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案件發生於5年前,死者是牛津大學聘請的歷史教授,在其遇害前2天,他的妻子和女兒剛坐船回大秦探親,第二天早上,來家裡打掃衛生的女傭,在客廳發現了他的屍體。
他居住的住宅是一棟獨立別墅,警方發現,客廳裡有搏鬥痕跡,死者身著睡衣,被刺中胸部倒臥在客廳沙發旁,他的身上一共也隻被刺中一刀,但這一刀造成的是致命傷,足以當場斃命。
法醫判斷死亡時間是21點至23點,屍體旁發現扔在地板上的凶器水果刀,刀柄上的指紋已經被擦掉,室內其它多處地方,也發現指紋被擦掉的痕跡,因為死者和女傭的指紋也沒有了。
主臥室裡面的床上被褥很凌亂,看起來像是有人睡過,後門門框上一塊玻璃,被從外向內打破,玻璃碎渣散落在廚房內,根據事後清點,丟失了包括現金、手表、幾套古籍圖書等等財物。
室內的木地板上,一共發現了4組鞋印,一組清晰的鞋印是41碼皮鞋的鞋印,廚房後門外的小花園內,也發現有這組鞋印,另外3組鞋印,都被確認是死者家中拖鞋的鞋印。
負責探員對案情的判斷是:小偷知道夫人和小姐離開,以為家中沒人就入門行竊,打碎後門玻璃時,驚動了在臥室睡覺的教授,最後雙方搏鬥起來,小偷撿起客廳桌子上的水果刀,用力刺死受害人,搜集財物後,從後門逃離現場。
然後就按照盜竊案的思路,追索凶手至今也未破案,這個貌似正常的判斷,仔細分析後,就會發現其實疑點很多。
喬治周六看到的那宗老婦人中毒案,嚴格講完全是私人醫生的錯誤,警察基本沒有責任,他不可能質疑醫生心髒病死亡的結論,可這個案件的負責警察,則完全是專業素質有問題。
案件的疑點太多,喬治幾乎看著卷宗,就可以斷定現場是偽造的,凶手根本不可能是什麽入室盜竊的小偷。
首先是入室方式不合理,如果是慣偷,不應該用打破玻璃的方式入室,而且,看散落在地上的玻璃,雖然是從戶外向戶內打破玻璃,但是他開門之前,並沒有清理門框上的玻璃碎渣,就這樣伸手去握門內的把手打開房門,非常容易被門框上的玻璃碎渣劃傷。
其次,小偷擦除室內指紋的行為也不合理,去別人家裡偷竊卻不帶手套的小偷,隻能是愚蠢到無藥可救的小偷。
以上這些問題,還能用小偷是一個生手,或者乾脆是街道上的流浪漢,臨時客串的劫匪來解釋,那麽,結合其它疑點來分析,反而更會形成邏輯錯誤。
首先是主臥的床鋪問題,從照片就可以看出,主臥和次臥的床上都隻有一個枕頭,說明死者夫婦早已經分床睡覺了,可是根據次臥桌子上的專業書籍、煙灰缸還有眼鏡盒,證明次臥才是教授的臥室,主臥則是屬於夫人的。
而現場被打開的是主臥的被褥,煙灰缸、眼鏡盒等卻都還在次臥的桌子上,小偷或者劫匪,怎麽會無緣無故去打開臥室的被褥,隻能說明一個事實,這是凶手有意識的偽裝,但是,他匆忙間按照慣例選擇了主臥,卻反而暴露了自己。
