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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記者》第9章 錢是個好東西
  車停在了一座裝修豪華,非常氣派的大酒店前。這座大酒店應該就是傳說中的魚得水大酒店了。單從外形上來看,這類似於皇宮的外部裝修奠定了它的高消費標準。

  車剛剛停穩,便有人打開了車門,請言志明他們下車。他倆便如眾星捧月般走了進去。劉強還在尋找他們的攝像機和行李的時候,旁邊有人告訴他,已經有人提前放到了房間裡。

  言志明瞬間感覺,被人照顧的感覺真好。難怪人們都願意當官,或者拚命賺大錢。你隻要當了官兒,或者成了大財主,就會有秘書伺候你,他們把各種細節都想到了。你什麽都不用操心,自己就是隻管往前走就行。他之前聽說過一個故事:一位公安局長,到市政府大樓開會。散了會坐電梯下樓,正好遇到五六個市領導等電梯上樓。他趕緊走出電梯,用手扒著轎廂的門,挨個打了招呼,把市領導們讓到電梯。然後問道:“領導們去幾樓?”在得到12樓的答覆後,他走進轎廂,摁了12樓的按鈕,然後退出來目送,轎廂關門,電梯上行。他對自己的秘書說,不能讓領導,因為這些小事兒而分心,你要把工作做到極致。上個電梯都是如此,更別提其他的事了。這時候,言志明又想起了上高中時歷史課上學到的“士族”。當時課本上說士族衣來伸手、飯來張口,就連走路都有人扶著,到最後連翻身的力氣都沒有,睡覺都需要人照顧。當時言志明並不能理解,這些士族為何會退化成這樣?現在,終於明了了:人的大腦和雙手,是必須要經常鍛煉的,不鍛煉就會慢慢退化掉。如同肌肉萎縮伴,人的懶惰,也是如此。肌肉萎縮了,可能通過各種方式,還能恢復了,但要是人的心一浮起來,人一旦懶惰了,那就很難改了。俗話說,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就是這個道理。

  富余海為言志明和劉強各自準備了一間豪華套房。他們的行李已經提前有人放到了屋裡。並且在外間的桌子上,擺著一個嶄新的茶杯,一袋龍井茶,兩條軟中華,還有一個果盤兒。看到這裡,言志明連忙說:“我們兩個住一個標間就行了,我們還可以說說話,討論討論節目,不用住這麽好的房間。自己也都帶著煙和茶杯,不用這麽浪費,都拿回去吧。”“你倆大老遠來了,要住好點,休息好了,才能乾好活,別換房間了,我已經訂好了,就這麽住吧。別客氣,這些東西你們先用,要是用不著先放著。”富余海從自己的兜裡掏出來一根煙遞給言志明。言志明連忙擺手:“我嗓子不太舒服,先不抽了。謝謝!”

  這時,劉強從隔壁房間走了過來。“你的身份證在哪裡?咱們需要拿著身份證去前台登記吧。”富余海給劉強遞了一根煙說:“不用,咱在這裡開房間,不用身份證。管這一片兒的派出所所長,是我哥們,提前都跟他們說好了。”

  他看了看手表,現在4點半了。“你們哥倆兒歇一會兒,5點半的時候,我來叫你,咱們下樓吃飯,你們辛苦了。”說著富余海起身,把套間的大門關上,打開隨身帶的手包,掏出兩個信封,遞給了言志明。

  信封很厚,撐得鼓鼓囊囊。言志明自然知道這裡面裝的是錢,而且不少於一萬。他連忙說“不行不行,我們是來乾工作的。這樣已經很麻煩你了,這絕對不行。”幾經推辭,富余海一看兩人不收,說:“兩位小兄弟,這事兒就拜托你們了,這是一點兒小意思,你們千萬別嫌少,事後咱還有,你不能不給老哥這個面子啊!”言志明這次並沒有因為這句“不給面子”而自我妥協。

“老兄老兄,絕對不行,你這是讓我們犯錯誤。”言志明不知道自己為什麽,對富余海的稱呼,變成了老兄。這個稱呼的奇妙變化,也讓富余海的臉上掛上了一絲笑容。  看著言志明態度很堅定,富余海說:“那好,你們先休息,咱們回頭再說。”說著,關上門出去了。

  劉強把耳朵貼在門上聽了一會兒,回來和言志明坐在一起說:“我操,那有1萬塊錢吧。我估計差不多。這老頭真牛逼,見了面,又是煙,又是錢的。”

  “我現在挺擔心咱們這期節目的,這個富余海就是個社會油子。咱們,住住房間,吃吃飯,也無所謂,可千萬不能拿他的錢啊。”

