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岸旁邊,浪潮洶湧,海浪撞擊在礁石上,發出轟然巨響,絲絲海風攜帶著沙粒,吹向坐落在海邊的城市。
都市之中,老城區,一條顯得略微有些破損的街道旁邊,早餐小販們正在接待客人。
和繁華的市中心相比,這裡的老城區居住的都是窮人,房子和街道也比較老舊、破損,不過這裡的人們也早已經習慣了這些。
走出老城區,在市中心內買一棟屬於自己的房子,這是老城區裡許多年輕人的願望。
此時,街道之內,一位身材高大的青年坐在早餐店的桌子上,對付著面前的一碗餛飩。
這個青年大概二十歲左右,寸頭短發,面如刀削,身上披著一件合身的黑色大衣,大衣沒有紐扣,可以透過敞開的大衣看見,他的上身穿著一件短背心。
很快,他將最後一口餛飩喝下,碗裡早已見底,乾乾淨淨,連一點湯水都沒有留下來。
“老板,再打包兩份餛飩,結帳。”
青年站起身,走到櫃台旁邊,從上衣的口袋中掏出錢包。
“好的,請稍等。”
過了一會,青年提著兩袋餛飩,嘴裡叼著從賣餛飩的小販那裡順過來的湯匙,哼著不知道什麽歌,走在路上。
就在這時………
呼!
一陣狂風刮過,一道身影夾雜在狂風之中,向著這黑衣青年襲擊而去。
“嗯?”
青年目光一厲,停下腳步。
他的左手提著餛飩,於是便用空余的右手拿下叼在嘴裡的湯匙,用力一震。
奇異的事情發生了。
這柄普普通通的塑料湯匙,突然以肉眼可見的速度變大,體型瘋狂增長,隻是一瞬間,光是杓柄就達到了一米多長,而湯匙的杓身,更是像一個巨大的鐵鑼那樣巨大。
緊接著,原本白色的塑料湯匙變成淡紅色,閃爍著金屬的色澤,形狀不斷變化,杓柄的一端變為鐵棍,連接著鎖鏈,另一頭的杓身變成了巨大的鐵錘,帶著鋒利的鐵刺。
隻是一個呼吸的時間,原本平凡無奇的塑料湯匙,瞬間變成了閃爍紅芒的流星鐵錘。
“給我死開!”
青年大喝一聲,揮舞著手中的鐵錘,向著那道躲在狂風之中襲來的身影狠狠砸去。
轟!
對方沒有想到黑衣青年的反應竟然如此迅速,反應不過來,被鐵錘砸中,身體瞬間變形,飛了出去。
砰砰!
對方摔在地上,滾了幾圈,接著站起身來,變形破損的身體迅速恢復,隻是一會,便恢復如初。
這個家夥,根本不是人類!
雖然它的體型和正常人相似,有著腦袋,有手有腳,但身體卻是黑色的,體表閃爍著漆黑的流光,看起來充滿不穩定性。
說是人類,其實更像是由漆黑的光團硬生生凝聚成的人形怪物。
“嗬嗬………”
漆黑怪人發出冷笑,語氣怪異無比,聲音聽起來就像是電影裡的喪屍發出的吼叫。
“該死的魔族,又來了。”
青年嘴角一咧,眼裡閃爍著寒光:“我要給大哥和三弟送早餐去,沒時間陪你玩啊,蠢貨!”
說完,他再次揮動手中的鐵錘,發出呼呼風聲,隱隱之間有火光迸濺,聲勢駭人。
緊接著,火焰呼嘯起來,纏繞在鎖鏈上,將淡紅色的鐵錘染得通紅,其溫度之高,連空氣都被扭曲。
“給我死!”
青年眼裡爆射出鋒利的紅芒,
將纏繞著火焰的鐵錘砸去,如同火龍咆哮,吞噬而去,瞬間擊中了漆黑怪人。 “吼啊!”
它隻來得及發出一聲吼叫,就已經被火焰吞沒,身軀都被鐵錘砸得破裂開來,徹底消散無蹤。
一絲黑光閃過,代表著對方已經死亡,死在了鐵錘的爆裂力量之下。
“切………”
看見漆黑怪人連自己的一擊都擋不下,黑衣青年冷笑一聲,收回了鐵錘。
敵人已經死亡,他沒有必要再繼續保持戰鬥形態,收回力量,而手中的流星鐵錘也漸漸縮小。
很快,鐵錘重新變回了湯匙,淡紅的顏色也變回塑料的白色,再無之前半點威武的樣子,而且湯匙的造型稍微有些扭曲,還有一部分被燒焦,已經無法使用。
青年也沒有再次將這個湯匙叼在嘴裡的打算,隻是淡淡一揮手,將損壞的一次性塑料湯匙扔在街道旁的垃圾桶裡,轉身而去。
現在是早上六點,太陽才剛剛升起,而且這條街道也比較偏僻,平時沒有人來,青年才敢如此放心的戰鬥。
不然的話,如果被路過的路人發現剛才這一切,那個路人估計會震驚得說不出話來。
說真的,那些普通人確實會妨礙到青年的戰鬥,所以他每次戰鬥的時候,都要找個無人的地方。
就比如剛才,青年早就已經發現了那個悄悄的跟在自己後面、企圖襲擊的漆黑怪人, 於是他便特地走進這條無人的街道,把漆黑怪人給騙進來,然後對方忍耐不住,出手了。
然後,黑衣青年就順手乾掉對方,再帶著早餐回家,這一切簡直完美。
事實上,剛才那場戰鬥甚至沒有資格稱為‘戰鬥’,對於青年來說,這隻是飯後運動而已。
剛剛吃完早餐,稍微做一下運動,有助於消化。
面對那個不知死活的漆黑怪人,他連十分之一的實力都沒有發揮出來,就隨隨便便的解決掉了對方。
實在是太弱了,一點意思都沒有,也隻能算是飯後運動了。
青年提著兩袋餛飩,走過偏僻無人的街道,再繞了幾圈,走出城市的老城區,走進市中心之內,在一棟佔地面積龐大的別墅面前停下腳步。
這是他的家。
沒錯,這個穿著黑色大衣的寸頭青年其實是個有錢人,眼前的別墅、別墅內的豪車、古董以及銀行的存款,就是最好的證明。
明明家裡居住在繁華的市中心之內,離老城區很遠,他卻偏偏要在一大早上走到老城區裡吃個早餐、買兩袋餛飩,再繞一大圈回家,也是挺悠閑的。
這是黑衣青年的愛好,盡管他家請得起廚師,但他還是更喜歡老城區那群小販做的早餐,甚至不惜為此繞遠路。
其實他家裡有汽車和摩托車,完全可以代替走路,但是他卻選擇憑著兩條腿走到老城區,再繞回來,這也是他的愛好。
大清早上去散步,可比開車有意思多了。
走上前,黑衣青年敲了敲門:“大哥,開門,我回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