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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偵探喬治》第九十章
  從案件偵破的檔案記錄中就可以發現,李斯特是一位難得的凶殺案調查探員,思路清晰,認真嚴謹,有著刑警特有的思維習慣。

  隻是單一看瑪吉・雷諾茲的案件,喬治不認為自己處於他的位置上,可以做的比他更好,有些案件注定是無法偵破的。

  李斯特表現出的綜合素質,是喬治穿越以後碰到的這麽多警察中,少有的能讓他看得上眼的優秀探員,天性非常愛才的他,不想讓這樣的人才被埋沒,所以在重案隊組建的時候,就向納爾森推薦了他。

  納爾森走到李斯特身邊,表情嚴肅地問:“李斯特,死了幾個?”

  李斯特抬頭看了一下,好像有些吃驚,納爾森和喬治竟然這麽快就到了,他知道事情緊急,沒有說什麽客套話,隨即就開始介紹現場情況:

  “現在為止是8個人,還有3個受傷的人送去醫院了,這是一次有預謀的襲擊,剛被擔架送走的盧西恩・布雷克警官,就是開槍的凶手,現在看來,他是一個人作案的。”

  “什麽,一個警察作案,死了8個人?”聞言後的納爾森大吃一驚,懷疑自己的耳朵是否出了問題。

  李斯特非常理解他的驚訝,他剛來到現場了解情況時,也同樣感覺難以置信,他做了一個請的手勢,在前面帶路,引導著他們前去案發現場的拘留室,一邊說道:

  “隊長,喬治先生,你們和我來,案發現場在右側走廊最裡面的拘留室,你們剛才趕過來的路上,福特總監已經打來電話,授權我們重案隊,全權負責調查這起案子。

  我從總部調集的支援人手還沒全部趕到,我派了幾個隊員跟著傷員去了醫院,又封鎖了奧查德分局內外。

  目前我們自己的人手不足,這邊的案發現場,我就下令暫時先把它徹底封閉了,沒有讓奧查德分局的警察插手。

  你們看看就知道了,下手太狠了,這是一場大屠殺,拘留室裡面被拘押的嫌疑人全部都當場死亡,沒有一個傷員。”

  喬治和納爾森沉默的聽著他的介紹,沿著一樓大廳右側的走廊,跟著他向裡走,路上拐過兩個彎後,就看到前方走廊中間的一柵鐵柵欄。

  鐵柵欄隔離走廊的內外,內側就是奧查德分局的拘留室,和外面的嘈雜不同,這裡很安靜,拘留室裡面一個人都沒有,隻有兩位重案隊的隊員守在柵欄外面的走廊裡。

  在鐵柵欄的外面,擺著一張辦公桌和兩把椅子,一張椅子上面都是血跡,另一張椅子四腳朝天倒在牆角,地板、桌子上和一面牆上都有血跡,地面上還有一條清晰的,人在地上爬行後留下的血跡。

  鐵柵欄上有一扇鐵門,門的裡面是一條長走廊,左側是沒有窗戶的牆壁,右側就是並排而立的牢房,一共有5間差不多大的牢房,牢房和走廊之間,也都是用鐵柵欄隔離的。

  李斯特在鐵門的門口停下腳步,繼續向喬治兩人介紹著:

  “開槍的凶手是盧西恩・布雷克警官,從警察學校畢業加入警隊之後,就一直在奧查德分局工作,是分局裡工作了九年的老將。

  前幾年當巡警,進行例行的巡邏勤務,由於表現很出色,不久就被升級提拔,在分局凶殺組和緝毒組都工作過,後來由於家庭原因,主動申請調離了凶殺組,現在是奧查德分局風化組的探員。

  今天他上的是白班,我看過他們的打卡記錄本,他是在正常時間,大約18點下班的,知情人介紹那時還一切正常。

  晚上他本來應該在家裡休息,但是,大約19點50分,他再次來到奧查德分局,沒有人注意到他,他也沒有在任何地方停留,徑直穿過大廳來到這裡的拘留室,之後就發生了槍擊事件。

  槍擊發生的時候,在拘留室這裡一共有兩位警官,一位是本來就負責看守拘留室的羅伯特・漢納姆警官,一位是大廳前台的值班人員,弗蘭克・康諾利警官。

  弗蘭克警官是帶著受害人布萊德雷律師,來這裡和被拘押的嫌疑人見面,準備給他辦理保釋手續的。

  從現場的情況看,他們被盧西恩襲擊時,應該是正坐在椅子上聊天,對他沒有任何防備,兩位受傷的警官,現在都已經被緊急送到醫院了,還沒有機會向我們提供詳細的目擊證詞。

  他們的身體上都隻中了一槍,弗蘭克警官是在腹部中槍,傷勢比較嚴重,醫護人員趕到時,他的人已經休克昏迷了,羅伯特警官則是在大腿中槍,他的神志清醒,主要是失血過多。

  前2部救護車先送走了他們,第三部救護車到來後,發現盧西恩警官還沒有死,奄奄一息的只剩一口氣,救護員緊急現場處置後,才送走他不久,其它中槍的人沒有進行搶救,都早就死亡了。

