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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系危機》14 陰魂不散
  殺人湖並不是什麽稀罕的東西,在世界各地都有,比如說盧旺達境內的基伍湖和喀麥隆境內的尼奧斯湖,都是不折不扣的殺人湖,前者曾在一夜之間奪去數十人的生命,釀成可怕的悲劇,而科學家居然認為這隻是小兒科。盧旺達人對這種言論肯定很不舒服,但是等到尼奧斯湖悲劇發生之後,他們徹底服氣了:後者在一夜之間奪走了一千八百多人的性命,跟它比,基伍湖的悲劇還真的是小兒科。這兩個湖泊都有共同的特點:鄰近火山口,湖底積壓著海量的二氧化碳,壓力極高。一旦壓力被打破,二氧化碳便會火山爆發般噴發出來,橫掃周邊地區,讓周邊地區的一切活物死於窒息,能活下來多少完全取決於二氧化碳的濃度和覆蓋范圍。這頭蜇伏的魔鬼讓人聞風喪膽,“殺人湖”當真是實至名歸,那麽,這個湖泊接連吞噬那麽多生命,會不會也是二氧化碳在作怪呢?要知道,它也是鄰近火山的。

  至於凶星墜地天火降臨什麽的……當神話傳說就行了,原始部落的人沒有自己的文字,無法記錄那麽久遠的事情,這一代代的傳下來,早就走樣了,鬼才知道有幾分是真實可信的。

  楊煒將自己的猜想跟沃爾頓說了,教授失笑:“不不不,不可能是二氧化碳。在過去一年裡我幾次冒險進入湖中,抽取了大量氣體和湖底淤泥樣本進行分析,發現不管是湖面還是湖底,二氧化碳的濃度都在正常范圍內,不可能殺死人的。”

  巴斯克說:“而且我們進入湖中的隊員都背著氧氣瓶,戴著氧氣面罩,避免吸入有毒氣體,在氧氣瓶裡的氧氣耗盡之前,二氧化碳是奈何不了他們的。”

  這下楊煒可想不出是何緣故了:“不是二氧化碳,那是什麽呢?”

  沃爾頓說:“我到現在都還沒有頭緒……太神秘了,也正因為如此,這個湖泊才讓我著迷。小夥子,你願意留下來與我們一起探索這個湖泊的奧秘嗎?”

  楊瑋一激靈,說:“不不不,我不能留下來,我的敵人還在追殺我呢,他們隨時可能殺到!”

  不得不說,一頓美味的早餐和一幢堅固的樹屋讓他太放松了,幾乎忘記了敵人的存在,現在教授這麽一提,他才想起自己還沒有擺脫險境,駭然一驚,立馬拒絕。

  沃爾頓教授皺著眉頭問:“你的敵人?你的敵人到底是什麽人?如此苦苦相逼,可不像雇傭兵的作風!”

  雇傭兵就是一群拿錢辦事的家夥,給多少錢辦多少事情,為了錢或者利益,兩夥雇傭兵乾仗那是常有的事情。不過,別看雇傭兵心狠手辣,火拚的時候還是會留幾分情面的,達到目的則可,很少趕盡殺絕。大家都是混口飯吃,都不容易,沒必要做得這麽絕,萬一哪天風水輪流轉了,也指望對方手下留情不是?而這夥人已經滅了“獵熊犬”傭兵團,可以說早已達到打擊對手的目的,卻還對唯一的幸存者苦苦相逼,欲除之而後快,這種作風,真的不像雇傭兵。楊煒苦笑:“我也不知道他們到底是什麽來頭,好像不將我們最後一名隊員殺絕絕不罷休似的!”

  他還是有所保留,沒有將那夥神秘人武器裝備的先進程度遠遠超出了任何一個軍事強國的事情說出來。

  沃爾頓教受說:“既然如此,我也就不強求了,接下來你有什麽打算?”

  楊煒苦笑搖頭:“現在我過了今天都不知道還有沒有明天,能有什麽打算?先離開這片沼澤再說。”

  沃爾頓教授正要說話,

一隻小猴子跑過來,叫:“爸爸,爸爸,有大鳥!很大的鳥!”  波布亞被小猴子硬拉到窗口,順著他手指的方向望去,頓時驚歎起來:“真的好大啊!”

  查爾斯探頭出去一看,驚奇地叫:“無人機!這種地方怎麽會有無人機?”

  楊煒面色微變:“無人機?不好!”撲到窗前探頭出去一看,果然看到一架塗成藍白色的無人機正在不遠處盤旋,速度還挺快的。他苦笑,這夥人還真是陰魂不散,不管他躲到哪裡,隻要停下來喘息一陣子,他們馬上就殺到!他對波布亞說:“尊敬的首領,我必須跟你說再見了!”

  波布亞愕然:“為什麽?尊貴的客人,難道我們的款待怠慢了你,讓你不滿嗎?”