最後,則是另一個嚴重的矛盾,死者是古籍收藏愛好者,他不是什麽頂尖收藏家,藏書也沒有特別珍貴的孤本善本,基本都是刊印發行的古籍,根據其藏書清單,總價值也不到1萬英鎊。
但是,一個生手小偷或者流浪漢,怎麽可能知道哪些書是古籍,從而在房間內準確選出並帶走這些古籍,
偷竊者要麽是懂行的行內人,要麽就是有不得不帶走書的理由,比如有血跡落到某本書上,而隻能帶走更多古籍掩飾。 所以結論是,凶手是教授的熟人,教授是在客廳招待到訪的客人,很有可能就是在品鑒古籍中的某一本藏書,從凶器的角度看,這是一次衝動犯罪而不是預謀殺人,一刀斃命隻是巧合,水果刀本身,顯然不是什麽好的殺人武器。
雙方可能在品鑒古籍時,因為某種原因起了爭執,繼而打鬥起來,教授被當場一刀刺死,為了掩飾自己的存在,凶手開始布置現場,偽裝成入室搶劫殺人。
清洗並歸位茶杯;擦掉留下的指紋;拿走教授手上用來看古籍的白色手套;打開弄亂主臥的被褥;搜尋現金、手表等明面上的財物;穿上皮鞋在室內外留下腳印;從室外打碎門框上的玻璃等等。
從鞋印大小推斷,凶手身高大約是175-180CM左右,皮鞋鞋印清晰且根部幾乎無磨損,推斷是一雙新鞋,家境充裕,可以晚上到家裡作客,教授穿著睡衣招待他,推斷為男性中年或老年人,和教授熟識且關系密切,帶走的書籍推斷,凶手懂得古籍的價值,是一個真正的內行人。
喬治寫下推斷後,就放下了卷宗,今天時間太晚了,明天上午可以安排人深入調查下,找到嫌疑人可能不難,畢竟教授死亡時,到英國任教也就3年時間,古籍收藏的圈子又不會太大,甚至凶手就在吊唁教授的客人名單裡。
想要證明對方是凶手,就要看運氣是否眷顧了,那雙皮鞋和可能存在的血衣,肯定早就被凶手銷毀了,不過,凶手是懂得古籍的人,有可能會不舍得銷毀這些書,另外,時間過去這麽久了,他的警惕性,也沒有剛發生命案時那麽高了。
隻要想一個巧妙的辦法,騙凶手拿出這些失竊書籍中的任何一本,就能證明他是凶手,因為古籍上可能不會有教授的指紋,可是一定會有教授的收藏印章。
喬治推開房門走出辦公室時,又不禁突然苦笑起來,他明明是穿越成一個大富翁,怎麽活得又像刑警隊長了,不僅要幫警察審查卷宗、甄別疑點,還要幫著想辦法如何解決案件,估計要是亨特還在,他對這種案子根本不會有一丁點興趣。
會議室內依然燈火通明,當然也不會少了一貫的煙霧繚繞,偵探們還在認真的分析著卷宗,喬治隻是在門口觀望下,沒有走進去打擾他們。
香煙、啤酒、咖啡、糕點和三明治,待遇很好了,前世自己加班,有的時候還隻能吃泡麵呢,但是,即使給再好的待遇,這種高昂的士氣也不可能堅持太久,“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對這種現象,老祖宗的話,早已經進行了精辟的總結。
其實這幾天在蘇格蘭場查資料時,喬治就已經發現,很多中下層的專案組警員早就懈怠了,隻是在納爾森這個上司面前,裝模做樣的看似勤奮而已。
那把能打開門的該死的鑰匙,到底在哪呢?
