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BBQ回來以後,陳信就把自己關在破出租屋裡。既然決定走私,陳信就把外賣的工作辭掉了。要想完成走私發財大計,陳信首先要面對的就是戒指充能問題。
陽光充能太傻了,要知道現在可是盛夏。不說曬太陽,隻是出個門就是一身臭汗,如果站在太陽下幾個小時,戒指充能且不去說它,陳信估計自己直接會成為史上第一個曬太陽曬死的家夥而被記入吉尼斯世界記錄。
既然戒指對太陽能有反應,沒道理對電能不感冒吧?想到就試,陳信沒敢直接把戒指伸到220V電源插座裡,而是用了手機充電器試驗,它可以把220V交流電壓轉化為直流5V電源。果然把手機充電頭放在戒指上,戒指上的流光閃爍不停。
就這麽搭了二十個小時後,戒指突然爆發了一陣璀璨的光芒後,就那麽樸實無華地靜靜呆在中指上。
差不多了,陳信摸了摸長出胡茬的下巴,滿臉憔悴。估計是想發財想瘋了,這貨自從回來已經三天沒有睡覺了。
證明充電有效後,陳信又試驗了空間背包耗能效果,單次取出或者放入耗能百分之二,嗯,充電二十小時,可以取出放入五十次。完全足夠走私愛瘋手機用了。
搞清楚這些,陳信終於撐不住了,爬進溫暖而又惡臭的床上,陷入夢鄉。
夢中,陳信夢到自己發了財,開了個手機店,又在網上做韓日化妝品代購,賺的盆滿缽滿。然後在眾人羨慕的眼光中,娶到了自己的女神――方怡。
睡飽了的陳信,起床將自己意戀娜四9費摹H緩篤鎰拋約DIY的電瓶車直奔方怡的住處而去,準備告知女神,自己的發財大計。
如果說這個世界上有一個人是陳信無條件相信的,那麽這個人一定是方怡。陳信自幼是個孤兒,在孤兒院混到了15歲,然後就被趕了出來。書自然是沒法讀了,他也不是那個讀書的料。人閑狗不理的家夥為了生活,乾過各行各業。也許是接觸社會過早,又混跡於社會最底層,他見識了太多的爾虞我詐,讓他還未成型的人生觀變得扭曲畸形。
直到陳信遇上了方怡,那年陳信18歲,少年暮艾的年齡。方怡剛從鄉下來到這個城市來打工,被小流氓欺負,卻毫無辦法。陳信人性中殘存的那點良知發作,救下了方怡。
此後三年,兩個人在鋼鐵森林中相互依偎,相互取暖,就像兩條擱淺的魚相濡以沫。陳信那冰封的心開始融化,人也變的開朗起來。
然而變化的人不是隻有陳信。方怡在這個城市中站穩腳跟後,開始睜開眼正式地打量著這個世界,自私冷漠的背後還有紙醉金迷。所以在與陳信的交往中,方怡堅持不結婚不做身體接觸。因為她知道,她最珍貴的就是她那具還算美麗的身體,所有值錢的東西一定要賣個好價錢,而陳信顯然出不起那個價格。
陳信興衝衝地來到了方怡住的地方,方怡卻不在。陳信本準備在方怡的寢室等她,隻是與方怡合租的幾個女孩子看他的眼神有些怪異,嘲諷與憐憫交雜其間。陳信在這種目光中敗退出來。隻能灰溜溜地到樓下繼續等方怡。
不知等了多久,方怡終於回來了。她親昵地摟著一個男人的胳膊,兩人有說有笑地出現在陳信的眼前。那個男人陳信認識,就是那次BBQ和方怡呆在一起的小老板,好像有個食品加工廠,年收入過百萬。
兩人沒有看到縮在角落裡的陳信,男人不知道說了什麽,
方怡嫵媚地笑著,輕捶了男人一下,隨後就在男人的臉龐送上了香吻。 如果說開始還有幻想余地的陳信,在這計必殺中,陳信心如死灰。他沒有上去糾纏,隻是麻木地拍了拍屁股上的灰塵,騎著那輛可笑的電動車,回到了自己的狗窩。
信仰的坍塌帶來的結果必然是生無可戀。陳信想到了結束自己的生命。因為他的出生本就多余。如果不是多余,為什麽爹媽生下他,又不要他?
