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糾紛的意思……”
腦補某種可能,楊愛蓮女士的臉色徹底黑成了鍋底灰。
裴葉道:“字面上的意思。陰間和陽間其實差別不是很大,畢竟鬼魂生前也是人不是?二者都是由人構成的社會群體,區別在於一個是‘生’一個是‘死’,而活人和死人的定義其實都是由活人來定的。對那些在陰間定居的魂而言,他們才是活著的,好比蝶夢莊周、莊周夢蝶。”
從這個角度分析的話,人和鬼魂的區別還真不大。
“字面上的意思……也就是說,真的有個女鬼跟我先生前世有糾葛?”
瞬時間,她腦中浮現好幾個類似的人鬼情未了的電視劇電影。
裴葉這邊沒有說話,楊愛蓮就當她默認了自己的猜測。
不由得咬牙切齒地看著被勾了生魂的丈夫,恨不得給他臉頰兩巴掌。
這算什麽事兒啊!
人到中年還被“女鬼”三了,楊愛蓮哪裡受得了這個委屈?
從裴葉口中知道自家丈夫沒事兒,只是被告上陰間法庭打官司,打完官司就會回來,她也不管丈夫了。坐在客廳沙發上默默垂淚,跟裴葉倒苦水:“我跟我先生還在上學時候就認識了,他追的我,我們也算是青梅竹馬。從少年戀愛到大學,大學畢業領了畢業證就領結婚證。”
夫妻二人是朋友圈子中的模范夫妻,恩恩愛愛。
哪怕楊愛蓮身體有些毛病不容易懷孕,結婚十年也沒孩子,他都沒有抱怨過一言半語,反而擋在她身前替她抗住來自兩家父母的壓力,夫妻二人感情也沒受影響。最後被逼得不行了,他還撒謊說是他自己身體有問題。從精神到物質,這男人都沒讓楊愛蓮受過半點兒委屈。
這麽好的男人啊……
也難怪別的“女鬼”惦記。
但人鬼殊途,又是前世今生,那個“女鬼”怎麽能這麽霸道呢?
怎麽著?
前世是夫妻,今生也要扒著不撒手?
“……夫妻一方死亡,婚姻關系不是會自動解除嗎?陰間的女鬼要在陽間混也得守陽間的法律不是?退一萬步說,她不想守陽間的法,那我家先生也不用守她們陰間的法……憑什麽給他發法院傳票,將他拘過去開庭?”楊愛蓮女士越想越覺得憋屈,甚至還想投訴上訪。
郭奕菱也沒想到事情會這樣發展。
如果承認楊先生跟女鬼的前世婚姻,眼前的楊愛蓮女士不是莫名其妙被“三”了?
哪怕前世今生是同一個魂魄,那也是截然不同兩個人。
女鬼糾纏愛人轉世會不會太不要臉?
“這個我不清楚,我也不參加陽間或者陰間的司法考試,細節知道的不多。不過——”裴葉頓了頓,在楊愛蓮緊張的注目下說道,“但以我之見,夫妻一方死亡自動解除婚姻關系這條,應該適用與陰陽兩界的。不然陰間陰差判官整天啥也不乾,光打婚姻糾紛官司了……”
只要靈魂轉世次數夠多,誰手裡沒個十幾本乃至幾十本結婚證/婚書?
打一次婚姻糾紛,好家夥,呼啦啦站出來幾十個老婆老公。
誰TM受得了?
楊愛蓮迷糊了。
“既然這樣,那我先生怎麽會被傳去庭審?”
裴葉道:“因為有一種情況是例外。”
郭奕菱聽得津津有味,她穿梭過那麽多個世界,每個世界都將精力放在攻略目標身上,極少會注意這些細節瑣碎——故而,哪怕她也曾在修仙世界混過,卻不知道裴葉講的這些東西。
“什麽情況?”
裴葉反問:“聽過三生石嗎?”
“當然聽過。”
“三生石上許下約定的話,相當於一口氣簽了三生婚約。”
這張結婚證有效期是三生哦,如果這期間雙方沒有正式離婚,而一方又跟其他人結婚生活在一起,那麽另一方就能去陰間七十二司起訴了。雖說這樣的例子少,但也不是沒有。
郭奕菱忍不住抬杠一下,因為她覺得“筱蒼”話中有明顯漏洞:“這個不太對吧,封建王朝結束到華國建立明確一夫一妻才多久?在此之前的男人有小妾呢?這樣怎麽告?”
裴葉答道:“小妾又不是妻,古代也不允許有兩個正妻。最重要的是,陰間是受陽間影響的,律法也會隨著陽間的變化而調整,越發趨向於完善,使之更加符合那個時代的需求。”
她想起第一個副本世界的酆都大帝——這位酆都大帝曾私下跟她說過,陰間律法也不是完全正確的,它會隨著陰陽兩界發展一點點演變,最終目的還是為了更好為兩界秩序服務。
楊愛蓮不由得提心吊膽起來。
“如果敗訴……我必須跟我先生離婚嗎?如果不離的話,我先生會不會受影響?”
例如被剝奪剩余陽壽去跟陰間女鬼當真正夫妻之類的。
若是如此——
她是不會答應的。
女鬼能在陰間上訴,她為什麽就不能也上訴?
她跟丈夫的婚姻是合法的,憑什麽給一個上輩子有糾葛的女鬼讓道?
“一般情況不會發生。哪怕是陰間七十二司,沒有絕對正當的理由也不能輕易干涉陽間的事情。”裴葉沒有將話說得太滿,“但鳥大了什麽林子都會有,建議楊女士多找幾個專業人士。”
她不清楚楊愛蓮夫妻具體的社會身份,但住得起這樣的別墅,財力應該不弱。
有錢能使鬼推磨,擱在陽間一樣好使。
他們可以用錢找陽世玄門高人替他們出面打官司。
思及此,裴葉又提醒了一句:“一定要走司法渠道,別想著請玄門高手除掉女鬼將其打得魂飛魄散。 只要女鬼沒有傷害活人,她就是陰間的公民,受陰間七十二司保護的。”
別到時候有理也變成沒理了。
楊愛蓮:“……”
她有些不合時宜地想起曾經看過的電視劇。
那些到處抓鬼的道士……
他們抓鬼鬥鬼的行為,究竟算是正當防衛還是故意傷害???
“大師放心,我們肯定會走法律渠道,用正當手段維護合法權益,不會違法犯罪。”
裴葉點點頭。
其實,她還有一個疑問沒問出來。
為什麽楊女士和郭奕菱會一致認定重婚的一方是楊先生呢?
如果重婚的是楊愛蓮,楊先生作為插足、破壞三世婚約的“小三”也會被起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