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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偵探喬治》第七章
  兩棟房子的距離比較遠,又被街道上的樹冠擋住,視線的角度很不好,幾乎隻有在門口的一小塊位置,才能看清楚埃裡克所在的窗戶。

  實驗完成後,喬治沒有急著進入房間,而是就在門口翻看著卷宗等著埃裡克過來匯合,他做這次實驗的目的,是驗證目擊證人的證詞,在警方的原始筆錄中,尼基・尼爾先生第一次接受詢問時的描述是:戴著帽子,右手挎包的女性。

  但是,當警方再次詢問時,他就隻確認是女性,其它細節都不能確認了,說離得太遠,又隻是掃過一眼,那女的就開門進房間了,他以為是房屋主人安娜小姐回家。

  尼基・尼爾先生第一次描述中的右手挎包,說明凶手是左手為慣用手的概率很大,如果能確定這一點,對喬治排查凶手可能犯過的凶案,一定會有巨大的幫助。

  不過,通過剛才的親身驗證後,喬治感覺尼基・尼爾先生的目擊證詞很不樂觀,他心裡其實也在默默吐槽:這個時代的鑒證技術實在太落後了。

  在謀殺案現場,技術人員只會找指紋和腳印,所有凶手留下的微量痕跡都檢測不出,法醫連3、4起死者背部的淤痕,到底是向哪側用力都不能給出結論,其實這是凶手留下的一個小紕漏,可就是分辨不出。

  因為在這兩起案件中,凶手必然是單膝跪在死者背部作為發力點,另一腳作為支撐點,否則會重心不穩。

  而能判斷出死者背部淤痕的受力方向,就能知道哪隻腳是支撐點,進而知道凶手的慣用手,因為一條毛巾或浴巾,就全部毀掉了,之後天氣又變冷了,第3、4起死者背後的淤痕就成了孤例。

  “埃裡克,有很多參與此案調查的警察相信,尼基・尼爾先生的第一次詢問結果,才是真正正確的,認為他的第一次回答是靠直覺,你怎麽看?”喬治看著剛來到他面前的埃裡克問道。

  “這很難說,距離還是太遠了,剛才從窗戶向外看時,我覺得視線很不好,角度也比較小,公寓前的大部分區域都被障礙物擋住了,隻能看到您在大門口的位置。

  而且現在是白天,案發時間則是在深夜,路燈隻有街角才有,這裡光線會更差,尼基・尼爾先生的視力也不算太好,他是睡覺中起來喝水時,才偶然看到凶手的,這個時候他並沒有戴上眼鏡,警方之後請他做過實驗,同樣情況下,他隻能看到一個大概輪廓。

  最關鍵的是,死者安娜小姐也是右手挎包,所謂的第一次直覺,完全有可能是尼基・尼爾先生平時看見安娜小姐後,在他心中留下的心理暗示,他混淆了兩者的身份,所以我認為沒有足夠依據,認為凶手是左手為慣用手”,

  埃裡克沒有遲疑,一口氣將他的想法說了出來。

  “好吧,既然你也這樣看,還是先進房間內複查吧”,喬治點著頭,表示同意埃裡克的看法。

  接著又對埃裡克吩咐道:“我自己進去看現場就好了,安娜小姐的父母也居住在倫敦,你先去聯系一下,看下午或者晚上的時間,能否接受我的拜訪”。

  “好的,那我先去安排”,埃裡克回答道。

  進入室內,首先是一個不大的客廳,正對面是廚房,右側角落是衛生間,沒有後門,2樓則是兩間臥室和一間書房。

  喬治戴上手套,開始逐一的觀察和分析,包括照片、鞋子、衣服、化妝品、衛生用品、廚具、圖書和房間擺設布置等等,她是勤奮還是懶惰,

細心還是馬虎,雅致還是庸俗,漸漸的在心中,勾勒出安娜小姐的完整形象。  這樣觀察後得到的結果,甚至比親人朋友描述的還要準確,因為在家裡,她不會偽裝,是真正在做自己。

  不過僅僅是房間裡現存的信息還不夠完整,那些信件、收據、日記等文字資料,基本都被蘇格蘭場打包帶走了,之後還要去補上這部分功課。

  轉了房子完整一圈之後,喬治又回到公寓的門口,記下現在的時間,閉上眼睛,將自己盡量代入凶手的角度思考,然後模仿著行動:

  ――輕輕的關上房門,將鑰匙放進包裡,蹲下身子脫掉鞋子,拿出自製的厚鞋套穿戴在腳面上(既能不留下腳印,又減輕腳步聲);

  拿出手電筒,手電筒上蒙著紗布,發出淡淡的微光,直接走到樓梯口慢慢上樓梯(凶手一定跟蹤監視過安娜小姐,利用她不在家的時間進來過,或者至少去過街道其它房間,因為房型都一樣);

  兩間臥室中選擇主臥,慢慢開門到一半,閃身進去,直接走到床前借余光觀察死者,收起電筒,取出裝氯仿的瓶子和紗布,倒出氯仿捂住受害者口鼻,麻醉只需要幾秒鍾。

  在床上將受害人翻到面部向下,騎坐在身上,拿出塑料頭套套住頭部,再翻過身來,塗空紅和指甲,剪掉一縷頭髮當戰利品,收拾紗布、口紅、剪刀等工具,拿出電筒照明,檢查一遍床上是否有遺漏,走到樓下,脫掉鞋套穿上鞋子,擦掉門口的痕跡,出門離開。――