陳信本就偏激的性格被方怡的背叛無限放大。於是他準備割腕自殺,當他拿起刀時,他的目光落在了那枚普普通通的戒指上。
既然連死都不怕?為什麽不去戒指中的那個世界再死?從這個世界徹底消失,連屍體也不留下!陳信腦海中剛浮現出穿越的想法,於是他就真的再次穿越了。
隻要腦子一想,就能穿越!陳信回憶起兩次穿越之間的聯系,確定了穿越的方法。
細細一看,還是上次他離開的那個地方,隻是那隻母喪屍卻死了,死在他不遠的地方,腦袋上浮現著一個透明的洞!陳信心中暗道倒霉,特麽連死都死不了。
他又好奇地走近一些,細細地打量著那隻喪屍。咿~!這個喪屍死的真慘,致命傷就是腦袋上的那個洞。這是什麽武器打的?槍?不可能啊,子彈具有旋轉特性,進去的時候是個小孔,出來的時候卻是個大洞。而這個洞卻是前後一致,周邊的肌肉組織居然有結晶化的表現。不會是激光槍吧?陳信產生了這種荒謬的感覺。應該不可能吧,激光武器在空氣中的散光特性並沒有得到解決,並且耗能太大,一般隻能對付電子設備。
就在陳信研究那個喪屍的時候,地面一陣震動引起了他的注意。咚咚咚的腳步聲從遠處傳來,並且越來越近。陳信趕緊扔掉了所有的疑惑,連滾帶爬地往上次出來的那個屋子跑去。
來的是什麽玩意兒?陳信暗自思索著。 一樓有圍牆遮擋,看不見外面的景象。陳信輕車熟路地回到了二樓那個靠街的房間,爬著慢慢接近了窗戶,抬起頭往外看去。
臥槽,這是什麽怪物?人形,身高接近4米,滿身的脂肪,特像WOW中的肉山怪。只見那家夥正抓著地上的死喪屍,就往嘴裡塞去。就像人在吃烤羊腿兒,津津有味。
“呃!”陳信忍不住惡心打了個嗝兒。就是這輕輕一聲,肉山轉過了腦袋,那雙紅眼泛起了滔天的凶戾,隻一眼就讓陳信如墜冰窟,手腳麻木。
“吼!”肉山咆哮著怒吼一聲。那腥臭的惡風將陳信吹的倒退一步,手不由自主地搭在了牆邊的梳妝台上,一顆硬硬的東西被陳信攥在手中。
“回去!”眼看肉山朝這邊走來,弱小生物面對天敵的恐懼戰勝了陳信自殺的信念。
眼看著獵物突然消失不見,肉山搖了搖不太靈光的腦袋,怎麽也想不明白,獵物怎麽能突然消失?它使勁兒嗅了嗅空氣中的氣味,確定了獵物確實消失了。也不糾結,繼續著自己的進食。
陳信睜開眼看了看熟悉的狗窩,心中暗自松了口氣。經過這一番折騰,他那偏激勁兒過去了,不由回想起自己的作死行為,苦笑著搖了搖頭。為了別人的錯誤用自己的生命買單,有病啊!
對了,手裡這是什麽玩意兒?好像是從那邊帶回來的東西。陳信抬起左手的拳頭,放在燈下,緩緩地張開了手指。
那玩意兒在燈光下反射出晶瑩的光芒,這不會是鑽石吧?這麽大顆值多少錢?陳信呆呆地想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