  具體的事發過程還不知道,但就現在掌握的情況,我隻能推測盧西恩的殺人目標,不是這兩位負傷的警官,他也沒有想殺他們。

  所以他們都隻被擊中一槍,毫無防備、近在咫尺的射擊,中槍的位置,還都不是身體上最致命的部位,現場鐵門外面,也沒有發現任何補充射擊的痕跡。

  他擊倒他們,目的隻是為了解除他們的武裝,然後拿走他們的武器和鑰匙,不要妨礙他辦正事,他的真正目標在拘留室裡面。

  那裡的受害人就大大不同了,每個人都至少被命中3槍,他拿走兩位警官的武器和鑰匙,走進柵欄時隨手就鎖上了鐵門,仿佛根本沒打算逃走。

  他先殺了單獨一人在走廊裡的律師,然後隔著牢房的柵欄,對著3個牢房裡面被拘留的人開槍射擊,根據地上遺留的彈殼判斷,至少打空了隨身攜帶的兩個彈夾。

   3個牢房裡面,當時一共有7名被留置的嫌疑人,都不幸當場身亡了,由於時間太短,我隻來得及看了下登記資料,這些被關押的人,都是今天中午到晚上的時間內被拘捕的。

  按照標準程序走的話,今天晚上,最多到明天中午,這些人或者被保釋,或者被釋放,或者集體被轉送到監獄,隻是暫時在這裡關押。

  他們的身份和被逮捕的原因,5個男人中,一個是選擇在高尚住宅入室偷東西的竊賊,一個是持刀搶劫遊客的劫匪,一個是開車撞到人的會計師,他們3個一起關押在2號牢房;

  一個是在餐廳裡打架鬥毆的街頭毒販,一個是在大街上砸壞商店玻璃櫥窗的服務員,他們兩個關押在3號牢房,隔壁的4號牢房,關押的則是兩個街頭上的妓女。

  那位走廊裡被害的律師叫布萊德雷,他到奧查德分局來,是為開車撞到人的那個會計師,準備辦保釋手續的,弗蘭克警官接待了他,帶著他從前台到這裡和委托人見面,然後就恰巧趕上事情發生了。

  盧西恩的真正目標到底是誰,現在還無法判斷,鐵門裡面的8個人都死了,從槍擊的表現和結果看,也看不出誰是他射擊的重點目標。

   7位在牢房裡的嫌疑人,還有那位走廊裡的律師,身上都至少中了3槍,而且,射擊了那麽多槍之後,他還不放心,每個人的頭部都被他近距離補了一槍,全部的人當場就死亡了。

  槍擊的時間,大概在19點50分左右開始,這個時間段比較微妙,因為這個時候,奧查德分局內的人員非常空虛,也許是一個巧合,也許是他故意選擇的這個時間。

  白天上班的警察都離開警局回家了,晚上上班的警察,大多數人辦完交接之後,也做好了文書和準備工作,剛離開分局不久,在外面街道上執勤或者辦案。

  槍擊發生時,一共隻有7、8名警員在分局內,還分散在證物室、檔案室、樓上的辦公室、大廳前台等地方,很多人身上沒隨身攜帶槍支武器,也沒高級警官負責現場指揮,所以,對突然發生的槍擊事件,反應速度很慢。

  從結果上看,他隔著鐵柵欄射擊完後,有非常從容的,挨個人進行補槍的時間,受害人還分別是處於3個牢房,這個時間估計幾分鍾,甚至接近十分鍾,盧西恩才最終被製止。

  案發時在分局內的人員,我已經全部安排人控制住了,正在陸續開始錄口供,有直接關聯的,是最後開槍擊倒盧西恩的兩位凶殺組警探。

  槍擊發生時,他們的位置在2樓的凶殺組辦公室,搜索到這裡後,發現盧西恩還停留在柵欄裡面,就開槍擊倒了他,他們被我先安置在2樓的審訊室休息,配槍都已經收走了。

  盧西恩警官下手這麽狠,而且殺人後有充足的時間離開,他卻沒有一絲想逃跑的意思,反而是等候在拘留室裡面,我感覺是非常堅決的殺人滅口,包括那些受害人,也包括他自己。

  據我初步了解的情況,他傍晚下班離開警局的時候,還一切都表現正常,導致他發生這樣劇烈變化的原因還不知道,我已經派了一組人員去他的家裡,看能否找到線索。

  由於拘留室裡面和走廊裡的血液實在太多了,進去後一定會汙染證據,我就先下令封閉了整個拘留室。

  準備等總部的鑒證人員到場後,拍照後再開始詳細檢查,目前掌握的情況大概就是這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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