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段時間,你姥姥對我幾乎是寸步不離,生怕一個不留神我會跑了,然而,她做的最讓我接受不了的事兒是,竟然生出了讓我和金家林生米煮成熟飯的心思。
她是我的親娘,哪有親手給自己的女兒下藥的道理?可她就那麽做了,如果不是我以死相逼,大概,我就和金家林在一起,最終嫁給他了。
為了讓自己清醒,我咬破了自己的十個手指尖兒,金家林被我的行為嚇著了,最終沒對我動手,而你的姥姥,卻因此把我狠狠揍了一頓,她覺得,只要把我揍怕了,就一定會依著她的意思來了。
而在此之後,她又做了一件兒讓我更無法接受的事兒,為了防止我逃跑,她把我的衣服全藏起來了,還找了幾個壯實的村婦,把我身上的衣服全剝光了。
呵呵……”說到這兒,趙新月冷笑兩聲,“誰能想到,做母親的會這樣對待自己的親生女兒?讓幾個看自己女兒不順眼的女人,把自己女兒的身上掐的青一塊紫一塊的,卻說自己的女兒是活該。
她為了拿到彩禮錢,已經是無所不用其極了,說實話,如果逃不出來,在她逼著我嫁給金家林的時候,我大概也就自殺了,而當時讓我強撐著沒有自殺的原因,就是你的父親。
我對他還是心存希望的,哪怕他沒有回來找我,我一直深信他是有不得已的原因的,所以,我必須找到他,告訴他關於你的事情,我不能讓他這一輩子都不知道你的存在。
那段時間,我每天心心念念的就是找到機會逃跑,而你姥姥知道我的脾氣,心心念念的就是看好我,盡早把我嫁出去,她好踏踏實實的拿到剩下的彩禮錢。
我最終能逃出來,是你大姨幫了忙,那天你姥要去找金家林商量婚事兒,就把她找了過來,讓她幫忙看著我,最終在我的苦苦哀求下,她放走了我。
現在想來,她放走我,根本就是因為愧疚,可當時,我特別感激她,一開始,是怕你姥姥找過去,我沒敢跟你大姨通信。
後來,我找到了你爸,結了婚,日子安定下來了,我就給她寫了信,告訴了她我的詳細地址,讓她不要告訴你姥姥,並且告訴她,有事兒的時候,可以聯系我。
我接連給她寫了五封信後,她才終於給我回信,告訴我,把我放走後,她就嚇得回了家,然後,你姥姥跑她家裡去鬧了一場,害的她被婆婆更不喜了,所以,讓我以後不要再跟她聯系。
從那以後,我只在家裡裝上電話後,給她寫過一封信,讓她有事兒的時候可以打電話給我,我做這些,是因為我真的念她的情,只是我沒想到,她竟然是騙我的罪魁禍首之一。”
講到這兒,趙新月神色殷殷的看向宗貝,“貝貝,這就是當年所有的事情,包括之前你所知道的,應該算是全部了。”
韓延輝心疼的看一眼妻子,轉而又看向女兒:“貝貝,這件事兒,你媽除了見到我的時候,跟我講過一遍,這些年,我們從來都不會提起來。
畢竟那段記憶,實在是太痛苦了,她今天願意主動提起來,說出來,不是那塊傷疤已經恢復,而是,生怕你誤會她不把你放在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