  楊煒說:“不不不,你們的熱情款待令我終生難忘,將來如果有機會,我一定會好好報答你們。但是那群一直在追殺我的魔鬼即將發現我,如果我繼續逗留在這裡,會為你的部落帶來巨大的災難,所以我必須離開了。”

  波布亞依依不舍,他還想留楊煒多住幾天,讓自己一家人沾沾他的好運氣呢……原始部落嘛,迷信得很。但是他也不想給自己的部落招來大麻煩,一夥全副武裝、心狠手辣的雇傭兵,可不是他這個小小的部落扛得住的,如果繼續留楊煒在這裡住,他們沾上的可就不是好運氣,而是厄運了。沃爾頓見多識廣,足跡遍及世界各地,他比波布亞更清楚雇傭兵的可怕之處,於是當機立斷,說:“真的是太遺憾了……查爾斯,你送送楊先生,用我們的橡皮艇,盡快送他離開沼澤!”

  查爾斯應了一聲,對楊煒說:“楊先生,請跟我來!”

  楊煒本想拒絕的,因為那夥人太可怕了,跟他在一起非常危險。但他對這片沼澤一無所知,根本就不知道該怎麽走,自己一個人瞎蒙的話天知道要到什麽時候才能走出去,找個向導是非常必要的,於是他接受了沃爾頓的好意,臨走的時候叮屬波布亞和沃爾頓:“他們肯定發現我了,說不定會到部落來找人,如果他們真的找來了,你們能逃就逃,不能逃的話就投降,千萬不要抵抗,你們是打不過他們的!”

  巴斯克往腰間一抹拔出一支自衛手槍:“英國傘兵的字典裡沒有投降這個詞!他們敢闖進部落裡,我就一槍一個送他們下地獄!”

  楊煒搖搖頭,說:“如果你真的這樣做,那整個部落必將面臨滅頂之災。”見巴斯克一臉不服氣,他伸出手,說:“把槍借我用用。”

  巴斯克不明所以,還是將手槍遞給了他。

  楊煒檢查了一下,手槍狀態良好,隻要扣動板機,子彈馬上就會射出。他倒轉槍口,照著自己扣動板機,砰砰砰砰連開四槍!

  木屋裡所有人都看傻了,兩個小孩尖叫起來。

  查爾斯和巴斯克本能的想阻止,但哪裡還來得及?隻能眼睜睜看著他衝自己開火。

  然後又眼睜睜的看著子彈打在他的身上,他的軍裝發生波紋狀的波動,近距離射出的子彈像是撞上了一堵柔韌的、彈性極強的牆,強大的衝擊力隻是讓彈著點凹了一下,隨即子彈就耗盡了動能,無力的跌落,軍裝完好無損。

  好強的防禦能力!

  楊煒照自己胸部和腹部連開四槍,可能感覺衝擊力還不夠,又把槍口對準自己的手臂、大腿,連開兩槍,完了,又往腋部開了一槍,再朝兩個腳掌各開一槍,把一個彈匣禍害得一乾二淨。

  查爾斯和巴斯克看得直抽涼氣。當過兵的都知道,現在的防彈衣防彈性能越來越強,中小口徑槍彈想打穿重型防彈衣是非常困難的,但並不代表穿上重型防彈衣就能刀槍不入了。防彈衣防彈能力再強,也隻能防住軀乾,四肢、脖子、頭部是保護不了的,腋部更是任何型號的防彈衣的罩門。美伊戰爭,伊軍對付美軍的殺手鐧就是路邊炸彈、汽車炸彈和狙擊手, 其中狙擊手效率最高,十年美伊戰爭,有超過一千名美軍士兵死在伊拉克狙擊手槍下,絕大多數美軍士兵都身著重型防彈衣,但這保不住他們的性命,伊軍狙擊手要麽打臉部,要麽打腋窩,都是防彈衣保護不了的要害,一打一個準。但是這個家夥穿的這套軍裝……根本就不存在什麽薄弱位置,子彈打上去,噗一聲就彈開了,屁用都沒有,就連腳掌也是一樣!

  得,人家不僅有防彈衣防彈褲,連防彈鞋都有!想必在戰場上碰到這種全身上下刀槍不入的家夥,再怎麽訓練有素的精英戰士也會頭痛萬分吧?

  楊煒將手槍還給巴斯克,很認真地說:“這就是他們的軍裝,在較量中,我們傭兵團的狙擊手多次用M200狙擊步槍發射穿甲子彈直接命中他們的胸口,他們也隻是仰面摔倒,但馬上又爬了起來,繼續衝殺。”

  吸涼氣的聲音更加響亮了。

  楊煒從背包裡拿出步槍,瞄準遠處那架飛得越來越慢,明顯鎖定了這幢木屋的無人機,一扣板機,電弧連閃,嗤嗤聲中,三發子彈連成一線射出,微光閃過,那架無人機炸成一團火球,碎片四下激射,當真稱得上是粉身碎骨了。

  查爾斯和巴斯克這兩名英國傘兵部隊退役的士兵再度傻眼了。

  “這是他們用的槍……”

  不等楊煒說完,巴斯克便滿臉羞愧的將自己的手槍藏了起來,由衷地讚成楊煒的話:能逃就逃,不能逃就投降,反正絕對不要抵抗!

  這他妹等於是拿電狗懟AK,抵抗個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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