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像了,簡直和她一模一樣,除了眼神。
想著昨天見到的林曉雨,那曾經久違的記憶再次在他腦中蘇醒了過來。
……
“我們分手吧!”江妍看著跑的滿頭是汗為她買來冰激凌的李義說出了這些日子一直想說但說不出口的話。
“別開玩笑了,好嗎?”
“別鬧,我今天有沒做錯什麽,你看嚇得我冰激凌都掉了。”
“把你的鞋髒了,我幫你擦乾淨。”
李義蹲坐下從口袋中拿出紙巾準備擦拭他剛剛把手中的冰激凌掉到地上弄髒了的江妍右腳上的紅色高跟鞋。
“我再說一遍我們分手吧!”江妍向後一退,讓李義那正要擦拭她的鞋子的手。
“鞋髒了,讓我先擦乾淨了吧!這可是我送你的第一個禮物。”
“李義,別這樣。我們完了,我不愛你了,沒感覺了。我們就此分手吧!以後再也不要見了。”
“鞋髒了,讓我擦乾淨吧……”李義一遍又一遍的重複了這句話。
“砰。”
什麽東西破裂了,江妍脫掉了右腳上的紅色高跟鞋,使勁的砸到了地上了,紅色高跟鞋的鞋跟斷裂了。
“我們完了,李義認清現實吧!我其實從來沒有愛過你,說喜歡愛你都是騙你的,現在我不想和你在一起了,我不想再持續這份關系了,好多天我一直都想跟你說分手了,今天我再也忍不住了,我們就這麽分手吧!”
……
江妍走了,就那麽走了,扔掉鞋子的她拐著腳,頭也不回就那麽甩下李義走了。
高跟鞋裂開了,他的心也跟著裂開了。他沒有追,就讓讓她離去,對於不愛你了的女人強求是沒有用的。那是他用自己平時勤工儉學三個月的工資給她買的第一個禮物,為了慶祝他們相識一百天。
他記得他當時收到禮物開心的樣子,那時他們是那麽相愛,他記得他當時的每一個表情。他以為她是比他的,永遠不會變,就像她那麽珍惜那他送她的高跟鞋一樣,她從不願穿著它出去,生怕弄壞一點,每天都會擦拭一遍。
今天她卻把高跟鞋穿上了,她居然把高跟鞋摔裂開了,她曾經那麽珍惜它,大慨她真的不愛他了吧!
“分手,她居然跟她分手了。”
“你不是說過,讓我愛你一輩子,不管遇到什麽都不能分手,一生一世隻愛你一人。”
“你不是說過,我不帥,也沒有錢,也不會哄你,但我真實,你就喜歡我那份真實。”
“你不是說過,和我在一起跟開心,一刻也不願意分離。”
“你不是說過,要和一起度過每一天一百天紀念日,一直到老去的人。”
“你不是說過,讓我包容你的每一個缺點,不許主動跟你生氣,如果你生氣了,要哄你。你也會去嘗試包容我的缺點,如果做不好不要怪你,你會一直努力的。我們一起努力維護彼此的愛,不要讓我們和其他情侶一樣分手嗎?”