這段時間,偵探社原本的正常業務幾乎停滯,有卡普蘭小姐、愛麗絲小姐等負責偵探們的後勤,查德威克也沒什麽不放心的,她也不會把時間和精力浪費在這些事情上。
向來雷厲風行的她,已經轉移了注意力,開始籌備組建新的公司,在和警界和政府的多位相關人士探討後,首先決定做的就是保全公司,公司還沒成立,就已經預定了不少業務意向,至於投資公司,她還在等專業谘詢機構的調查報告,也在委托獵頭公司,幫她尋覓合適的經理人。
周三的時候,喬治和查德威克在四季酒店,宴請了約翰-貝克特夫婦,貝克特先生是大西洋保險公司的執行總裁,之所以是喬治主動邀請,主要是為了表示歉意,這段時間不接新業務,自然會給對方造成麻煩,總要主動尋求諒解。
以前就一直合作很愉快,等保全公司營業後,雙方更是會有更多業務合作,保安員們要上大量意外保險,還要配備大量車輛,如押款車,保費的多少,還是需要保險公司給一個更優惠的價格。
這頓飯吃得很快樂,查德威克今晚的精神似乎異常興奮,從神怪談到中世紀的陶器,意大利的大提琴,大秦的法學,哪一方面,似乎全都特別研究過,所以說起來滔滔不絕。
在願意表現的時候,喬治的談鋒也算是犀利,又經歷過網絡時代的洗禮,約翰-貝克特夫婦也是愛說愛笑、性情隨和的人,同樣愉快得開懷暢飲起來,所以天南地北能談個不休。
喬治欣賞著這頓考究的晚餐,在你情我願的情況下,賓主四人異常歡洽,最後結束前,喬治又講了一個前世聽到的騙保故事:
“話說有一對夫妻,雖然丈夫比妻子大了十幾歲,也沒有孩子,但是夫妻感情非常好,他們生活的很幸福美滿,某一天災難突然降臨,丈夫失業了。
沒有了收入來源,還有房租要交,保險要交,很快就會耗光他們不多的存款,更致命的是,丈夫已經50多歲,即使他再找到工作,也乾不了幾年了。
苦思良久,丈夫想到了一個主意,決定騙保,他們有2萬英鎊的人身保險,妻子隻要意外失蹤,堅持7年就可以在法律上被認定為死亡,丈夫就可以拿到保險金,那時候他們可以換個地方生活,丈夫正好60歲,他們就有錢可以安享晚年了。
想著家裡的實際困難,看著日漸憔悴的丈夫,妻子最終同意了,計劃開始執行,妻子用化名到了另外一個城市生活,她需要再找個工作維持生計,丈夫則報警說妻子失蹤了。
警方、保險公司、妻子的姐姐,所有人都覺得是丈夫謀殺了妻子,對他展開了持續的調查,比如,挖開了他家前後的花圃找屍體,不斷跟蹤監視他,尤其是保險調查員,更是始終糾纏著他。
他們之間不敢進行聯系,因為保險調查員還會時不時的找他麻煩,隻能偶爾像地下特工一樣偷著見面。
他挺住了巨大的壓力,代價是頭髮全部白了,但是馬上時間就到7年了,還有幾天他就可以拿到保險金,幸福生活仿佛就在眼前。
突然這一天,一個女子出現在他的家裡,丈夫仔細一看,這個燙著頭髮、身著華麗裙子、帶著墨鏡的女子,居然是他妻子,7年時間過去了,她也從一個居家主婦變成了白領麗人,反而顯得更年輕了。
讓他萬萬沒想到的是,突然出現在家中的妻子,居然告訴他說,她不想繼續原先的計劃了,她要和他離婚。
丈夫一聽就惱怒了,我擔心害怕了7年,馬上就要成功了,結果你給我來這出。
他悲傷的問妻子為什麽?妻子說她現在有了新的戀人,她不能繼續過沒有身份的生活,她也不想犯重婚罪,所以必須和他離婚。
於是,絕望的丈夫終於謀殺了妻子”。
“這個故事說明了什麽?是說夫妻之間的感情再好,經歷時間考驗終究會變質麽?”查德威克幽幽的問道。
“不,它什麽也沒說明,你看單從妻子角度,既可以說她變心,感情變質,又可以說她跳出樊籠,重獲真愛,不同的角度會有不同的答案,這種東西沒有定論,
其實如果對我來講,還可以有另一個解釋:愛情是一種情感的事情,和我認為是最重要的冷靜思考是有矛盾的。我永遠不會結婚,以免影響我的判斷力。?
這是一位我很尊敬的大偵探說的話。”喬治最後補充說道。
(是福爾摩斯書中說的,本書是否有女主還不知道,傾向於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