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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少的腹黑嬌妻》第一千三百三十九章 離婚
李麗最終去上學了。

 春節一過,當然要去上學。

 不過她現在的日子不好過,爸爸看她一天不順眼,那個馮倩一天在家裡什麽也不乾。

 動不動就指揮著她做飯,洗衣服,掃地,擦桌子,家裡所有的家務活都在她一個人身上。

 她要是不乾,馮倩就冷言冷語,在她爸面前給她上眼藥。

 偏偏李栓柱現在多了個壞習慣,沒事兒就喝兩杯,喝的爛醉如泥。

 一喝醉了就打人。

 馮倩第一次挨的打之後就變聰明了,人家沒事兒,只要一看見李栓柱喝了酒,就立馬出門去找她的小姐妹玩去了。

 可是李麗總不能也走,再說她也沒有地方可以走啊。

 走去哪啊?天大地大,沒有她容身的地方。

 現在李栓柱和以前那個慈祥的父親完全變了兩樣,動不動就拳打腳踢。

 看見她像看見了仇人,嘴裡罵罵咧咧著劉紅,可是全都全都落在她的身上。

 才不過短短的兩個月。

 李麗完全變了一副樣子。

 以前那是囂張的霸王花,現在簡直是地裡可憐的小白菜。

 問題是沒人同情她,也沒有人管她。

 李麗想過去找姑姑和小叔訴苦,可是姑姑和小叔家裡現在還亂了套。

 據說小叔叔家裡的那個孩子,動不動就老生病,每次一生病就要住院一住院就要花很多錢,小嬸嬸和小叔叔成天吵架,因為房子,因為錢,就沒有不吵架的時候。

 開始的時候小叔叔還回來問爸要孩子住院的錢。

 可是李栓柱手裡就那麽點兒錢,當然不可能都給了弟弟,給了兩次之後就再也不管了,於是李栓文的日子簡直陷入了水深火熱。

 而姑姑李桂花現在更是,成天和婆婆公公乾架,和自己男人吵架。

 本身她就脾氣暴躁,而且在婆家稱王稱霸慣了,現在猛的從那高高的盤面上跌下來,的確是不適應,而且她還被婆婆打了。

 婆婆和小姑子兩個人聯手,把她摁在地上,狠狠地揍了一頓,簡直是鼻青臉腫。

 她到是找自己男人訴苦,可是陳貴也只是告訴她忍一忍,畢竟現在他們沒有房子,也沒有這些條件來和家裡人厲害。

 問題是這還不算完,婆婆公公直接搬了東西,住到兒子家。

 人家說的很明白。

 就是他兒子租的房子,他們憑什麽不能住養兒防老,自然他們老兩口就應該跟兒子住在一起。

 結果可倒好,家裡天天三天一大吵,五天一一小吵。

 簡直是開了鍋。

 可是這兩家人終究沒有真的涉及到離婚的事情。

 他們彼此心裡都清楚,大家都在等待,等待李栓柱最終和劉紅離婚之後分到的那筆財產。

 只要大哥有了錢能購買的房子,那麽現在的一切問題都不是問題,都會迎刃而解。

 不過迎難而解,不迎難而解,誰都不知道。

 日子就這樣一天天過去。

 李栓柱和劉紅的離婚開庭案終於開庭了。

 李栓柱難得的那一天,沒有喝醉酒,把他的胡子拉碴全部都清理了,打起十二萬分的精神去了法庭。

 他沒有請律師,主要是請不起,手裡沒有錢,這一段時間,李栓柱又沒有出去找工作,在家裡坐吃山空,手裡的那點兒錢,除了弟弟妹妹貼補一點,他手裡喝酒,吃飯又花了不少。

 說白了,他現在囊中羞澀,連一分錢都掏不出來。

 今天收拾得這麽人模狗樣,也不過是為了博取法官的好感,好能多分一些財產。

 不過,顯然和他想象中不一樣。

 第一次開庭。

 劉紅直接提交了多項證據,首先是婚前財產證明,證明了劉紅婚前擁有的財產,然後又提供了婚後現有財產的證明,說白了,那些財產是劉紅的。

 這結婚十幾年,不光那些財產沒有增值,反而縮水了很多。

 劉紅又拿出了更多的證據。

 李栓柱出軌的證明很多鄰居和做生意的那些商販證詞,都可以證明李栓柱在這些年裡,很早就帶著馮倩招搖過市。

 以這是自己媳婦兒而自居。

 李栓柱當然是多方抵賴,首先絕對不承認他和馮倩是不正當的男女關系。

 他又不是傻子,如果承認了這個分財產的時候,對自己很不利。

 法官當然會同情劉紅。

 可是即使他百般抵賴,劉紅拿出了最後的大殺器。

 他和馮倩在南省的時候被派出所從酒店當做從事不正當交易而被抓的證明,這個可是,鐵板釘釘的證據。

 就算他想抵賴,人家警察可不會抵賴,出具的這個證明具有法律效應。

 的確證明了兩個人當時以夫妻關系同時居住在一家酒店裡,並且住在一個房間,被警察抓到的時候,衣衫不整。

 這兩個人並非他們所說的朋友關系。

 第一次庭審結束,法庭休庭。

 無論李栓柱怎麽抵賴,在法官那裡大概也把他當做了一個無恥的腳踩兩隻船的渣男。

 李栓柱覺察到法官和庭審員包括警察看他的眼光,心裡瓦涼瓦涼的,這還用說自己根本拿不出任何有力的證據,可以證明這些東西和自己無關。

 他已經有預感。

 到第二次庭審的時候直接判決書就下達了。

 法庭鑒於兩個人感情早已破裂,很明顯,男方早就已經出軌,並且已經出軌多年。

 對於家庭很不負責任。

 而且所有的財產證明都可以證明這是女方自己婚前財產,不光女方的婚前財產在結婚之後沒有增值,反而縮水。

 即使李栓柱在那裡叫嚷,這是自己多年辛苦的努力。

 可是法庭依然認定,李栓柱沒有任何財產,淨身出戶。

 女方財產的縮水, 很可能就是李栓柱這麽多年在外面揮霍的結果。

 這個返還不返還,當然法庭不會作出判決,可是對於李栓柱來說他沒有得到任何一分錢的財產。

 三個孩子經過判決,其中最小的李好,因為年齡過於小,需要依賴於母親的撫養。

 而且鑒於孩子個人的強烈要求。

 判給了劉紅。

 李麗倒是也想跟著劉紅,可是李栓住不放手。

 李栓住當然害怕了,現在兒子已經離家出走,擺明了不知道什麽時候才能找回來這天大地大,哪裡那麽容易去找一個人。

 最小的孩子,法院都已經判給了劉紅。

 李麗要是不在他手裡,劉紅就算可以心軟,到時候自己手裡沒有籌碼,怎麽能從劉紅手裡弄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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