幾分鍾前,他們在一起還那麽開心。她說她想吃冰激凌了,她跑了一裡多路為她買來了他最喜歡的那個口味的冰激凌。
昨天,她還興高彩烈的很他說,今天要和他一起逛街。
前天,他還要讓他帶帶她在鳳凰嶺歡樂谷玩遍了所有的娛樂設施。
大前天,她還和他去試遍了婚紗店的所有婚紗,說要有一天穿著其中的最漂亮的一件和一起走向婚姻的殿堂,可惜沒有一件是她滿意的,
哪一件她都覺得好,哪一件又都覺得不好。 ……
此時此刻,她居然和他分手了,還那樣決絕,那樣無情,他不知道哪雙紅色高跟鞋代表著他的心嗎,鞋斷裂了,他的心也碎了。
他想追上去,問她為什麽,為什麽要和他分手,但他又沒有勇氣追上去,他怕,怕聽到讓他難以承受的事情。
他迷茫的癱坐在地上,想要哭,但又哭不出來。他笑了,瘋狂的傻笑。路上的行人以為他瘋了,但他不在乎。
站起身來,他渾渾噩噩的行走在街道,他不知道要去哪裡,也不知道該去哪裡。隻是這樣走著,走著,走著。
“江妍,江妍,江妍……”
看著前面一個穿著很江妍一樣品牌型號的紅色高跟鞋的年輕女友,他一下衝過抱住了她。
“我錯了,我錯了,我錯了……求你,求你,求你……我們能不能不要分手。”
他哭了,眼淚止不住的流了下來。
“耍流氓了,耍流氓了……”那個年輕女子大叫道,一臉的驚慌失措。
“不是她,不是她,不是她……”
李義松開了女子,不住的搖頭。
“傻子吧!真可憐。”
周圍聽見女子呼喚本來上來幫忙的人看著李義的樣子,把他當成了一個傻子。
四周的人圍了上來,向看珍惜動物一樣的看著他。幾個小孩子還在那興高彩烈的呼喊道:“看傻子了,看傻子了……”
那年輕看著他這幅模樣,大罵一聲晦氣,撲打著身上被李義抱過的地方趕緊離開了。
李義此刻以為剛才在癱坐地上弄了半身的冰激凌,看著髒兮兮的樣子,還又哭又笑自言自語的說著胡話,是人都會以為他是傻子。
“鞋子,鞋子……”
低頭,看著前面遠處的剛才被李義誤認為江妍的女子臉上的紅色高跟鞋。
李義想到了什麽,瘋了似的沿著剛才過來的路線跑著回去。
他已經不記得歸路,他到處的亂找著,回想著沿途經過的地點。
他走呀走,別說還真讓他又回到了剛才和江妍的地點。
“鞋子。”
李義嘴裡喊著鞋子到處找著被江妍弄壞了的那隻紅色高跟鞋。可惜,怎麽也找不到。
“小夥子,你在找什麽東西。”
一旁的老大爺看著著急的到處找高跟鞋的李義問道。
“我找一隻紅色高跟鞋,您見到了。”
這會兒李義已經沒有剛才那樣的痛不欲生,心情平複了很多。
“你是剛才那個坐在這傻笑的小夥子吧!”
“年輕人,沒有什麽大不了,不管什麽事,挺一挺就過了,生活就是這樣。事上沒有什麽解不開的煩惱,時間是最好的治愈器。”
老大爺看著李義道。
“給你,是找這個吧!”
老大爺從他做的遙椅後拿出了那隻被江妍摔壞的高跟鞋。
鞋子居然奇跡般的被修好了,“手藝不錯吧!想當年我可是這一帶最有名的修鞋匠。我知道你會來找的,果然回來了。”
老大爺得意的摸了摸了自己下巴的胡子,雖然並沒有留胡子。大爺看著八十多歲了,但看著身體還算硬朗。
“謝謝你。”
李義接過了老大爺遞過來的高跟鞋,流著淚感謝道。
“小夥子,記得我剛才說過的話,凡事朝前看。我看那個女孩還是很愛你的,相信我老頭我活了一輩子,什麽人什麽事沒有經歷過,看人的眼光還是有的。”
老大子繼續摸著自己的胡子笑道。
“爸,天陰了,我看要下雨了,你趕緊回來吧!”
