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純的夢還在繼續。
夢裡,他笑了。因為,之後也挺有意思。
他看著那姑娘,還有那掌櫃。
那掌櫃苦不堪言,買賣自然作罷。
而令李純驚訝的,是掌櫃一個勁兒地道歉卻並不是衝他,而是對那位姑娘……
那姑娘也厲害,從頭到尾表情未變,可那氣勢卻壓迫得掌櫃連連求饒,表態再也不敢,求放過,求息怒,求不追究。
額……李純錯了錯牙,不是應該求自己嗎?
那姑娘臨走時才收起了笑,冷冷讓那老板好生地思過,更是義正辭嚴道:
“既然做買賣就要守規矩,既然身為荊溪人,就別丟荊溪的臉,更不能丟了荊溪陶的臉面。鬥陶會在即,不容有失。你記得好好向這位老爺道歉吧。”
她轉身面對李純,笑得落落大方,明豔動人,與那些世家貴族小姐拐彎抹角,嬌羞扭捏全然不同,叫人一見便心情愉悅。
“這位老爺,對不住,讓您看笑話了。荊溪大部分的商戶都還是循規蹈矩的,要不,你再走走,再看看?”
李純表示要謝她。
“不用不用,只是舉手之勞。還望這位老爺不要見笑。”
那姑娘說完還不忘瞪了掌櫃一眼,作了個警告的表情,隨後灑脫離開……
李純忍不住笑了,這姑娘地位很高啊?端的倒似縣老爺的架子,他聽得掌櫃連連喚著“四娘”,心下便對她的身份已有了估計。
“那姑娘什麽來歷?”他還是找了圍觀群眾問了一句。
“四娘,程四娘,就是那位荊溪年紀最小……”
哦,原來這就是程家四娘,以前聽過。
不想還是個路見不平拔刀相助,正義感極強的。
李純忍不住遠遠跟在了程紫玉的身後。
既然都說程家陶好,那他不如跟去看看?便去程家館走走吧。
哪知,跟在不遠處,耳力過人的他卻聽到了一段對話。
“小姐,您何必當面揭穿那胡掌櫃呢?到底抬頭不見低頭見的,多難看。”
“你個笨蛋!”
“什麽意思?”
“那位買瓶子的老爺,你可仔細瞧了?”
“怎麽?”
“哼,十有八九是喬裝的。”
李純眼睛亮了亮,忍不住跟緊了一步。有意思。
“小姐,哪裡看出來的?”
“那老爺器宇軒昂,氣度非凡,一看便非富即貴。可他偏偏一身布衣。奇怪吧?但布衣又怎麽可能三百兩眼都不眨,一掏就出?而一出手就是幾百兩的人,身邊又豈能沒有下人跟著?而且他布衣下的露出的一小圈中衣袖子……”
“沒仔細瞧。”丫鬟的聲音小了下去,隨後,頭上便挨了一爆栗。
“若我沒看錯,應該是蠶緞。比我穿的還好。還有,他一口地道的官話,多半是京裡來的。都說京中隨意一個牌匾砸下來,十個人有七個都是大人物。而且,若不是見慣了好東西的,哪裡懂得買紅釉,都趕著買那些花裡胡哨帶金帶彩的器物去了。怎麽看,他身上都是疑點重重,很不尋常。
所以,我估摸著,只有兩種可能。要麽,是個喬裝南下的官爺。可若真是官爺,好好地來荊溪這小地方做什麽。或者,他是個特別的大人物。來荊溪或是有公事,或是為采禮。也只有這兩種可能才需要喬裝了。
不過,他剛剛伸手從夥計那兒奪過盒子時我又看見,他的右手虎口、掌心和手指指腹都有厚繭,哎,只怕還是個慣常拿刀拿劍的。還有,他雖弓著身子,可他那身板壯實啊!又高又結實,手速還那麽快……京城來的大官,微雨你說,他該不會是個將軍吧?……”
“……!!!!!!”李純無語又凌亂。
都中了!
要不要這麽準?
瞧那姑娘分析得頭頭是道,似是天花亂墜,所言卻並未無中生有,卻足見心思之細膩。倒不想這小地方有真人才。
不過他的破綻……真這麽多嗎?
