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
林小夕聽到這個理直氣壯的回答,忍不住樂了:“你不會是光顧著跟孫莉生氣,然後把看王明明這件事情給忘記了吧?”
陳水際沉默。
林小夕見狀,還有什麽不明白的。
不說話,就是默認啊。
她歎了一口氣:“一會兒鍾律師到了,肯定會對當事人的情況進行調查和取證,你記得買一些東西,跟著他一起去醫院。”
且不論孫莉跟王明明的事情到底是因為什麽而起。
但現在王明明受傷是事實。
所以,再有意見,面子上面卻是應該做好的。
陳水際也明白這點,聽到林小夕這樣說,連忙答應:“我知道,你放心吧,我這就出去買禮品去。”
頓了下,又問,“還有什麽需要做的嗎?”
這話問的。
當她是律師不成。
林小夕失笑:“我能想到也只有這麽多,要是再想知道,你到時候問問鍾律師,他是專業做刑事案件辯護的,對人事處理這塊,很有經驗。”
“好,等他到了我問她。”
掛了電話。
林小夕又給鍾律師打了個電話:“鍾律師,我想讓你做我朋友的辯護律師,你看行嗎?”
“行是行!就是——”鍾律師語氣有些猶豫,“就是我做了這個辯護律師,那保釋申請人這一塊,就不能做了。”
林小夕一愣:“這個不能同一個人呀?”
“嗯!申請人跟辯護律師不能是同一個人。”
林小夕聽了這話,才明白之前給鍾律師打電話讓對方做保釋人的時候,鍾律師為什麽會沉默了。
想必對方還以為她要再找一個辯護律師呢。
她笑了笑:“保釋申請人有什麽條件嗎?”
“有的,跟案件本身無牽連;有能力履行保證義務;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處和收入。”
林小夕松了一口氣:“這個條件並不苛刻,那你就做辯護律師,保釋申請人這一塊,到時候再換別的人就是了。”
“行。”
掛了電話。
林小夕長長地籲了一口氣。
有鍾律師在,孫莉應該會沒事吧。
事實也跟她想得差不多。
約莫一個多小時後,鍾律師就跟她回了電話:“雖然王明明受了傷,但因為這件事情是她主動挑剔在前,打人也是她主動出手,孫小姐只是怒極才被動反擊的,所以故意傷人罪這個刑事罪名成立不了,但王明明到底受了重傷,民事責任卻是要負的。”
民事責任,說白就是賠償。
這能用錢解決的事情,就不是大事。
林小夕大大地松了一口氣:“謝謝鍾律師啊!”
又問:“不知道這個民事責任都有什麽?”
鍾律師沒有說話。
“鍾律師?”
“這個要求有點古怪。”
“怎麽古怪了?”
“她什麽經濟賠償都不要,只要求孫小姐在她二十周歲的生日宴會上,對這一次兩人打架時孫小姐說的那些跟本案無關的言論,進行澄清。”
林小夕卻明白王明明的意思。
她笑了起來:“我大概明白她為什麽這麽做。”
“為什麽?”
“之前她們起爭執的時候,孫莉一定是說了她大量的八卦,她這要想把已經發臭的名聲給挽回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