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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偵探喬治》第三十九章
  喬治猜測的問道:“你們重案隊是在懷疑,艾格尼斯夫人墜樓不是意外或者自殺,而是被傑克遜先生謀殺的,但是,又沒有證據證明是麽?”

  坐在車內的隻有喬治和林德,埃裡克開車回去拿衣服去了,否則行動起來不方便。

  馬丁內斯聽完喬治的話就笑了,毫不猶豫的說:“是的,總是丈夫乾的,妻子非自然死亡的案件,丈夫總是第一嫌疑人,而且,這起案件的作案動機更是明顯,他們夫妻關系破裂的事實,是眾所共知的。

  最近2年,關於丈夫傑克遜先生,一直都有很多花邊新聞,一個月前,每日鏡報更是刊載了傑克遜的外遇照片,據說,艾格尼斯夫人已經要起訴離婚,被妻子起訴離婚,會讓傑克遜大丟面子,他是一個自大狂,又是涉及巨額財富的離婚,殺人動機足夠多了。

  傑克遜大廈保安嚴密,頂層公寓更是如此,幾乎沒有外人作案的可能,但是,傑克遜暫時還有不在場證明,又有強大的社會關系網,給我們的時間並不多,需要盡快拿出證據。”

  小餐廳和傑克遜大廈都在市中心,兩者的距離不是很遠,在馬丁內斯的介紹聲中,警車很快就開到了墜樓現場,在大量製服警察的幫助下,汽車好不容易才越過了密集的圍觀人群,還有記者們的圍追堵截。

  駛入警察在遠處拉開的封鎖線後,馬丁內斯直接將車開到了大樓前面的停車場,喬治下了汽車,套上一位警察遞給他的鞋套,徑直走到了屍體旁邊,屍體上方搭著一個簡易帳篷,被一塊白布蓋著,還沒有被運走。

  屍體旁邊的水泥地上,有大量流出的血液,這說明,她掉下樓的時候要不就是剛剛被殺,要不就是活著掉下來的。

  如果她是先被凶手用其它方式謀殺,凶手偽裝現場後再進行拋屍,想讓人認為是意外墜樓或自殺,時間稍微耽擱長一點,地上就不會有這麽多血跡。

  因為人在死亡後,屍體內部的血液循環已經停止,在撞擊地面的瞬間,往往看不到高墜損傷應有的大量出血;同理,屍體在解剖時,也不能發現體內器官積血。

  屍體面部向下俯臥在地上,看起來是頭部和上部軀乾先著地,頭顱破裂,由於在墜樓時,身體的著地是在一瞬間完成的,體表並未與地面發生劇烈的摩擦,所以,屍體的內部器官損傷,通常大大高於外表損傷,損傷通常具有方向性,也就是說,隻有著地的那一面損傷比較嚴重,而發生骨折的方向,也具有同樣的方向性。

  喬治蹲下身子仔細觀察著,死者能看到的身體部分,看不到明顯的打鬥傷或者抵抗傷,也沒有發現,在下墜過程中碰到空中障礙物,而在屍體上留下的明顯損傷,那一般都是大的傷口,甚至肢體斷裂,手腕和腳腕的皮膚表面上,也沒有掙扎或捆綁痕跡,其它具體結論隻能等法醫的屍檢了。

  她身上穿著一套紅色絲綢睡衣,不是那種睡袍式樣的,而是分為套頭的上衣和過膝蓋的短褲,身上沒有佩戴耳環、項鏈等首飾,隻有右腳穿著一隻平底的白色家居鞋,附近卻沒看到另一隻鞋。

  喬治觀察完屍體並沒花多少時間,站起身子後,又抬起頭向大廈頂樓張望,從屍體位置走向大廈,測算屍體距離大樓的水平距離,感覺距離有點遠,不太可能是失足意外墜樓,死者是以一定慣性衝出大樓的,否則落不到這麽遠的距離。

  大樓高墜不同於大橋高墜,即使有風力影響,也只會是側風,

所以,在下墜時沒有碰到障礙物的情況下,這麽遠的距離證明,隻能是死者自己用力一躍的自殺,或者是被人扔出來的謀殺。  現場有很多忙碌的鑒證人員,那些目擊者只看到落地瞬間,對案件偵破價值並不大,他沒在屍體這裡多問話,繼續往前走進大樓。

  挑高足有7米,金碧輝煌的大廳內,警察正在挨個盤問大樓的工作人員和住戶,電梯內的電梯工也不在,估計也在被盤問,是一個警察暫時替代了他的職位。

  馬丁內斯和林德並肩而行,一直在喬治側後方陪著他,時而低聲互相討論幾句,馬丁內斯話語中的意思很明顯,幾乎肯定是傑克遜乾的,他說,他一定是偷偷溜出馬拉松現場,回來殺人後又返回馬拉松賽的。

  喬治聽到了他們的討論,但他始終沒插話發表任何意見,這是他多年刑偵現場的經驗,在有明確的證據證明前,絕不輕易下結論。

  觀察完公寓樓的大廳,又詢問了下管理人員,主要是關於大樓的建築結構和工作人員的崗位布置,這棟樓是一棟老樓,並沒有地下車庫,住戶的汽車,都停在大樓前面的停車場。

  喬治暗自推算,如果真像馬丁內斯所說的,傑克遜從馬拉松賽場偷偷返回殺人,應該不是坐電梯而是走樓梯,否則,他即使收買了電梯操作工也很危險,因為隻能經過大廳進入電梯,大廳內有過往的其它住戶,還有清潔工、保安、門房等等員工。