“所以啊,不管他是來辦事的,還是來買貨的,我這麽做都有益無害啊!他若是微服私訪的大官,我挺身而出便是維護了荊溪的名聲,還打響了程家的口碑,說不定還救了那胡掌櫃的小命。我使他免於被騙,他便還欠我一個人情。對我總是有利的!
若他只是京中來采買的,那就更好了。鬥陶會在即,這個時候來荊溪,多半是為了後續的大宗采辦來探路呢。我幫了他這麽個忙,於情於理,他這買賣也該留給程家了吧?畢竟,程家的我,多老實,不會騙他,是吧?”
“姑娘好生厲害!”丫頭一臉崇拜,卻是喊出了李純心頭所想。
虧得他還被驚喜了,敢情幫他不是為了主持正義,而是好大一輪精打細算。
這姑娘會算人心,不錯,很不錯。
有人給他下套,可他一點沒察覺,乖乖全中了。這事,好多年沒發生了,叫人……心緒有些亂啊。
“可那老爺又不知咱們是程家的?”丫頭又是一問。
“我剛剛表現那麽出色,他一定會好奇,一定會打聽。圍了那麽多人,哪怕他不多問,也應該聽到人群的議論了。他剛剛被坑,哪裡還敢在路邊鋪子隨意下手,所以他哪怕不為還我人情,荊溪第一的程家都是他的唯一選擇了。我猜啊,他此刻要麽已在程家館裡了,要麽便是正要趕去呢!”
李純聞言更是“……”
還真是,他正是想去程家館。
“哦,可是……姑娘,好麻煩啊,那老爺剛剛要謝您,您為何不直接讓他去程家買紅釉呢?”
“麻煩?動幾下嘴皮子,能掙一筆買賣,麻煩什麽?傻子,都說了,那位多半是京城來的爺,還指不定是大客戶,精著呢,不能太刻意,否則容易適得其反。再說了,我若毛遂自薦,多掉價。”她甩著手中帕子,笑逐顏開。“做好事不留名,才更高風亮節啊!”
“他精嗎?我瞧他傻著呢,半點比不上姑娘。”
“可惜我沒時間,要準備鬥陶會的參賽物,若不然,這事還能跟進一下。”
“姑娘買賣也厲害著呢,二老爺也不如您。您剛剛浪費了一刻鍾,睡覺時間就又少了。您看您瘦的風都能吹跑了。您才剛病愈,得好好休息。”
“哎喲,難道看到機會不抓嗎?只有程家好,咱們才能好。只有你們好,我才能好。”
“哦,胡掌櫃那裡……聽說他是個小心眼的,就這麽壞了他的事,還叫他丟了顏面,姑娘您會不會遭他記恨?”
“不管他!”
程紫玉笑意一斂。“他活該!搗亂市場秩序的家夥就該遭人唾棄。我已經手下留情了,他那隻瓶分明是仿製了老爺子前年給河南商大人的那款。我還沒跟他算造假的帳呢。他心裡有數,還敢對我如何不成?”……
鬼使神差的,李純跟了足足一刻鍾。
女子進了程家,而他則進了程家最大的一間精品館。
上來招呼的只是一個夥計,明顯沒有她那樣的眼色。
“我慕名而來,想買件程四小姐親手製,親手燒的器物。”
自然是沒貨的,夥計問他可能等。
“等不了,只是用作收藏,所以,什麽都成。”
還是沒有!說是程四的訂單都排到十八個月後了。
“價錢不是問題。”
“高價也沒有。”
“殘次品呢?”這話一出口,他被自己嚇一跳。他什麽時候這麽執著了?他在做什麽?
最後他買到了一隻她親手製的玲瓏球。裡邊可以放香料,也可以做裝飾。精美的很,美中不足的,是在鎖扣處有一點釉色淡了。可他還是一眼傾心。
鏤空的薔薇花形,金紅交加,看著很是華貴鮮豔,卻明顯不配他。
可他還是買了。
等離了荊溪他才驚覺,隻記得去程家館,卻早忘了給聖上買一份禮。他是想去程家館看瓶的,怎麽就……
夢裡的他先是將那球兒掛到了身上,後來又用作了扇墜,最後掛到了床頭……
填了香後,淡淡的香氣從球中釋放,頭頂那球晃啊晃,他便睡著了……
隨後,李純便醒了。
夏薇叫不醒他,是晃醒他的。
他竟然喝著酒,趴在桌上睡著了……
事實上,他已經很久沒有做夢了。
這個夢,有些奇怪。
隨後,李純笑了起來,
他又給自己倒了一杯。
夢很真實。且前半段是真實發生的。夏初,他是暗中跟著朱常安南下的,在荊溪停留了好幾次,前後待了幾天。他的確喬裝了,也的確……買了一隻寶石紅的瓶。三百兩,不錯!
