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著床上十幾張銀行卡,我有點恍然入夢的感覺。
媽的,有錢人一擲千金,到處都是錢。沒錢的人做牛做馬,也只能維持溫飽。
我裝出一副難以置信的樣子,對丫頭說:“我不信,這些卡說不定是空卡,哪裡有你說的那麽多錢?”
沒辦法了,只能裝出一副沒見過大世面的樣子。這樣有利於掩護自己。
丫頭聽了,大笑。
笑得喘不過氣來。
“么叔,這點小錢,還值得你這樣!放心,只要我們在一起,保你吃不完的山珍海味用不完的錢!”
艸!丫頭把我說成這樣,我真有點生氣了。
但
我不能生氣。
如果生氣了,那就露出了破綻。
沒辦法了,只能裝出一副小人的樣子。對丫頭阿諛奉承:“那成,只要你給我錢,我就老老實實在你身邊乾!”
說完,又表露出一副左右為難的樣子。“不行不行,我是有家室的人!如果藍雪知道我這樣,保不準要跟我離婚。再說我來T國,是來尋老婆的!”
“咯咯咯!”丫頭仰頭,又是一陣狂笑。
“么叔啊么叔,沒想到你還是個情種!到什麽時候了,你還想著她?你知不知道,她現在是我爹地的寶貝疙瘩,我爹地對她百依百順,他們倆快訂婚了!”
丫頭的話一落音,我就跳了起來。
“真的?那個老混蛋要跟藍雪訂婚?”
“真的!一個星期後,在凱撒大酒店!”
“她知不知道她是有家室的人啊?這樣是重婚罪,重婚罪,懂嗎?不行,我得找她,把事情說清楚。”
這次,我表現的半真半假。我還真沒想到藍雪會跟楚顏高那個老貨訂婚。盡管我心底,一再叮囑自己:這是假的,假的!
但我還是忍不住要生氣。
我衝出房間,匆匆往外面走。
丫頭跑出來,把我拽進房間,又把門關好。
“你在幹什麽?你想找死?那個老混蛋正在四處找你呢?你要是這樣找上去,那不是自投羅網?”
“那我跟他拚了!殺父之仇,奪妻之恨,那都是不同戴天的!”我在丫頭的面前,說的義薄雲天。
我的表演贏得了丫頭的喝彩。
丫頭情不自禁的對我說:“大丈夫!么叔就是愛憎分明的大丈夫,大英雄!不過那個藍雪已經對我爹動心了,你就別癡迷不悟了!這女人啊!一旦移情別戀,你再想挽回來,她也不會回來。如果你強求,她會恨你的!再說藍雪是什麽人,我很清楚,她就是那種愛慕虛榮的女人。這樣的女人,有什麽值得你死心塌地!?”
丫頭耐心的跟我做工作。
我在房間走來走去。裝出一副艱難的樣子。
丫頭看著我,說:“你就別想了,天下的好女人多的是!比如,我就是一個!你看,我怎麽樣?”
說吧,丫頭站在原地,轉了一圈。
她穿著鏤空的白毛衣,裡面是黑色的緊身內衣,外加修長的雙腿。說真的,真的很漂亮。有點天真無邪的感覺。
我有點恍惚了!
不住地問自己:楚顏高那個老混蛋居然會養出這樣純真的女兒?莫非,這是我的錯覺?
很快,我做出了判斷。眼前的這個小丫頭,已經被情所困了。她喜歡我。從她的表情,語氣,一舉一動,都可以看出來!
我不是小孩子了,已經經過很多東西。
這一點還是看得出來的。 楚如煙見我癡迷不悟,繼續勸道:“那個藍雪有什麽好的?她愛慕虛榮,她什麽都沒有,她還是我爹的敵人!要不是我爹迷上了她,她早死了!”
丫頭的話,暴露出一個驚天的秘密。犯罪集團仍然懷疑藍雪。
那麽藍雪答應跟楚顏高訂婚,會不會跟我一樣,是一種權宜之計?
我想,應該是。
我思索了片刻,咬牙切齒的對丫頭說:“她不仁,我就不義!她想留在T國,做老混蛋的玩物,我就殺死她,我是不會讓她得逞的!”
說完,我一腳踹向旁邊的沙發椅。
只聽見,哐當一聲,沙發椅四分五裂。
我的這個動作,把丫頭看的心驚肉跳。
“么叔,你不要那麽衝動好不好?我爹地,他們人多,你一個人,是鬥不過他們的。別再糾結了,藍雪那個髒女人,自然有人收拾她,我跟你說,馬可的墨水安保,是不會放過他的!”
丫頭的話像一聲炸雷,在我頭頂炸響。
墨水安保?
就是那個臭名昭著的雇傭兵組織。藍雪怎麽跟墨水安保結下了仇?
這中間到底有什麽秘密?
我的大腦一片混亂,想捋清楚,可怎麽也理不順。
我隻好繼續我的計劃,留在丫頭的身邊,以靜製動, 觀察動靜。如果能接近楚顏高,那是最好不過的了。
丫頭在房間哀求了好半天,說了很多話,我才答應下來,留在她身邊。
留在她身邊以什麽名義呢?
當然是當保鏢。
貼身保鏢。
級別最高的保鏢。在這個鳳凰山,所有的安保及車輛配置,我說了算!
很快,楚如煙找了個新保鏢的消息傳到楚顏高耳邊了。
楚顏高急了。什麽人都敢帶,還往身邊帶。作為犯罪集團的頭目,楚顏高這點警惕性還是有的。我來鳳凰山第二天,楚顏高就興師動眾的來到鳳凰山,以看望女兒的名義,對鳳凰山的保鏢進行了一次檢閱。
其實也不是檢閱,他就是想看看,女兒找的個保鏢,到底是什麽人?
為了應對楚顏高的到來,楚如煙幫我做了很多準備。
比如,把我帶到美容院,剃了個馬鬃一樣的扇子頭,還染上了金黃色。去了D市步行街,買了許多非主流的休閑裝。大多是奇裝異服,穿在身上不倫不類的。還買了化妝品,易容品,對我的眉毛進行了修飾。粗粗的眉毛硬是刮成了柳葉眉。
我說話的語氣也改變了。變成了閩南語,夾雜一些英語法語,說話的強調變得跟從前大不一樣。
為防止老混蛋老烏龜認出。我連走路的姿勢都變了,原來有點瘸,現在控制住身體的平衡,邁起步子鏗鏘有力。走在平地上,旁人再也看不出我的左腳受過傷。
如此種種,最後我變得自己也認不出來。照照鏡子,還以為我是東南亞國家的小混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