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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明》第6章 憑本事吃肉
  宋興看了著旁邊還在琢磨狗皮的休六,轉頭賊兮兮的對可可道:“哈哈,他們放狗咬你的時候,就應該想到有這個報應了,再說了,這可是休六宰的,和我們有什麽關系啊?就那兩個貨,敢找六子的麻煩?”

  “哥,你、、、、、、”宋可可瞪大眼睛,愣是說不出話來,她哥哥的確變了。

  休六忙活完了,總覺得這狗似乎在哪裡見過,聽到宋可可的話,不由的蒙圈了,敢情宋興是請他吃別人家的狗肉,而且還是他自己動手宰殺的。

  這尼瑪,完全是被套路了,但事已至此,總不能白忙活一場吧,不吃肉,那不是休六的性格,而且,已經背了鍋,這張狗皮也要帶走,給老娘縫個皮褂子穿。

  反正是宋興弄來的狗,他什麽都不知道!

  “沒看出來啊,真有你的!”半晌,休六憋出了這幾個字,他自認為是個壞人,是壞在明面上的,全村人都知道,但是宋興這是蔫壞,瞬間顛覆了這個書呆子往日留給他傻呆的印象。

  就休六的惡人準則看來,宋興這種人,最好不要交惡,不然保不齊會搞出什麽讓人後悔的事情。

  “哈哈,沒辦法啊,我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落魄秀才,想請六子你吃肉,不得不多動腦子啊,讓六子見笑了!”宋興毫無讀書人內斂和涵養,斜靠在門口,懶洋洋的說道,這尼瑪比潑皮還要入木三分。

  沒有更多的調味料,隻有鹽巴和少許的花椒,但已經足夠美味。

  已經有幾年沒有吃過肉的可可還不等開鍋,口水就留下來了,不管她多乖巧懂事,畢竟還是個小女孩,休六兩眼也冒出了綠光,唯獨宋興表現的還算正常,後世隨時可以吃到的東西,到了這個特定的時代,味道自然不能是後世所能比的,縱然他不饞,但也是直咽口水啊。

  當然,這隻不過是個開始而已,以後吃肉那是日常操作,時不時的搞一頓火鍋,才是調劑生活。

  在可可眼巴巴的等待中,狗肉熟了,可可熟練的從鍋裡給每個人挑出了幾塊,撒上了蔥花,頓時色香味俱全,肉香的味道四處彌漫。

  “書呆子,你們居然有肉,說,哪裡偷來的?”幾個人剛端起碗,準備大快朵頤的時候,宋先居然找來了,不過不是找狗來的,是聞著味道來的。

  宋興沒料到這貨來了,當即笑著說道,“二哥,你是偷習慣了還是怎麽的?我堂堂一個秀才,憑本事吃頓肉怎麽了?”

  宋可可倒是有些緊張,端著碗的小手有些發抖,下意識的把碗藏在了身後,躲在了哥哥的身後,本來她就被宋先欺負怕了,在加上宰的就是他家的狗,自然是非常害怕。

  “你、、、”平常笨嘴笨舌的宋興突然變得言辭犀利起來了,宋先頓時語塞,說不出話來,愣在當場,以往,隻有他們奚落欺負宋興兄妹的份,還從來沒有被這個書呆子說的語塞的時候。

  休六看都沒看宋先一眼,低頭猛啃,吃都是狼吞虎咽,滿嘴流油,有幾個月沒嘗過肉滋味了,這當口,別說是宋先進來了,就算縣太爺來了,他也未必會抬一下頭!

  “可可,趕緊吃你的,這年頭吃頓肉不容易,別被破壞了心情!”宋興拍了拍可可的肩膀笑著說道,把聞味而來的宋先涼在了一邊,大口大口的吃起來。

  宋先別提有多尷尬了,心裡更是無法接受,平常被自己哥兩百般刁難的書呆子居然牙尖嘴利敢奚落他了,更過分的這兩連稀粥都不敢保證的窮鬼居然吃肉,

這讓他的心裡難以平衡,想賭氣離開,但那不是他的作風,留下,貌似不受歡迎。  不過,為了吃肉,臉皮早應該揭過了。

  嗯,如果是不肉香味,他斷然不會來這個地方,大黃狗是不見了,但是他料想,如果跑來這裡,這兩兄妹早都被嚇的四處逃竄利了,那還有時間蹲在這裡吃肉啊,不管腦子裡在想什麽,不爭氣的口水已經湧出了喉嚨。

  “你、、、你們有沒有看到我家的大黃?”已經腳底生根的宋先良久又憋出了一句話!

  “、、、、、、”沒有人理會他,隻有吃肉啃骨頭的嘴巴“吧唧”聲在耳邊回蕩。

  “可可,鍋裡多的是,你就不要太啃的太仔細了!”宋興說著話,從可可手裡奪過一根還沒完全啃乾淨的狗骨頭隨手一扔,扔到了宋先的腳下。

  休六壞笑了一下,也扔了一根骨頭過去,不過比可可那根可要多許多肉了。

  隨後,幾個人埋頭大吃,宋先一看,沒人注意他,趕忙彎腰抓起兩根骨頭, 撒丫子就跑,比兔子還快,一眨眼就沒了人影。

  “哈哈哈哈!”宋興和休六相視大笑,可可也沒忍住,抿嘴笑了起來。

  宋平家裡雖然不至於天天喝粥度日,但是大荒年月,一家人能夠吃飽肚子就不錯了,肉,在他們家也是個稀罕,隻有逢年過節的時候才能吃到,大多數時候,他們還要省吃儉用,把錢攢下來給來兩個兒子娶媳婦。

  實際上,比起單純的為了生計而掙扎的宋興兄妹,他們家裡負擔更重,而且看不到富貴的希望。

  至於養狗,完全是看家護院的,全村能吃上飯的家戶基本都養一條狗,畢竟,這動物有靈性,流寇來襲,不但能夠示警,要緊的時候,還能救命呢,故此,有時候還得省一口給狗!

  且說宋先揣著兩根骨頭跑到一處沒人的地方,剛啃了兩口,就被人劈手給奪了過去,“讓你來找大黃,你在這裡啃骨頭,說,這是誰家的骨頭?”

  尼瑪,本來很是氣憤的宋先抬頭一看,是大哥宋朝,不由惱火道:“我哪裡知道大黃去哪裡了,這骨頭是我撿來的,還給我!”

  等他說完這話的時候,本來還有些肉的的骨頭,已經被宋朝啃了乾乾淨淨,至於骨頭上面的土,早已經被無視了!

  “啊,好香!”宋朝一邊舔著骨頭,一邊說道,眼睛還掃著宋先手裡的另外一根還有肉絲的骨頭。

  “別搶,書呆子家有一大鍋呢,我們去搶!”饞到了這個地步,也是沒誰了,兄弟兩一合計,嘴裡舔著乾骨頭,眼中冒著貪婪的眼神衝向宋興的茅草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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