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件事情的處置上就能看出,喬治的心態已經在不知不覺的發生轉變,漸漸開始享受私家偵探的身份,而不是像剛開始那樣,有些遺憾沒有穿越成一個警察。
因為與他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李斯特的判斷雖然與他差不多,但卻根本不可能像他這麽自由。
重案隊警察的工作性質,就決定他必須要對案件進行全面調查,不能因為自己的直覺,就放過任何一個嫌疑人和任何一絲可能性。
喬治則是瀟灑自由的多,可以根據自己的判斷隨意行動,所以,他選擇了重點調查,完全無視了其他幾位受害者。
目前最大的嫌疑就鎖定在漢斯・邁爾身上,這個僅僅25歲的年輕人,為了躲避什麽人或什麽事,而主動犯錯被警察逮捕的服務員。
來到王子飯店就餐之後,他就更確定了這一點,漢斯・邁爾已經當了5年的服務員,身份看著卑微,工作也毫不起眼。
但是在這裡年複一年的工作時,完全有機會接觸到很多大人物,如果雙方之間有了工作外的親密接觸,自然也就可能,偶然了解到一些了不起的大秘密。
也許就是這些秘密,讓主使者迫不及待的,想辦法殺入警局也要殺人滅口。
不過,具體是因為什麽人和什麽原因,他還沒有任何頭緒,各種各樣的可能性實在太多,他隨便都能想出十七八條。
就是現在正在餐廳裡就餐的客人,理論上每個人都可能是嫌疑人,他坐在這裡,很輕易的就能給他們編排出一些合理的理由。
而且還是讓他們不惜殺人也要保守的秘密,比如在他和查德威克右側桌子就餐的,是威爾法官和他的幾位老朋友。
喬治剛才等待上菜時,還去和他打過招呼,他當時指著侍者用盤子端過來的意大利紅酒,調笑著說:
“法官大人,您應該點另一瓶好酒,比如羅曼尼・康帝,這瓶酒是誠實的法官點的。”
威爾是倫敦上訴法庭的大法官,表面上看過去,當然是一位地位崇高、奉公守法的好公仆。
可是知人知面不知心,誰又能肯定,在他表面上的剛正不阿之下,是否還有不為人知的另一副面孔呢?就像喬治剛才開的玩笑中,調笑他應該點更好的紅酒一樣。
羅曼尼・康帝也是法國最著名的紅酒之一,檔次和喬治前一段時間收購的柏圖斯莊紅酒差不多,氣候蟲害等影響會導致葡萄的品質有偏差。
所以生產紅酒的年份不同,價格自然也不同,但是,大多數年份產的羅曼尼・康帝紅酒,最少也要上百英鎊一瓶。
按照威爾法官公務員的身份和薪水,在家裡的酒櫃或酒窖中,精心收藏幾瓶頂級紅酒是必要的,以備一些節日慶典或招待尊貴的客人飲用。
平時和朋友們的普通聚餐,顯然是消費不起這種奢飾品的,所以才會點那瓶中檔的意大利紅酒。
但是還是那句話,他就真的是消費不起麽?還是有著很多薪水之外的額外收入,卻躲藏著不敢讓人發現呢?
這還隻是利用職務貪汙受賄的方面,想到這裡的時候,他更是進一步化身成惡魔,惡意的揣測著,服務員漢斯如果和他是戀人關系呢?
那樣事情就更加嚴重了,這年代的世人對待同性戀,不管男女,可不向前世時那麽理解和寬容,社會上自詡正義的衛道士不要太多。
尤其是對於他這種政治人物來說,隻是這個秘密被泄露,就能徹底毀掉他的職業前途和生命。
不是喬治的思想太邪惡,而是眼前呈現出的餐廳裡景象,就讓他不由自主的聯想到這點。
餐廳的座位數量有限,王子飯店的服務員並不多,但都是一些身材高挑的俊男靚女,他們穿著白襯衫打著領結套著馬甲,端著各種盤子和酒瓶,梅花間竹般在座位旁穿插往來。
有的服務員,還不時和比較熟悉的客人低頭調笑兩句,充滿活力的年輕人,和一幫來這裡消費的,主要是暮氣沉沉的中老年人相比,本事就是一道靚麗的風景線,如果雙方擦出什麽火花來,喬治一點都不會意外。
餐廳內燈火通明,杯觥交錯、人聲鼎沸,與其他高檔餐廳不同,這裡吃飯時,相熟的客人還會到鄰座去敬酒,一片熱烈的就餐氛圍。
這就是餐館座位密集的好處,就餐時基本沒有個人隱私,但是吃飯的氣氛會更好,心情不錯的查德威克,也不禁受到周圍的其他人感染,笑意盈盈的舉杯和喬治慶祝。
喬治起身時順勢環顧四周的幾十桌客人,都和他們一樣,同樣沉浸在歡聲笑語中, 表面上看不出任何端倪。
他坐下時不禁心裡想著,漢斯掌握的秘密到底是什麽?
5年的工作時間,他不知道在這裡接觸了多少人,又都是有身份地位的人,沒有證據實在是不好查,想要知道他的秘密,最有效的方法還是要依靠其它線索。
比如他身上的那把鑰匙和那串數字,它們到底代表了什麽?
喬治心底念叨的鑰匙和數字,就是今天上午通電話時,李斯特總督察非常興奮的,向他通報的最新調查收獲。
那把鑰匙和寫著11位數字的鈔票,都是漢斯的隨身物品,被發現的時候,都放在他的錢包裡。
說到這裡要補充一些常識,拘留室裡受害的幾位嫌疑人,在不同場合被警察拘捕,並被押送回奧查德分局之後。
在警察給他們辦理拘押手續,並被關進拘留室之前,都要經歷一道必要的程序。
負責的警察,會對他們進行搜身檢查,不僅是毒品、武器等違禁品,他們的那些隨身物品,包括錢包、鑰匙、項鏈、戒指、手表等等。
還有可能用來傷人或自殺的物品,比如他們的領帶、腰帶、鞋帶、鋼筆等等,都會被警察清理得一乾二淨。
這些隨身物品被清點出來後,會由前台的警員一一進行登記,全部暫時放在箱子或塑料袋裡,貼上標簽一起保管。
同時在法律角度上講,他們僅僅是犯罪嫌疑人還不是罪犯,嫌疑人的這些隨身物品,當然也還不是證物,不會去收藏登記在儲藏證據的證物室,而是暫時寄存在分局前台的值班室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