通人,不得不明哲保身,都隻是敢怒不敢言。

  當然,也有好心者唯恐鬧出人命,立即悄悄的背著他人撥打報警電話。

  然而,卻是多慮了!

  以南宮不易此時的身手,對付區區幾名小混混,又何懼之有?又哪裡存在什麽危險?

  當即主動出擊,毫不猶豫的大打出手。

  ……

  南宮不易之所以不等警察前來,就迫不及待的出擊,主要是因為時間已然來不及。

  其一,“新星杯”決賽早已鳴哨開球。

  缺少了他這名絕對主力, A市一中恐怕難以摘取桂冠。

  對於最後一次參加“新星杯”的南宮不易來說,當然不願留下任何遺憾。

  其二,無意此刻與派出所打交道。

  作為警局常客,南宮不易非常清楚,警察到來之後,無論佔理與否,勢必都得前往派出所一趟。

  不管怎麽說,

像他這樣的“好市民”,筆錄總得配合完成吧?  因此,他必須速戰速決。至於事態的後續發展,一切待參加完“新星杯”決賽再說。

  ……

  好心人的報警電話堪堪打完,這邊的戰鬥已然結束。

  出乎眾人意料,那位身材削瘦、見義勇為的小夥子,不但未遭受任何危險,反而贏得相當輕松。

  但見其身法形如鬼魅、出手快如迅雷,閃轉騰挪之間,已然將四名長相凶惡的混混打倒在地。

  南宮不易雙拳一抱,向四周團團一揖:“警察如果到來,還請叔叔伯伯、阿姨大姐為今日之事做個見證。一人做事一人當!我是一中高三的學生,名叫南宮不易,現有急事要辦,隻得先走一步了。謝謝各位!”

  爾後,對兀自躺在地上痛苦呻吟的六名小混混冷喝道:“這次暫且饒過爾等,如若再犯,必定打殘!”

  言畢,南宮不易迅速騎車離去。

  ……

  南宮不易走後,一些膽小而又毫無正義感的民眾,生怕惹禍上身,當即也悄然溜走。

  隻余下一些正氣十足之人在原地議論紛紛。

  “南宮不易?他就是南宮不易?”

  “聞名不如見面,果然是一位不錯的小夥子!”

  “哈哈, 混世魔王,當真名不虛傳!這幾個不長眼的家夥,撞上他也算是倒了八輩子血霉了。”

  “罪有應得啊!光天化日之下,竟然敢行當眾搶劫之事,太無法無天了。”

  “一中的第一校草啊,厲害!厲害!!”

  “難怪小夥子名氣那麽大!學習成績優秀、體育特長極多不說,僅憑這身功夫,就很是了得!以一敵六啊,而且還是空手對斧頭,太生猛了!”

  “這小子年紀輕輕,行事如此果決,卻又極有分寸,前途不可限量啊!!”

  “沒錯!就憑這份敢於擔當的勇氣,就極為難得。”

  ……

  在眾人吵吵嚷嚷的議論聲中,膽小怕事的當事人――那位賣饅頭的大姐,卻準備悄悄溜走。

  然而,卻被正義感爆棚的民眾生生攔住。

  作為事主,她怎能不留在現場?

  如果警察到來之時,隻有“被告”沒有“原告”,該如何處置?

  一方苦苦哀求,急於脫身事外。

  一方正義凜然,耐心勸說不休。

  正僵持間,突聞警笛大作,正是離此地最近的派出所接警而至。

  在短短數分鍾之內,警方即已到來,出警不可謂不迅速。

  而且一來,就是三輛警車、十名警察!

  就連派出所第一人――所長,也赫然在列。

  可見,警方對涉黑涉惡案件極為重視。

  所長名叫曹正操,年約三十五六歲年紀,是一名轉業軍人。由於其恪盡職守,出警迅速,做事雷厲風行,所以人稱“一陣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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