回京後才知是假貨,被他扔了。他難得的一次犯傻,被夏薇他們笑了兩日。記憶可尤新著呢。
夢裡沒有出現她,也沒有玲瓏球……
不過,剛夢裡丫頭說她剛病愈……
“夏薇,還記得我上次荊溪買那隻假瓶是幾月幾日嗎?”
夏薇掰著指頭掐了掐,時間出來了。
夢裡的時間,應該正是程紫玉從山上滾落,昏睡的第五天。
他再次笑了起來。
他好像明白了……
李純試著繼續做他這個夢。然而,他卻再也睡不著了。
天一亮,夏薇便被他使喚著去找入畫聊天了。
果不其然,入畫說,程家的精品館裡的確有一隻程紫玉做的玲瓏球,因為有殘缺,所以一直沒能賣出去,到現在還被扔在了犄角旮旯,倒是可惜了。
當大小,圖案,顏色等經由夏薇的口說出後,李純確認了。
這隻球正是他夢裡喜歡至極,掛在床頭,上了心,中了意,卻始終帶了殘缺的那份情啊!
昨晚她說:前世她被從山上推下後隻昏睡了三日,可今生,她睡了足足五日。而他買瓶的那天,正是第五日。
所以,他買瓶並未遇上她。她也未能阻止他。這一次,他花三百兩買了假瓶。
所以,前世的初遇,今生他們錯過了。
他剛醉酒前的那幾個疑問,似乎也能解答了。
前世,他與她的確先前就見過。
剛剛的那場夢就是他們的相遇。
她幫了他,他記住了她,她雖似看透了他,卻不識他。
他還未來得及去了解她,靠近她,重遇她,她便已經心有所屬。於是,這個相遇便被埋去了他的心裡。
夢裡的她可愛又真實,燦爛又明豔,很是討人喜歡。他被她吸引,一點都不奇怪。而且她還算計了他,讓他想不注意她都難。
而她的算計是為了她的家族,與今生吸引他的原因一樣。所以,大概,前世,正是這場相遇,讓他上了心。
也是正因如此,當後來,她設計他,在那間新開的酒樓與他相見時,他破例去了。或是想看看她過的好不好,或是看看她要做什麽,只怕還存了些不該有的心思。
可她卻已經變了。
她依舊口舌伶俐,可她所站的立場和她咄咄逼人的態勢,已經不是李純心頭的那個人。
他大概是有些失望,所以在等她說完後,淡然退了場……
李純笑了起來。
他喜歡的,正是她為了看重的,可以不管不顧。前世今生,這一點上,她與他始終都沒變。
只不過前世的她更肆意,而今生的她多了一層自我保護。
“那玲瓏球,很重要嗎?”夏薇不明白。
“你讓人跑一趟荊溪,把那玲瓏球買來。”
“次品啊……”
“買來砸了!”
“……”
“不用驚動程家和她了。”徒增傷感和遺憾罷了。
既是殘次不悅的回憶,不要也罷。
這一世,遺憾不容再發生。
後來,李純特意找了程紫玉。
“有空做對玲瓏球吧!成雙對的那種, 你一個,我一個!我要掛在身上。”他才不要掛在床頭,看得見,摸不著,懸在頭頂心頭,卻永遠不可能擁有。既然得了,他便要永遠帶在身邊,不離不棄。
打那日後,李純再也沒做過類似的夢。
他也不需要。
因為他已得償所願。
不久之後,李純的腰間便多了一隻玲瓏球的飾物。量身定製,精致非常,若是將球拿起,透過鏤空眼還能瞧見球心裡刻著他與她的名字。他很喜歡。
漸漸,他養成了一個習慣,有事沒事便握著那球。
時間一長,那釉色便有些發暗。
程紫玉看他喜歡,後來幾乎每年都要給他做兩對,可他偏就喜歡這最開始的球球。
後來程紫玉唯有試著補釉,一次又一次,反倒練成了一手補釉的絕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