  等走出房門,喬治再看了下手表,一共用時是8分30秒,所有現場都是這麽乾淨利落,幾乎找不到凶手的任何額外行為痕跡,讓警犬們也根本無用武之地。

  喬治出來時,埃裡克正抽著煙和值班警察聊天,他看到喬治出來,忙迎上來說道:“先生,已經和安娜小姐的父親懷特先生約好時間了,他們下午在博物館上班,約定的時間是晚上19點”。

  “現在還不到15點,那就去蘇格蘭場吧,你來開車”,喬治和警察點頭致意後,邊走邊說道。

  “埃裡克,在第3和第4兩起凶案中,凶手單膝跪坐在受害者後背,你有什麽想法?”在前往蘇格蘭場的路上,喬治多少還有點沉浸在凶手的思維裡,就隨意問道。

  “先生,這種跪坐姿勢,警察或者接受過格鬥訓練的人都應該能掌握,不過,其它職業的人,其實也有類似行為”,埃裡克回答道。

  “怎麽說,什麽職業?”喬治感興趣的問道。

  “我來自南部的一個小鎮,我們那的農夫有很多養豬的,您知道,豬不像牛那樣聽話,有時候死活都不入欄,農夫們就是從背部製服那些豬的,也是單膝跪在豬背部,再用手使勁拽住豬的耳朵,豬就聽話了,呵呵”。

  埃裡克一邊開車,一邊還用手比劃著說道。

  “那這麽說,我們追捕的殺人凶手,是個養豬的女農場主?”喬治開玩笑道。

  “不,不,那些即將要出欄的大豬,都是壯年男子才能製服,這樣的女子我可沒見過”,埃裡克也笑著回答道。

  可能對剛才的實驗還心有不甘,埃裡克又遺憾的說道:“我從小就喜歡觀察細節,也許正是這原因,讓我成為一名私家偵探,可惜,尼基・尼爾先生年齡大了,否則有個可以讓人信服的目擊者,我們的破案會容易很多”,

  “是啊,沒錯,說起目擊證人,正好你又在開車,我給你講個故事,”距離到達蘇格蘭場還要一些時間,喬治說道:

  “有一對年輕夫妻,丈夫由於工作原因,要在一個新的小鎮生活一段時間,妻子就陪他一起來到了小鎮,某天,丈夫上班回家後發現,妻子倒在客廳,頭部被人打傷。

  丈夫救醒妻子後,發現她神智有些恍惚,醫生說她外傷沒有大問題,但是精神受到了嚴重刺激。

  她對警察描述:襲擊者是一個上門的銷售員,個子很高,穿著灰色西服,更多的描述就沒有了,感覺警察聽後有點應付了事,丈夫就不斷追問,警察也絲毫不客氣的回了一句,我總不能見到穿灰色西服的就抓起來吧。

  丈夫很生氣,決心自己報仇,他問妻子,看到傷害她的人能否認得,妻子說可以,於是他開車載著妻子,在小鎮裡的大街上轉,果然,很快妻子看著路邊旅店門口的一個人說:“就是他,就是他”,丈夫停下車一看,確實是一個高個子男人,提個包,穿灰色西服。

  他拿著扳手,下車跟著這個男子,一直跟到旅社房間裡,然後用扳手猛擊男子的頭,一下、一下、一下再一下。

  然後,他回到車裡,終於報了仇覺得很暢快,啟動汽車後,和坐在副駕駛位子上的妻子說:“我們換個城市去住,對你康復也有好處,最好是去海邊,有陽光有沙灘的”。

  他正說著,妻子突然看著路邊又說:就是他、就是他,丈夫望向行人道,見到又是一個穿灰色西服的高個男人,他剛剛殺人的手,在方向盤上開始發抖,不知道該說什麽。”

  講完這個故事,喬治有些感歎,又有些意味深長的最後總結道:

  “目擊證人的證詞對破案很重要,但是否被采信,取決於客觀證據和我們的專業判斷,而不能盲目相信,否則很容易就被它綁架了”。

  兩人說笑間,時間就過的很快,車開到蘇格蘭場後,因為距離晚上約好的拜訪時間,還要幾個小時,喬治讓埃裡克先回去,定好晚上18點再來接他。

  喬治身上的證件,讓他暢通無阻的來到四樓,穿行過亂糟糟的大辦公區,他直接來到納爾森總警司的辦公室。

  房門並沒有關,頭髮有些花白的納爾森,正埋頭在桌面上的文件堆裡奮鬥。

  “咚、咚”,敲了兩下後,沒有等回答,喬治就走進屋裡。

  “喬治,你怎麽跑來我這裡了,這邊坐”,納爾森從辦公桌後站起身,把喬治往沙發那帶著坐下。

  “我已經好久沒有去俱樂部了,現在上面催的緊,案子沒破壓力太大,你喝點什麽,威士忌?”納爾森問道。

  “不用了,我今天也是來工作的,你不知道,我已經要求偵探社不接其它案子,全力投入到午夜幽靈上了”。

  “你決心真夠大的,居然主動往上湊,我們警局很多人現在都躲著這個案子,隻有我,一開始就被套住了,現在還被架在火上烤”,納爾森苦笑著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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