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沒有比這更動聽的話語了。
一無是處的我,來歷不明的我,就這樣在眾目睽睽之下被他攬抱在懷中。
為什麽會說我漂亮呢?
難道這個男人看不見我嗎?
還是說,他根本就是個傻子。
傻言傻語是不可以相信的,我知道,可是我無能為力——我的心根本就不受控制啊!
已經被拋棄過一次了,明明覺得心如死灰,可為什麽現在卻會在第一時間就選擇相信了他的話?
許諾般的聲息,擁有許諾般的不著邊際,同樣的,擁有許諾般的一往深情。
那麽,你是否也會像曾經的主人一樣,輕易背信,惡貫滿盈?
我靜靜地望著他,直到被他發現轉而也回望著我。
臉上的毛一塊又一塊,粗糙難看,被貼上這黏糊糊的東西就更加不堪入目了,可是,為什麽……為什麽你可以無所顧忌地將我抱住呢?
我們之間的距離,不該這麽近的。
看到主人的反應就已經明白了,我有自知之明,這病是不可以觸碰你的。
萬念俱灰的時刻,因為他的出現,脆弱開始冷卻,“貪婪”披上“希冀”的華美嫁衣,而我忽然在那一刻意識到,這個男孩兒就是自己這一輩子想要陪在身邊的人。
是的,他說我是他的,那麽我就是,直到永永遠遠也不會改變。
不管你對我的出手相救出於何種緣由。即使是一時心血來潮也沒有關系,即使你真的是個傻子。
就讓我,成為你的吧!
他抱著我,兜兜轉轉地走在街道上。
我沒有動作也不出聲,小心翼翼地窩在他的懷抱之中。生怕會做出什麽莽撞的行為而破壞他的心情,比在面對那個拋棄我的主人時還要受怕擔驚。
停下腳步站定,我估摸著似乎到了目的地,瞅了一眼,不像是人類棲息的住所。
他抱著我走進去,將我放在一個高高的台面上,對於坐在對面忽然又站起的那個小姐的熱情問候他一言未發。從口袋裡拿出一個長長的皮夾。抽出一張花花綠綠的紙片放到我的旁邊,我看了一眼,上面印有一個尾巴拖了很長的數字。
“要變得更漂亮。”
我一愣,這四不像的話語是在跟我道別嗎?
這是個很有撒嬌意味的玩笑話,可我卻一點也笑不出來。
我從台面上一躍而下,這才注意到自己與那位滿臉通紅的小姐志同道合,一起追了出去。
我望著她失神又嬌媚的模樣。很白癡地感歎出來,原來並不是只有我一個人看見了他有多好看。
而這樣傻的男孩兒,竟然也不只是我一個人心生愛戀。
我呆呆地對著小姐點了點腦袋,很好,你也是很有眼光的。
可是,哪裡好了?我的心明明就感到這麽不舒服。
因為她正對他微笑——潛意識對著自己剖析。
害怕了,疲憊也蓋不過。
“喵——!”我叫了一聲。
“別離開!”——希望他能聽到。
而他若無其事地走著。
“求求你,別丟下我。”像個瘋子一樣,做著無用功。
可他依舊向前邁著步子,背影的輪廓卻比自己最喜歡的魚骨頭還要好看。
“我需要你!”我跑向她。身後是小姐的驚呼。
他驟然停下了腳步,回過頭來看我
“去治病。”他說。
“不要!”你能聽見是嗎?
“你需要恢復健康。”
“我需要你在身旁!”癲狂到口無遮攔。
隨便你怎麽想,反正我已經是你的了。
他彎下腰,並未打開懷抱,就只是半曲著身子。
是你說過的,不是嗎?我向他走近。
“我想跟你在一起。”
他搖了搖頭,伸出怪狀物摸了摸我的腦袋。
“別直接用手碰它。這貓癬是會傳染給人的!”身後愈發洪亮的聲音彌散成恢宏的箭陣,我無地自容,可是卻句句在理,戳中穴口。
他站起身子,看了小姐一眼,丟下一句話便再次離開。
“治好它。”
不會再回頭。
可是我卻要延續。
死皮賴臉地跟在他身後,我看到他上了一輛車子卻很快又走了下來。
真的是傻子嗎?
他的行徑讓人不知所以。
然而是傻子又怎麽樣?或許傻子才是這個世界上最能讓我心安的人。
是啊,這樣偷偷地跟在他身後,我竟然也會感到這般快樂,情不自禁地想要微笑呢!
若是身體還似之前的狀態,我定會樂得上躥下跳吧!
不對!都能做高難度動作了,應該衝過去抱住他不放才是首要!
這麽想著,因為專注的幻想而沒能注意到他停了下來,我邁出一條腿,正巧看見他回過頭來。
這次換我傻了,忘記了手忙腳亂,愣愣地叫一聲“喵”,哥哥姐姐若是見到這樣的我會笑的。
於是才有了後來:
——不可以,會把病傳染給你。
—— 被傳染了就和你一起接受治療唄!
然而我知道,從那一刻的對望就知曉,他一時柔軟下去的眸光,好像長達幾個多世紀的孤獨絕望失了基座出現搖晃。
而我的世界,從此就全是他,單有他,隻為他——他的存在,這樣的意義。
在遇到他之前,我自以為是地仍舊感恩第一任主人所給過的溫柔。
想著起碼那個主人有給過我食物與舒適自由的生活,那麽我就不該怨他。
然而遇到了他,我才知道那些現如今只能用來懷緬的溫柔與他的溫柔相比,渺小到讓我想要掉眼淚。
而這眼淚,卻是為了他而掉。
他會罔顧一切障礙,將我帶在身邊與他同吃同住。
他會為我親自塗抹藥膏,用他那人類普遍擁有的怪狀物來撫摸我的傷口,而與眾不同的是他的怪狀物還能在黑白琴鍵上起伏颯舞,彈奏出召喚美夢的音符,也是因為他我才知道那怪狀物原來叫做“手”。
他會在我面前擺滿各種從前我連見都沒見過的魚, 豐盛的程度超過他自己咽下肚的食物,而他這麽做卻並不是因為想要討好別人才對我進行取悅哄騙的訓練交易,而是單純為了我。
他傻得可愛,我將我認為的最美味的三文魚推到他跟前,他不吃,卻用這三文魚的名字來給我這隻貓命名。
他總是將我抱在懷裡入睡,我們兩個一起懶洋洋,縮在一個被窩裡,雖然他嘴上總說著“還是不夠胖,被窩都暖不起來”,卻總是將我攬在懷裡摟得緊緊的。
他經常帶我出門去曬太陽,把我打扮成“公主”的模樣,我們兩個擱在一個畫面裡,就連街上偶遇的狗狗都沒有我閃亮。
……
他給了我太多太多,而我知道,再不會有人像他那樣對我好了。
而我——我隻想要他快樂,想要他能夠獲得幸福。
可是後來我才知道,快樂與幸福,你可以說它們是近義詞卻永遠也不能說是同義詞。(未 完待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