“嗯。”
不遠處,一個五十多歲的老太太站在不遠處喊道。
“知道了。”
“小夥子,記住我說的話,回去睡了覺休息一下。一會再去找找她吧!也許,也許你會有不一樣的收獲。”
老大爺收起了放在一旁的折疊式躺椅就要離開。
“小夥子,等一等。”剛才叫老大爺回去的老太太叫住了他。
“要下雨了,這把傘給你。”
“謝謝。”
李義接過了老太太拿過來的傘,這一刻了他的心是暖的。生活總是充滿了驚喜,前一秒你還痛苦的不得了,感覺失去了活下去的勇氣,下一秒,也許就會被一件小小的事,小小的人所感動,感受到生活的美好。
李義決定了,他要去找江妍,他想要知道她為什麽要跟他分手,他不相信她不愛他,他明明感覺到了她還愛著他,他要知道原因。就算真的不愛他了,他也不能就這麽分手,至少他不能這麽不明不白的分手了。他不會糾纏她,他愛她,哪怕她不再愛他了,他也不想讓他為難,他如果想分手就分手好了。
因為愛是付出,是奉獻,不是索取。
天漸漸陰了下來,幾滴細小的雨點下了下來。
雨漸漸下大了起來,李義打開了老奶奶送的雨傘。漫步在雨中,他的腦中想起和江妍在一起的所有美好瞬間,他確定和他在一起的每一天都是開心的,她總是笑著的,一點也不像一年前的她。
半年前,在燕影大一上學的李義第一次遇到到了江妍,那個時候她整天無精打彩,每天總是在酒吧喝的酩酊大醉。
那時的江妍很痛苦,半年前她的母親因為白血病去世了,父親經受不住打擊外出了車禍也不在了,當時男朋友還甩了她和別人結婚了。
第一次與江妍相遇是在一間酒吧,那是李義第一次去那種地方,獨自一人待在角落裡飲酒的江妍吸引了他。
之後每天李義都會到那個酒吧!她每天都在那裡獨自一人飲酒,別人和她打招呼都被他拒之千裡之外。
江妍長得很漂亮,總是有小混混看著她醉酒的樣子想去佔她便宜,她的武力值很高,就算醉了,也能把試圖侵犯她的人打跑。久而久之就很少有小混混去打她的主意了。這是李義停酒吧的酒保說的。
李義沒有閑錢一直待在酒吧!就在那間酒吧找了份兼職,做了一名服務員。
整整兩個月,李義總是默默注視著江妍,有時還會跟她簡短的打個招呼。
終於有一天李義鼓足了勇氣去向她表白,說讓她做他女朋友。沒有想到江妍居然直接同意了。
兩個月的時間,江妍也發現了李義這個總是默默關注她。也不知道她當時是如何想的同意做他的女朋友,其實李義知道江妍隻是想嘗試用他來忘記心中的傷痛,她當時並不能算她的女朋友。
在和江妍的相處中,李義發現她不再每天都喝酒了,也愛笑了,直到相識第一百天的時候,他們真的在一起了,那時李義相信江妍是真的愛上了他,因為他能感受到她的真心,直到現在他也確定江妍是愛著他的,至少曾經愛過。
李義攔下一輛出租車,告訴司機地址,他要直奔江妍家裡去。他想明白了,江妍還是愛著他的,他仔細想了下江妍跟他說分手之前和之後的樣子,他無確定江妍還是愛著他的。
這幾天,江妍總是纏著李義坐著各種奇怪的事情。他明顯感覺到了她對他深切的愛。
和他分手時,盡管江妍把他們當作定情信物的高跟鞋的一隻摔壞了,他好像看著她眼角想要留下,但又強行逼回去的眼淚,隻是他當時因為江妍說要和他分手太過傷心而沒有太過在意。
臨走,江妍寧願一瘸一拐的走著,也不願意脫掉他送她的那雙高跟鞋的另一隻。
江妍是愛他的,現在還愛。不然她不會那樣,她是個掩藏自己情緒的人,從來都騙不了他。
“江妍,我來了,開開門,我知道你在裡面。別躲了,我們談談吧!”
屋外下著滂沱大雨,李義打著傘一直在敲著江妍他們家的大門。
“求你了,開門吧!”
一遍遍的撫摸著李義送給她的高跟鞋,江妍哭著站在窗口看著在門口呼喊著她李義,她的心在痛。
老天對她太不公了。搶走了她的父母,現在卻連她的命也要搶走。
她到底做錯了什麽,要承受這樣的痛苦。遇到了李義,她以為她終於遇到了今生的依靠,讓她再次有勇氣面對這個讓人恨的世界。
可是,厄運總是伴隨著她。為了要讓她擁有那麽可怕的病,白血病還是晚期。
為了他,她以為自己能夠抗過去,她努力過,每天都在與病魔坐著抗爭。
一年前,當她父母都是去世的時候,她也被查出得了和母親同樣白血病,她本來都認命了,每天已酒度日,直到遇見了李義。