  想盡量不被人看到,最安全的路徑,隻能是從用來處理垃圾的後門偷偷潛入,走員工通道,然後走樓梯上頂樓,後門平時是上鎖的,使用的時候才會打開,但他顯然很容易得到鑰匙。

  頂樓在18樓,通過樓梯上下,來回需要不少時間,還包括從賽道上往返大樓花費的時間,殺人和拋屍所需要的時間,偽裝現場的時間,這些都需要經過實驗後,才能測算出具體用時。

  但是,喬治心中自有一幅倫敦地圖,他隻是大概推算就發現,想順利完成整個過程,用時絕不會少於半小時。

  走進位於18樓的公寓大門,喬治換上新的鞋套時發現,傑克遜的這所豪華公寓,比他那間公寓還要大,頂層的整層樓都被打通,裝修也是顯得異常華麗,倒不是他多有錢,實際上,他擁有的財富遠不如喬治,而是雙方追求的東西不一樣。

  隨意觀察了一下門廳,走了幾步,拐過彎進入客廳,就迎面碰見了納爾森總警司,他的臉色看上去有些嚴肅。

  納爾森總警司把他拉到一邊沒人的地方後,對他低聲說道:

  “傑克遜剛派人去蘇格蘭場,送去了很多膠卷,是他安排他的手下騎著自行車,跟隨著他跑馬拉松時拍攝的,他的說法是,這些照片可以證明他的清白,這混蛋實在太囂張了,我一定要抓住他。”

  “你怎麽這麽肯定是他做的?他的性格是很自大,但也不能就此判斷,一定就是他殺人吧?而且,他的不在場證明,目前還沒被推翻。”對於傑克遜這個人,喬治以前也聽到過一些關於他的信息,但他並沒有表示認同納爾森的話,而是觀察著公寓內的情況反問道。

  納爾森堅定的說道:“相信我,就是他乾的,公寓內和屍體上都沒有發現遺書,關鍵的是我剛才詢問過他,老實說,他這樣的人我見過的多了,佔有欲極強的自大狂,這種人不會讓妻子和他離婚的,更別說分走他的財產。

  他的眼睛告訴我,他一定是在說謊,他的那些虛偽言辭,與其說是在悲哀妻子的死去,還不如說是在自鳴得意,現在欠缺的就是證據,還不知道他具體采取了什麽方式作案。”

  案情尚不明朗,缺乏實質證據,甚至人家還有不在場證明沒被推翻,納爾森就如此肯定的說傑克遜是凶手,在負責指揮謀殺案調查的高級警官中,這是很少見的情況,也完全不符合他的性格,隻能說明他對喬治足夠信任,願意在私下交流中說出他的直覺判斷。

  喬治對納爾森的判斷不置可否,也沒繼續追問原因,而是和他交流了幾句案情後,就開始獨自觀察整個公寓。

  公寓內的人員並不多,怕其它人交叉汙染證據,大部份警察都不被允許進入房間,和喬治一起過來的馬丁內斯和林德,也都被擋在外面,在公寓的門口,還有一個拿著記錄本,負責登記每個進入人員的警察,現場隻有幾個鑒證人員,正在忙碌著,四處放著證據標簽後拍照,用塑料袋裝起證物,收集指紋和腳印。

  喬治獨自一人行動,在客廳和陽台上仔細的看來看去,欄杆上,地板上,牆面上,然後又去死者的臥室、衣帽間、廚房、浴室等等,公寓內的每個房間,都認真的轉了一遍。

  在她墜樓的位置,通往陽台的玻璃門敞開著,靠近陽台欄杆的大理石上,擺著一把從餐廳搬來的木質椅子,地上有一隻白色的家居鞋,和樓下死屍右腳上的那一隻鞋,看起來是同一雙。

  大廳的茶幾上,有還剩大半瓶酒的紅酒瓶,還有一個水晶酒杯,是意大利巴羅洛葡萄酒,這種酒醒酒的時間比較長,喬治拿起來聞了一下,從酒的香氣判斷,開瓶的時間不會太長, 估計隻有幾個小時。

  餐廳內的餐桌上放著一大捧玫瑰花,沒有被插進花瓶,花瓣已經失水顯得有些蔫巴,在花瓶裡,則有著十幾支含苞欲放的黃色鬱金香;主臥室的桌子上有安眠藥和感冒藥瓶,有一隻裝滿水的水杯。

  床上的被褥,看得出是一個人睡過覺的痕跡;衣帽間的衣物非常多,有一套疊好的白色運動服和跑鞋,單獨放在一邊的椅子上;

  公寓內的其余家具和擺設都很整齊,地面也很整潔,明亮的能倒映出身影,留下的腳印痕跡很少,之後他走出公寓,沿著走廊到樓梯間,從樓梯前往樓頂,有些奇怪的是,通往樓頂的大門並沒有被鎖上,樓頂的設施很多,有水塔,有各種供水、通氣、排雨水管道,在靠近墜樓方向的欄杆處,他觀察了四周很久。

  勘察完現場之後,喬治坐電梯去了一樓,在這裡的衛生間,和林德一起換了埃裡克帶回的正裝,戴上領帶和帽子,手持一根鑲著藍寶石的手杖,變身成了著名大偵探,然後才隨著馬丁內斯警探,回到大廈的二樓,在這裡的保安室,他見到了傑克遜先生,當然,還有已經趕過來的律師。

  傑克遜依然還穿著一套紅色運動服,喬治剛進來時看不到他的臉,他彎腰坐在沙發上,用緊緊攥著的雙手拳頭抵在額頭,肘部抵住自己的膝蓋,似乎用力的有些顫抖,嘴裡還在低聲嘀咕著:“她沒有死!我的女人不可能死!”

  直到被喬治後面走進來的馬丁內斯,不客氣的出言打斷,傑克遜才從沙發上直起身子,露出他用手捂住的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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