  “是啊是啊,”劉強回答道,“拿了錢,性質可就變了。咱倆剛工作,可不能因為這1萬塊錢毀了前程。不過那錢可真誘人哪,我真想tmd接過來。操!”說到這裡,劉強掏出了自己的綠石點上了一根。

  言志明何嘗不是呢?如果收下這1萬塊錢對他意味著什麽呢?意味著,他可以安安穩穩的在出租房裡住20個月,而不用房租發愁。或者意味著,可以換一個他夢裡想的手機。或者意味著可以給家裡寄回去最少7000塊錢,讓父母也高興一下。但同時也意味著,他們在節目中要站在富翁一家的角度和利益上說話。意味著如果他們的節目做的不合乎富翁一家人的心意,他們可能會被告狀。畢竟,拿人家的手短,拿了這1萬塊錢,就要給人家辦3萬塊錢甚至5萬塊錢的事兒。

  言志明自認為自己在大是大非問題上,還是比較清楚的,也是比較有定力的。其實更多的,他知道這錢不能碰,所以更多的是理性戰勝了欲望。

  “咱倆把出差費分了吧。”劉強說。

  “好的,沒問題。”言志明說。

  其實,分出差費,是記者們出門采訪的一個“潛規則”。在臨出差之前,按照薇薇安教給的方法,言志明從頻道財務借了一些出差費用。電視台規定出差拍攝節目,每人每天有100元的住宿費用和80元的就餐費用。按說這些費用都應該是後期記者拿著發票去報銷。但頻道財務管理相寬松,而且欄目組與頻道財務的關系比較融洽,所以能夠繞個小路,先打個欠條,把出差費用借出來,等回來之後,及時用票據補上就可以了。當時,言志明是按照8天的拍攝時間進行借錢的。至於為什麽要拍攝8天,財務室才不會管的。你隻要到最後住宿、餐飲、車票的數額能夠和對上借錢的數額就可以了。

  分這個錢時,言志明和劉強的心情是無比輕松的。拿著十幾張嘎嘎新的票子,言志明又想起了,哪位笑星老太太的話,有錢真好。言志明自認為不是一個錢奴。他認為在當今的社會裡,真的需要一些信仰。不能僅僅是拜金,當然,錢非常重要,可是手裡有了錢以後也該有點追求。人還是要追求自由快樂的生活。如果錢太多,人反而不快樂,那圖個什麽?

  過過苦日子的人,當然對錢的缺乏深有體會,於是錢是其保障生活必需的存在。過了好日子的人,已經養成了養尊處優的個性,錢是滿足對等生活水準的依靠。俗話說:“有錢能使鬼推磨”這社會如此現實,人不現實,活得下去嗎?其實, 並不是愛錢,而是害怕貧窮。這段時間,言志明真是感受到了一分錢憋死英雄漢的窘境。他害怕沒有錢,害怕沒有錢帶來的一切障礙。

  很多人都這樣說:“錢不是萬能的,但沒有錢是萬萬不能的。”正因為“沒有錢是萬萬不能的”,所以世界上的人們會以不同的方式來獲取不同的錢。言志明曾經看過自己欄目,做過這樣的一期節目:一個大概30歲的青年,在臨近過年時搶劫、搶奪多次,作案手法極其殘酷:用一個大榔頭威脅受害者,受害者若不聽就往他或她的後腦杓用力一敲,馬上搶走提包,逃離現場;或是騎上摩托,用飛車搶奪奪下受害者背包;更可惡的是,他有時還直接把受害者打暈,奪過提包!犯罪金額是8000余元!隻是因為快要過年了,他要趕回老家,用自己搶來的錢和家人過年。

  事後,警方盡力千辛萬苦,將犯罪嫌疑人抓捕歸案。由於搶劫、搶奪金額數量過多、次數過多,所以他被判無期徒刑。8000塊錢換來了一生自由的喪失,是多麽的可惜。當他身患疾病的老母親咬牙硬挺著身子來監獄看他的時候,這位青年才發現:原來親情要比錢,重要得多!但是這個時候,年輕人幡然悔悟,已經晚了。如果世界上有賣後悔藥的,那麽後悔藥至少幾百萬上千萬一粒。人們攢足了錢去買後悔藥,就是為了不讓自己後悔。因此這個時候後悔就等同於金錢了。

  人們往往都已金錢當做自己成功、提高家庭成員親密度的工具,這是沒錯的。但僅僅把這一點無限放大成為“唯一一點”,那就是大錯特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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