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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娛王》第四百零九章 為起名字而苦惱
金俊秀揉著額頭,煩躁的靠在咖啡座的柔軟沙發上墊上,“為什麽不直接拒絕,我也納悶……”

 看樣子這家夥,也沒表面上表現的那麽精明。

 “也許,你的潛意識希望自己答應我的建議,”熙成真的不想隨便抓兩個練習生湊數,他沒興趣帶新人,更不想讓別人說他們這個組合是熙成和他的舞伴們。

 “誰知道呢,”金俊秀雙手抱著自己的後腦杓,舒服的仰靠在沙發背上,突然說道:“知不知道,我很不喜歡你。”

 熙成愣了一下,下意識的說道:“這不是挺正常的嗎,我是男的,你應該是喜歡女的吧。”

 網上有很多關於神起的CP文,男男愛啊,熙成素來是不相信的。

 “呃……”金俊秀像是被噎到了一樣,“怪不得有人說你很抽風,今天算是見識到了,你那都什麽思想啊。”

 “開個玩笑而已,”熙成尷尬的摸摸鼻子,“可是,我又沒得罪你,為什麽要討厭我呢,而且有天前輩似乎也不怎麽待見我。”

 去年聖誕節的時候,樸有天鼓動著一群舞蹈高手挑釁熙成,不依不饒的想要熙成難看。

 幸好他的舞技雖然不怎麽樣,但是在秀高難度方面要超人一等,險之又險的勝了那場鬥舞。

 雖然雙方都沒有撕破臉皮,但是彼此之間的芥蒂在所難免。

 再加上這一年來,熙成是東方神起的主要對手,更是讓彼此之間多看一眼都覺得尷尬。

 如果不是因為鄭允浩被下毒的時候,熙成去醫院探望的時候碰到金俊秀,這兩個人也不會坐在這裡。

 在金俊秀看來。熙成雖然可惡,但是最起碼還算義氣。

 但是東方神起的其他幾位成員就比較共進退,除了必要的禮節之外,都不怎麽親近熙成。

 “原因其實挺複雜的,簡單的來說。就是比較嫉妒吧,”金俊秀思索了一下,也沒有隱瞞,他用低沉的聲音解釋道:“別人不說,就單單說我吧,我的母親是韓國小姐。父親經營ZZA店,從小在比較好的環境中長大,過著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生活……”

 “這似乎和我沒關系吧,

”熙成抓抓頭髮,一臉的迷糊。

 就算他再怎麽聰明,也沒辦法理解。金俊秀的幸福童年和自己怎麽能扯到一塊去。

 金俊秀輕飄飄的看了熙成一眼,繼續說道:“小學五年級時,我意外的拿到了一個獎,媽媽也很支持我往這方向發展,於是我就和赫宰還有其他兩個小孩,一起組成了韓國年齡最小的Rap組合,那時候大概8歲或9歲吧。”

 熙成聽他說的認真沉重。漸漸的也沉浸在他的往事中。

 八、九歲的時候,自己在做什麽呢?

 彈鋼琴、打架,有時候去溜冰。

 “後來,這個組合解散了,在初中一年級的時候,我進了S&M成為練習生。當時,我的實力被普遍看好,李秀滿老師曾經說,我是要和A一起出道的孩子。”

 接下來想必是個轉折了,金俊秀並沒有那麽早出道。

 果然。金俊秀苦澀的笑了笑,“也許你已經猜到了,真是世事難料啊,進入S&M不久,我就進入了可怕的變聲期。不是半年或者一年,而是整整三年,三年啊,你能想象嗎?”

 熙成看他瞪著自己,只能尷尬的摸摸鼻子,“想象不出來,不過確實很不幸。”

 他開始有點明白,為什麽金俊秀要講這個“故事”。

 “無論最開始的初衷是什麽,我都把歌唱當成了終生的夢想,你無法想象那是怎樣一段灰暗而沒有盡頭的日子。幸好在這孤單又寂寞的時間裡,我還有赫宰,我們兩個人一起練習,一起踢足球,度過了難捱的練習生歲月。終於,在同時進入公司的寶兒已經出道接近七年的時候,我出道了……”

 “十年寒窗無人問,一舉成名天下知,”熙成拍手鼓掌,訕笑道:“前輩也算苦盡甘來嘛,如今東方神起無疑為韓國第一天團……”

 “你現在明白大家為什麽那麽討厭你了嗎,”金俊秀不為所動的看著熙成,“我認識的人裡面,幾乎每個人都經歷過艱難的日子,拚了命的努力才有今天,可你偏偏是個例外,沒見到你有努力過,可就那麽的耀眼。”

 這倒是個很坦誠的人,同樣是舞台上最耀眼的一員,他卻坦誠自己的嫉妒。

 “如果努力的定義真的參照大眾標準的話,我確實不夠努力,”熙成歎了口氣,“我曾經和一個朋友說過,讓她不要嫉妒我,因為嫉妒我的人只會自己受傷。”