一開始,她隻是想讓李義陪她度過那難熬的日子,她隻想把他當作她所剩不多的日子裡的調劑品。
她覺得李義是一個傻小子,每天就知道躲在一邊偷偷的看著她,她對他產生了一絲興趣,所以當他向她表白時,她同意了做李義的女朋友。
可是,在一天天的相處中,她真正的愛上李義,這份愛讓江妍重新鼓起了活下去的勇氣,江妍開始奢望著能夠每天都和李義待在一起。
江妍開始在醫院接受治療了,為了怕李義發現,江妍沒有聽醫生的話的去做化療,隻是用藥物和自己的意志抗擊著病魔。
江妍努力著,用盡自己所有的意志,隻是單純的活下去,和她愛的人在一起。
可是,老天連這點權利都不給江妍,她的身體越來越差,根本不可能再堅持下去。
江妍想跟李義說,可又怕李義受不了打擊。江妍決定和李義分手,哪怕做一個她心中的壞女人,她也不願讓李義知道自己的病。
江妍嘗過那種突然失去摯愛之人的滋味,她不想讓李義也接受那種打擊。
江妍的愛是自私的,她愛李義,她不想讓李義承受和她當初失去父母一樣的痛,哪怕隻是減少一分,延遲一點。
江妍一次次又一次次想開口和李義分手,可是她又貪戀和他在一起的時間。
江妍總想著遲一點,再遲一點,哪怕多在他的身邊多待一刻。可是不能才遲了,李義越來越愛她,她也越來越愛李義。
江妍怕再拖延下去,她會越來舍不得的。比起讓她和李義待在一起的開心,她更怕的是讓李義承受突然失去她的痛苦。
江妍終於下定決心和李義分手了,才有了今天的這一幕。
“我得病了,和母親一樣的白血病。我的身體已經跨了,隻有幾天可活過了,可我連這幾天都堅持不下去。我是不是好沒用,好脆弱。好舍不得這個世界呀!因為有你!有你真好,真好!不知道再另一個世界是不是有著同樣一個你。好想好想就和你像我們在一起的時候一直待下去,如果時間能夠靜止該多好呀!我先走一步了!放心我會另一個世界好好過的,再找到另一個和你一樣的男人。答應我一定要好好活下去呀,好好過下去。我知道你最想做的就是拍電影,去吧!去完成你的夢想,我會在另一個世界祝福你的。本想不讓你知道的,可惜我怕是做不到了了。真想要見你最後一面,最後一次躺在你的懷裡。可是我又怕你見到我這幅不堪的樣子。我真的是一個壞女人,招惹了你,卻不能給一個美好的結局。多麽想就沒有去招惹你多好,那樣你就不會為我傷心痛苦。不要太傷心了噢!記得每天要按時吃飯,淚可以淚,但不能虐待自己,不然我在另一個世界會難過的。別想著隨我而去,我可是會把你重新踢回來的。可惜呀!本來不想讓你知道的。可是做不到了,做不到了,原諒我吧!把你送給我的高跟鞋弄壞了隻,你怎麽那麽傻,又回來找我幹什麽。我可是個十足的壞女人。想說好多好多,可是又不知道說什麽了。我想你都知道的吧!不用說了吧!你總是能看穿我的心思,我還有好多好多事情沒有和你一起完成呢!又話多了……”
“對不起, 李義,我走了,忘記我吧!隻有這樣你才能更好的的活下去,找個比我更好的女孩在一起吧!要健康的,不會得病。一定要幸福!一定要幸福呀!一定要幸福呀!……”
愛你勝過自己。
血一點一點從江妍的手腕處流出,她的精神已經漸漸恍惚,仍努力堅持著寫著這封遺書。
“不行,我要見他最後一面。”江妍後悔了,後悔就這死去,她舍不得李義,臨死前她一定要再見李義最後一面。
“等著我,等著我,等著我……”
江妍用力所有力氣,努力向著門口攀爬。
“就快了,就快了……”江妍心中想著。
“砰。”
門開了,看著門口李義最後一眼,那支撐江妍最後的一口氣沒了,她笑了。能在臨死前再看一眼李義,她滿足了。
聽見門開的聲音,他心裡還有帶著一絲高興,江妍終於願意見他了。可是,他等到是滿身是血,已經喪失了呼吸的江妍,倒在了他的懷裡。
“江妍。江妍……”
他抱著她的屍體,痛徹心扉的撕吼著,呼喊著,痛哭著。
這一刻,他的魂丟了……
……
讀著江妍最後寫給他的信,從懷裡拿出了被老大爺修好的被江妍摔壞的那隻紅色高跟鞋,溫柔的替她輕輕穿上。
江妍的雙腳上隻有一隻腳穿著鞋,正是他送她的紅色高跟鞋沒被摔壞的另一隻,另一腳是空著的,沒有穿任何物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