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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的反攻》二十三:光鮮的世界
  小胡同的家依然如故。低矮潮濕,四面透光。雖然簡陋,但我住在這裡,起碼有自己的尊嚴。

  回到小胡同後,我跟原來一樣過著白天擺攤、晚上碼字的日子。我以為,這種日子就可以這麽平靜的過下去,誰知藍雪三番兩次的跑上門進行糾纏,甚至恐嚇我。

  “吳之凡,你想當縮頭烏龜,在這裡躲下去?這是不可能的!我會讓你見識見識老娘的手段,讓你知道什麽是真正的女人!”

  “殺了人,想裝出沒事的樣子,這怎麽可能呢?你是警方重點監控的人物,請注意你的身份!你注定在我面前沒有自尊!”

  哈哈哈哈!每次大鬧一場,藍雪總是狂笑著,大踏步走出小胡同,然後駕著白色的寶馬X6越野車狂飆而去。

  時間長了,我總覺得這不是辦法。該如何應對?

  我想到了離婚。

  我覺得結束這段荒唐的婚姻,才是改變生活、改變命運最好的方式。我去了一趟公安局,找到李歡,說明我的觀點。

  “我要離婚!這場婚姻本來是荒唐的。我必須結束它,況且我跟她的婚姻本來是一段虛假的婚姻,這嚴重干擾了我的生活!”

  李歡坐在辦公室,吧唧吧唧抽了半天的煙。一直不願意回復我的問題。

  在我再三的懇求下,李歡才說出自己的意見。

  他問:“你是不是戀愛了?”

  我搖搖頭。

  他笑:“你既然沒戀愛,慌什麽慌?這麽跟你說吧?在任務沒結束前,我沒有權力改變這個事實,除非,這場婚姻真的影響了你的生活。不過,我得提醒你,你現在的身份,仍然是殺人凶手,我勸你好好配合警方辦案,不得泄露我們之間的秘密,否則對你沒有任何好處!”

  得到這樣一個結果,是我萬萬沒想到的。

  回去之後,我忿忿不平的想,好吧?不就是一個女人嗎?不就是沒戀愛嗎?那我就找一個,讓你們瞧瞧!

  自回到小胡同後,隔壁的王寡婦就幾次過來幫我收拾被褥,還幫我把家打理的井井有條。我見王寡婦人不錯,便把主意打在她頭上。

  我認為,如果我跟王寡婦結婚,日子還算不錯的。

  王寡婦22歲死了男人,連個孩子都沒有留下,一個人住在低矮的瓦房靠賣奶茶為生。

  王寡婦只有28歲,長得白白的,身體頗為豐腴。特別是她那凶前傲人的高峰,總一種泰山壓頂的氣勢,任何男人見了她,都被她凶前的山峰壓得喘不過氣來。

  別說,我跟王寡婦挺有緣的。

  我住過來後,她的門口總有不三不四的人,我及時出面,將那些浪蕩之徒攆跑了。而她出於感激,也總是幫我做些縫縫補補的活兒,我的衣服破了,她幫我修補衣衫,她有個扛煤氣壇子買米的活兒,我也總能及時出手。

  可以這麽說,在小胡同的這些年,我們是互相依靠走過來的。

  王寡婦雖然跟我沒有任何關系,可我們不是親人,甚似親人。

  當我把內心的話說出來時,王寡婦當時驚呆了。

  我說:“小美,要不,我們搭夥過日子吧?”

  王寡婦叫王小美。

  她便呆若木雞的站在我面前一動不動。

  我催促了一下,她像一個母狼呼嘯出門,躲在隔壁的小屋子內嚎啕大哭。

  我以為王小美不願意,是我多情了。誰知她哭了二個多小時,便興衝衝的跑過來對我說:“我等你這句話,

已經等了五年了!”  就這樣,我跟王小美算是好上了。

  不過,我們沒住在一起。我跟藍雪之間的婚姻,她是知道的。我跟王小美發過誓,只要跟藍雪離婚,就馬上跟她補辦婚禮。

  第二天上午,我把王小美如願如償的把帶到公安局,指給李歡看。“這是我媳婦,現在你該相信我戀愛了吧?”

  李歡當時驚得下巴都快掉下來了。

  “你....你為了跟藍雪離婚,就找了這麽個貨色搪塞我?我說吳之凡,你也忒忒哪個了吧?”

  “我怎麽了?”我用咄咄逼人的眼神看著李歡。

  李歡說:“婚姻大事,豈非兒戲?我已經看出來了,這個女人,是你從大街上隨便找來的。”

  在李歡看來,王小美與我的懸殊太大。

  王小美雖然有女人味,可臉上掛滿了風塵。這樣一個年齡比我大的女人,在他看來,怎麽也不合適。他固執地認為,我這樣做,是來搗亂的。

  “去去去,吳之凡,我手頭正忙,你帶著她出去吧?不要什麽女人就往公安局帶!”

  李歡的態度激怒了王小美。她叉著腰威風凜凜的站在他面前,咆哮:“喂!我說你這個同志,我就怎麽得罪你了。自我進了這個辦公室,你就橫挑鼻子豎挑眼,對我不滿意。拜托哦,我又不是跟你在一起!”

  王小美越說越帶勁,指著李歡的鼻子就罵開了。

  “你這哪裡像警察?完全是以權謀私,妨礙人家的婚姻愛情家庭嘛!人家跟什麽樣的女人結婚,關你啥事?哪條法律不允許找像我這樣的女人了?我有什麽好, 難道你一清二楚?我能讓他醉死夢生,你知道嗎?當男人,連這點門道都看不出來,我看你白活了!”

  王小美的一番話,說得李歡臉上白一塊青一塊紫一塊。

  我見刑警隊的氛圍很緊張,趕緊拉著王小美出門,我怕再生事端。

  我帶著王小美這一鬧,徹底轟動了整個公安局。

  南陽縣公安局長謝劍天來到了刑警隊,詢問事情的經過。

  李歡等人惱著臉,把我帶王小美過來的事完完整整說了一遍。

  謝劍天當時就派刑警隊對王小美進行了抓捕。

  十幾個警察駕著5輛警車,將小胡同堵得水泄不通,當著我的面,把王小美給帶走了。我當時以為,這只是典型的權力辦案,可後來李歡把王小美的卷宗擺在我面前,我才知道,抓王小美並不是因為她大吵大鬧,而是另有事犯在了警察手中。

  你們猜王小美犯了啥事?

  她居然是隱蔽在小胡同的暗女支。

  白天賣奶茶只不過是招攬女票客的手段,晚上才是她出去活動的大好時機。這麽多年來,她固定的客戶達到了一千多人。遍及南陽縣每個小區,獲取的資金達到了26萬以上。難怪她這麽多年,隻賣賣奶茶,就能把生活過得有滋有味的。原來還有這樣的一面。

  我和王小美的事徹底完了。我自認為,我再怎麽落魄,也不至於找個小姐過日子。

  李歡如此對我說:看人不能看表面,在這五光十色的世界裡,很多人都衣表光鮮的活著,實際乾出的事齷蹉不已,你不能被表面的現象所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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