 “那個人現在怎麽樣了?”金俊秀嘲弄的撇撇嘴,還真是個自戀狂,第一次聽說有人會給別人這樣的建議。

 “她過的很好,現在也快出道了,”熙成想想泰妍,嘴角不由自主的翹了起來。

 兩人就這麽沉默下來,都不再說話,隻靜靜的看著玻璃牆外飄揚的雪花。

 這真是一個純淨而又安靜的世界啊。

 今年的雪似乎更加的溫柔,若有似無的飄散著,輕風過處如霧如煙。

 咖啡館外面的小廣場上,一群孩子拿著塑料小鐵鍬,正在熱火朝天的鏟雪。

 他們真的不是合格的勞動者,對嬉鬧的興趣遠遠大於工作,追逐著、尖叫著,像一群小瘋子。

 “我的童年似乎有些乏善可陳,”熙成悵然開口:“我從來沒有像眼前的孩子們這樣玩過,我看不起那些比我笨的人,不屑於和他們為伍,覺得自己處處高人一等。”

 金俊秀微微有些動容。

 “現在想想,那些年我真的是太寂寞了,所以,只能鋼琴、跆拳道、吉他、畫畫……一個接一個的學下來。然後,越來越目空一切。”

 如果不仔細的品味,聽了這話,便會覺得熙成這人還是那麽的傲氣討人嫌,金俊秀卻聽到了這些話裡的悲涼。

 時光真的很無情。不因為天才和蠢蛋而改變,對誰都是一視同仁。

 “歌曲呢,拿過來我看看行吧,”金俊秀出人意料的伸出手,向熙成索要那首《死了也不放開你》。

 熙成將歌曲給他,順便還遞給他自己的手機。“錄了一段,你試聽一下吧。”

 金俊秀毫不客氣的接過去,仔細的研究起來。

 熙成送出歌曲之後,便不再關注,一切順其自然好了。

 他的注意力放在了外面那群打鬧的孩子身上。

 這群孩子最小的大概三四歲的樣子,是個小女孩。連路都走不穩,而且穿的特別臃腫,晃晃悠悠的像隻小企鵝。

 熙成看著她在原地打了個轉,然後摔倒在地上。

 咖啡店的隔音效果特別好,那小孩子又沒有對著他,不知道哭沒哭,熙成只看到兩隻小短腿一蹬一蹬……

 其實。那群小孩子裡面,也有十一二歲的大孩子,甚至再大一點的也未必沒有。

 熙成想,自己也不過十七八歲,如果跑過去,不知道那些孩子們願不願意和他一起玩。

 可惜,這也只能是想想而已。

 有些錯過去的東西,無論再怎麽遺憾,終究是錯過去了。

 “我還是沒辦法說服自己……”金俊秀一臉怨氣的看著熙成,“沒辦法說服自己不去嫉妒你。這隨隨便便拿出來的一首歌,都讓人感覺渾身無力。”

 “我當你是在誇我,”熙成聳聳肩,“要不要一起唱?”

 “就咱們兩個人?”金俊秀掩飾著自己的不自在,“這歌實在是太好了。不唱的話真是對不住自己啊。”

 “就兩個人吧,其實兩個和三個沒有什麽區別,兩個人也就能唱了,”熙成眼睛一亮,“你的意思是要和我組隊唱歌?”

 “我可能會比較忙,你要是不嫌我沒時間宣傳的話,那咱們就一起唱吧,”金俊秀肯定的點點頭。

 “盡量就可以了,”反正又不是主打歌曲,熙成也沒指望對這首歌投入多大的宣傳,“這首歌只是試水,如果喜歡的人比較多,就每年出一張迷你專輯。”

 金俊秀不可能舍棄東方神起的事業來搞組合外小團隊,熙成也沒打算放棄懶散自由的生活,所以兩個人的基本理念是一致的。

 “那好吧,這首歌我唱了,”金俊秀松了口氣,其實錄製一首歌用不了多少時間,怕就怕熙成逼著他進行和他時間衝突的宣傳計劃。

 “我會盡快安排錄音,先把這首歌錄下來再說,”熙成突然想到了另外一件事,“那咱們以什麽名字發行歌曲呢,如果feat細亞俊秀,似乎有點不厚道啊。”

 feat是ng的縮寫,AfeatB,指的是B在這首單曲或者專輯裡面並不是主角,前面那個A才是這首歌的靈魂或者主人。

 熙成feat細亞俊秀,確實有點說不過去。

 “還算你有點良知,”西亞俊秀差點就感動了,“那你打算怎麽辦,要不起個組合名字吧。”

 “你有什麽好的建議?”

 “我還想問你呢?”

 兩人大眼瞪小眼, 都有些無措。

 熙成也根本沒考慮過這個問題,對於起名字這種事他一向都不擅長。

 要有一定的涵義,更要有一定的深意,還要和他們兩個人都有關系,確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

 叫秀成?這名字有點亂,不知道的人還以為是一個新歌手呢。

 東成、仙城……

 一個個提出來,然後一個個的否決掉。

 兩個自負聰明的年輕人,糾結的差點揪掉頭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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