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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第二美》第七十三章 幫凶
首先,從法理上說。

 婁得月嫁余家,是絕對合法的。

 有父母之命,有媒妁之。雙方交換過庚帖,男方也抬了花轎迎人,拜了天地,就是夫妻。

 而她身為妻子,卻持刀行凶,傷了夫家一乾人。夫家不追究她的忤逆大罪,就已經很仁慈了,你還想怎樣?

 至於說女方不情願,男方又年紀大,好打人,惡習多什麽的,那些重要嗎?

 什麽時候談婚論嫁,輪到女子挑三揀四了?

 不都是嫁雞隨雞,嫁狗隨狗麽?

 想要判定親事無效,讓婁得月重獲自由?

 簡直癡人說夢!

 其次,從情理上來說。

 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

 三綱五常,都寫得明明白白。

 身為女子,就該學會認命!

 若象美娘所說,只要女子不高興,不樂意,就可以不聽父母之,傷害丈夫,解除婚約,這不是亂了綱常倫理,公然挑戰法理規則麽?

 若真讓美娘把官司打成了,那些女人以後還不翻了天?

 想講道理?

 等你投個男胎再來吧。

 所以,這案子不僅沒人接,連張狀紙都沒人寫。

 給錢都不要!

 畢竟狀師,也都是男人,他們也不願成為所有男人的公敵。

 而沒有狀紙,連公堂都上不去,還打個屁的官司啊!

 葉氏也沒了主意。

 想想,她叫女兒去把田奶奶給請了來,對外隻說吃包子。

 老太太年紀大,吃的鹽比她們吃的米還多,說不定能有主意呢?

 田奶奶癟著嘴,啃著包子,想了許久。

 “想要親事無效啥的,我活這麽大歲數,可從來沒聽說過。嫁了人,就是夫家的人,這點確實不好爭。

 況且婁家又不肯退還聘禮,人家花錢討的媳婦,怎舍得放手?就算美娘你願替她還錢,可人家如今要的是人哪!斷不肯依。”

 美娘心裡一涼,正絕望著,老太太又說。

 “不過,還有一個辦法。只不過,有點損。若不爭那些虛名,管余家要張休書還是辦得到的。可美娘你找不到人幫婁丫頭上公堂,這事也沒轍。”

 葉氏都急死了,“哎喲我的田奶奶,您行行好,痛快把話說了吧!公堂的事,咱們再想辦法。您先說,如何讓余家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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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奶奶癟嘴咽口包子,狡猾一笑,“余家討媳婦,為的是什麽?”

 這能為啥?生兒子唄。

 這就得了!

 “若婁丫頭是個不能下蛋的雞,他家還要了幹嘛?”

 可婁得月年紀輕輕,怎麽就不能生孩子了?

 美娘卻是烏眸一亮。

 “快給我準備幾個包子,我要去探監!”

 當天下午,一個消息就跟長了翅膀似的,傳遍整個雙河鎮。

 婁家那個犯事的丫頭,在牢裡灌了墮胎藥!

 聽說份量還很猛,幾乎絕了生育。

 幫凶就是林美娘!

 借送飯之機,提了整整一罐子湯藥來。

 等人喝完,眼看吐都吐不出來,她主動向縣太爺自首了。眼下作為同案犯,一並被收押。

 但木已成舟,如今聽到消息的余家人氣得不行。扭上婁家人和林俊仁,一起去衙門打官司。

 正好是一天忙完的時候,都有空閑。

 鄉親們一聽,俱都轟動了。裡三層外三層的圍在衙門外,等著看這樁震驚全鎮的官司,到底要如何判決。

 韓徹一張臉,黑如鍋底。

 韓二牛欲哭無淚。

 他知道自己辦事不力,沒檢查出湯藥有問題。

 可他一個連媳婦都沒說上的半大小子,哪知道這世上還有這麽陰險的湯藥?

 林家那小丫頭說是女人吃的藥,他就沒好意思多問。

 誰曾想竟是這個?

 藥鋪老板,作為旁證,滿頭大汗的帶來了夥計和帳本。

 他覺得自己冤死了!

 誰曾想林家丫頭如此狡猾,根本就沒露面,否則他一定會起疑,而是讓葉蓉田大妞等幾個鄰居丫頭來買的藥。

 理由都是娘懷孕了,家裡孩子多,養不起,來開藥。

 這在鄉間是常事,橫豎要的也不多,夥計就給抓了。

 誰知她竟湊在一起,就給人服下了。

 而鎮上兩個大夫,經過當堂診治,又檢查藥渣,得出一致結論。

 婁得月確實服用了大量的寒涼之物,只怕對日後生育會有較大影響。

 余家人一聽就號啕起來。

 要找美娘拚命,要打死婁得月個沒良心的。還要找林俊仁索賠,並要求跟婁家退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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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俊仁很光棍,“這事全是那丫頭乾的,與我無關。隨你們把她拿去,任打任殺,我都沒意見!”

 婁父更光棍,“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親都成了,哪有退的道理?沒把人看好,是你們婆家自己沒本事,反正聘禮我是不可能退的。這媳婦你們愛要不愛,與我無關!”

 余家人恨道,“既如此,那這兩丫頭我們都帶回去!一個不能生,這不還有一個麽?你絕了我們家子嗣,就由你來生!”

 圍觀百姓議論紛紛。

 欠債還錢,林美娘害了婁得月,確實該她來賠。

 又有人覺得不對,若婁得月自己願喝,關林美娘啥事?

 ……

 “夠了!”

 韓徹忍無可忍,啪地一拍驚堂木。脖間青筋爆起,恨不得親自下場打人了。

 這些刁民,一個兩個,著實比那些江洋大盜還可惡!

 當爹的沒個當爹的樣子,當女兒的更沒個當女兒的樣子,還有這些閑著沒事亂嚼舌根的,都該打!

 他這一發火,好歹把人鎮住了。

 衙役把幾拔人馬分開,韓徹強壓怒火,開始斷案。

 說沒有狀師,沒有狀紙?不合程序?

 呸!

 也不看看這什麽地方,什麽時候?余家自己都請不起狀師,鬧得一塌糊塗了。還窮講究個屁!

 橫豎苦主案犯倒是一應俱全, 倒不如快刀斬亂麻,今日就得出個結果,也好鎮一鎮這四方百姓。

 否則拖得越久,越要生亂。

 既然心裡有數,審起來就很快。

 首先是苦主,余家回話。

 有什麽訴求,說清楚。不許一窩蜂,隻許一個人回話。

 那余大郎,作為婁得月的合法丈夫,他就說了。

 一,討媳婦就是為了傳宗接代生兒子,如今婁得月不能生,他就不要了。

 要求婁家退親,還十兩銀子的聘禮。還有為了辦親事的花費,以及婁得月砍傷人的花費,還要十兩銀子。

 二,美娘害了婁得月,那林家就該把她賠來做媳婦,給他生兒子!(天下第二美..127127131)--( 天下第二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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