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天感到無法克說。
你這....鬼才想得到是明兒早上十點哦!哪個恐怖片裡約定見面的時間不是大晚上的哦!
歎了口氣,陳天看著公司門外黑漆漆的天色,開始犯了難。
嘛....剛剛說是在糾結要不要去洗手間,但其實吧...也就是習慣性地糾結一下,畢竟陳天也...不知道該做什麽了。
現在倒好,陳天是真的不知道要幹什麽了...再加上不論是艾藍還是夏荷,都提醒陳天不要再留在這裡了,那這地方肯定不能留了啊...
所以,現在該怎麽辦呢?
“嗯...”
陳天看著外面街道上稀稀落落的車輛,開始陷入了沉思:“回家肯定是回不去...我連家都不知道在哪裡,回個鬼哦...又不能待在這兒,不知道黃泉是怎麽辦的呢...她是留在公司裡,還是離開了呢?”
“誒?等等...不對啊,如果我們可以離開這兒的話...那我到時候隨便找個地方,打死也不回來,然後拖過三天...不就搞定了嗎?”
“沒這麽簡單...對了,不能做出“不符合行為的舉動“,是了,就因為這個所以剛剛那種做法是不可行的吧?可是...不,之前就一直沒想過,到底做到什麽樣的程度,才算是“不符合該有的行為“呢?”
陳天到這個時候,才突然想到,之前雖然一直在忌憚自己的行為會不會違反了規定,可是...到底怎麽樣才算不違反規定,或者說,才算違反了規定,陳天是一概不知啊...
畢竟陳天甚至對於自己在這個模組裡設定的人物信息都不曉得嘞!除了知道自己叫夏晴,在這兒工作了兩周之外...就啥也不知道了哦!連自己家在哪裡都不知道,這特麽怎麽判斷到底行為是否違規啊!
這絕壁是最大的一個漏洞吧!
完全無法判斷的情況下,光憑自己的猜測,違規的概率也太高了吧?
指不定什麽時候,明明是自己深思熟慮之後,以為應該這麽做,但其實違規了呢?
不對,系統不可能設定一個不可解決的情境啊...
要麽就是,其實本身的信息是可以被找到的,要麽...就一定有解決的辦法...
陳天冥思苦想了一陣,最終咬了咬牙:“有了!既然不知道應該表現出怎麽樣的舉動,那麽....就自己創造一個!”
這樣想著,陳天徑直走出了公司大門,在街邊攔下一輛出租車。
“第五瘋人院,快一點。”
呵,要想創造一個無法被挑錯的,新的舉止行為的標準,那最快最直接的辦法,要麽就是失憶,要麽就是...瘋。
失憶這玩意不好操作,不過裝瘋這個...呵,倒是有辦法。
再者,這也不用裝得完全精神失常,只要借口精神受到刺激,性情大變...就完全ok了啊!
而且,公司裡突然傳出有職員精神受到刺激的消息,黃泉肯定會下意識認為會有什麽劇情或者線索,到時候陳天再自己從來看望他的人之中篩選一番,找出黃泉的成功率還是很高的。
而怎麽裝瘋的操作他也想好了,在公司裡待一個晚上,等第二天早上他們來上班時,假裝自己瘋了這種操作也不是不可以,不過太危險了,鬼知道待一個晚上會死多少遍。
所以,現在目標就很簡單了,就是之前艾藍說的那個第五瘋人院。既可以去看看她說的到底是不是真的,而且...還可以托辭是在瘋人院受到了精神刺激,一舉兩得啊!
陳天為自己的機智洋洋得意起來。
不過,可惜這種辦法還是有漏洞。因為...不知道系統到底是怎麽判定的啊。最保險的做法,就是假戲真做,連san值也一並降到屬於“處於瘋狂”的狀態,這樣就差不多了。
“到了,一共二十五。”
前面的司機大叔停下車道,“唉,小姑娘,聽我一句勸,大晚上的別來這鬼地方,快點回家去吧。這地方陰氣太重,不安全的。”
“哦?師傅你知道些什麽?”
陳天聽到“小姑娘”的那一瞬間,嘴角不由得抽了抽。
往車窗外看了幾眼,的確,這鬼地方從外面看上去就陰森得很,一些藤蔓類的植物都已經攀爬滿了外面的牆壁,看上去就像是年久失修一般。不知道現在這個年代,還是在大城市裡怎麽會出現這種建築。
“不好說,不好說。大晚上的,說這種東西,我可沒嫌自己命太長。”
沒想到司機倒是連連搖頭,“你要是聽我勸,我就送你回去,你付我二十五就行了,要是你執意這樣,那就快付錢,我馬上走。”
“....”
陳天摸了摸口袋。
嗯...居然忘了這麽一茬...
雖然一開始有摸到一些零錢...
但是真的只是一點零錢啊...
“哢噠。”
陳天面不改色地打開車門,緩緩走下車,幽幽地道:“師傅,你怎麽就知道....他們沒找上門來呢...來啊, 和我一起下來吧,我們這裡最歡迎你們這種好人了...”
黑色長發披散在陳天額前,慘白的臉色在微弱的月光下映照出微微的光亮,隱隱約約的眼中透出點點熒光。
真的是瘮人得不行,而且還是在大晚上的,瘋人院旁邊。
“嘶!”
司機大叔倒吸一口涼氣,錢也不要了,一踩油門,連車門還沒關上都不管了,“咻”的一下就飛馳電掣般衝了出去。
好在陳天早有防備,提前往後跳了一步,沒什麽事。
“呵,還想收我錢?開玩笑,你去全市問問,哪個人敢收我錢的?”
陳天得意地笑了幾聲,不過也有些擔心地站在原地等了一會兒。
不過,好在直到差不多三四分鍾過後,系統提示音也沒響起,也就是說,陳天剛剛的那種行為是在允許范圍內的。
可惜了,還是沒能知道系統的判定方式,究竟是根據陳天“表現在他人面前的行為”,還是陳天“全部的行為”。
這很重要,就譬如說陳天來第五瘋人院這件事。如果這件事是違規的,那麽就可以判斷出,系統判定的依據就是“陳天做出的任意決定或者舉動”。可惜現在並沒有違規,那麽還剩下兩種可能,要麽就是沒違規,這樣的話上述兩種情況就都有可能,要麽就是通過“陳天在其他人面前的表現”判定的。
不過...這些現在也沒什麽討論分析的意義。
因為...反正到時候就裝瘋,啊不,真瘋了。
陳天深深地呼吸幾口,抬腳走進了眼前的瘋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