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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天刺客之王》第27章 威瑟爾
  當威瑟爾還沒有加入特瑞典領主的親軍之前,他還是一個斯瓦迪亞王國的從不繳稅的森林偷獵者。事實上,他是不是斯瓦迪亞王國的人都很難說,他的母親是一個斯瓦迪亞商人的女兒,在諾德王國行商的時候認識了一個頗具魅力的諾德皇家衛士。

  這個久經風霜的成熟諾德男人渾身上下散發出魅力的氣息,很快就讓沒見過世面的小姑娘為之著迷。沒多久兩人就如膠似漆的粘在了一起。接下來,在斯瓦迪亞的商隊回國之後,一個混血兒就誕生了。

  那個時候,私生子、混血發生任何一樁都是很大的醜聞,更不要提這兩件事摻和在一起。

  暴怒的外祖父不顧女兒的苦苦哀求,決絕的把這個可憐的小家夥扔上馬車,趁著一次和朋友郊遊的機會,將他偷偷丟在了帕拉汶和蘇諾之間的森林裡,任由他自生自滅。

  但這個可憐的小家夥似乎被命運垂青了一般,本該被餓狼和狐狸叼走的他,幸運的被一個老獵人率先發現。

  老獵人孤獨一生,膝下無子,他很珍惜這個混血兒,視這個混血兒為上帝的禮物,將他帶回了自己的樹屋,悉心照料。由於老獵人從小沒有念過多少書,就將自己父親的名字給了這個孩子,威瑟爾。

  雖然在斯瓦迪亞長大,但是威瑟爾身上流著的血有一半是諾德人的,他自己也喜歡更多的講諾德語,喝諾德的烈酒,吃鹹魚乾,對斧頭、盾牌和弓箭的興趣也遠遠超過長劍和戰馬。

  總的來說,威瑟爾更像是一個披著斯瓦迪亞人外殼的、暴躁的諾德人。

  與老獵人喜歡平靜、安寧的生活不同,威瑟爾則渾身上下充滿了建功立業的雄心壯志。從他十五歲那年,已經能夠很好的舞動刀劍、拽開強弓的時候,他就開始不能理解老獵人:明明擁有一手無雙的箭法,卻滿足於在森林打獵,賣一些動物的皮子糊口,住冬涼夏暖的樹屋。

  他覺得既然有這樣優秀的箭法,就應該參加軍隊,建功立業,最後成為貴族。哪怕是參加這些羅圈腿的軍隊也好,到時候他們可以吃好的肉,喝最烈的酒,玩最野的女人,這才是人生,現在這算什麽?護林員嗎?

  威瑟爾從小沒有讀過書,他的腦袋裡只有少得可憐的文字和墨水,幾篇吟遊詩人吟唱的騎士冒險故事就是他的全部了。因此,他對於參加軍隊—殺敵建功—成為貴族—擁有金錢和女人這條虛幻的道路深信不疑。

  然而,每當兩人談起這個話題,卻總會不歡而散。威瑟爾會怒氣衝衝的走出樹屋,找尋一隻野狼發泄怒氣;而老獵人則會嚼上一支劣質煙草,安靜的修補自己的皮甲。

  這樣的生活場景,成了兩人茶余飯後的日常。

  而這樣的生活也沒過多久,在威瑟爾十八歲那年,一個風雨交加的初秋,風燭殘年的老獵人在樹屋裡咽下了最後一口氣。

  威瑟爾雖然平日裡一直喜歡稱呼自己為諾德勇士,叫這個老邁的斯瓦迪亞人是羅圈腿的笨豬,卻也仍然對他充滿了感激和尊敬,視他為“父親”。於是,他親手在老頭的樹屋下挖了一道狹長的深坑,將自己的父親安靜的埋葬在了那裡,蓋上土,再插上一塊木板。

  他想在木板上留一些感激的話,至少也要把老獵人的名字刻上去。可惜老獵人不識字,所以他也不認識字,隻得放棄了這個想法。

  隨後,威瑟爾燒掉了那座承載著自己全部童年和部分少年回憶的木屋,他背上長弓,發誓要去諾德王國闖出一片天。

但是走了幾天之後,發現自己缺乏必要的路費和鎧甲,以及在目睹了強盜、叛軍的無情之後,威瑟爾改口要在斯瓦迪亞王國就地找一個領主效力。  正好斯瓦迪亞王國在準備對羅多克的戰爭,軍隊在擴編,威瑟爾就順利的加入了斯瓦迪亞王國軍隊。

  不得不說,威瑟爾確實是一個天生的戰士,他不但學到了老獵人全部的本事,並且大大超過自己的師傅。他的弓箭和斧頭無往不利,砍斷了無數斯瓦迪亞軍士的長劍;他的雙眼如老鷹一樣銳利,能夠看到最小的空隙並把弓箭送過去;他的勇氣非也常驚人,即使面對疾馳而來的重騎兵也毫不慌張。

  並且,當他處於森林的時候,更是神出鬼沒,往往一個人就可以殺掉一個小隊的敵人。

  實力過硬、作戰勇敢的威瑟爾很快受到了軍官們的賞識,他很快就得到了提升,被編入了最精銳的連隊,並且擔任軍隊在野外的隱藏哨探,俗稱“暗哨”的職位。

  這晚,威瑟爾和往常一樣,背著自己的長弓和箭囊,揣著短劍,披著一身的草衣,躺在森林的一顆大樹的樹冠上休息,嘴裡咬著一顆果子。

  這種果子很難吃,太酸了。但至少它還能吃,威瑟爾嚼著野果,看著兜裡軍隊派發的黑麵包和冷水,內心一陣厭煩,這些都是什麽東西?可以砸死人的黑石頭?

  暗哨的工作聽著很威風神氣,實際上非常不好做。在一開始的新鮮感褪去之後,剩下的就是枯燥乏味的重複,冰冷天氣和惡劣的食物更是深深地加強了這種厭煩感。

  威瑟爾也早已經厭煩了這種工作,他想要和敵人在正面戰鬥,那種刀劍交鳴,鮮血橫飛,生死一瞬的戰鬥,這是他除了第納爾和女人之外的第三大愛好,同時也是他認定的走向貴族的道路。

  但是他的上司卻偏偏把他當成了一個哨兵使用,讓他遠離戰鬥,每天只能與月亮和松鼠作伴。

  真是無知的家夥,威瑟爾吐出嘴裡的野果,憤憤不平的想著,如果我在前線,羅多克至少要多出二十個寡婦。

  下一刻,似乎上帝為了滿足威瑟爾,無聊和安靜的夜空多日來第一次被打破,不遠處,一處明哨據點傳來了一陣慘叫。

  “有敵人,有敵人。”一個斯瓦迪亞士兵大聲的呼救著,“來人啊,救命。”

  有敵人,威瑟爾隻注意到了這句話,就這一句話,就足以讓威瑟爾渾身上下的血液瞬間沸騰了起來,他猛地從樹冠上爬了起來,扔掉手中剩余的果子,朝著明哨的位置趕去。

  軍官三令五申,發現敵軍之後,第一選擇一定是先離開,通報同僚和軍隊為要務;但是威瑟爾不這麽想,幾十天的暗哨生活讓他感覺自己的身體都已經生鏽了,急需一場戰鬥來潤潤滑。

  於是,自信而手癢的威瑟爾擅作主張,他不想放過這個碰上敵軍密探、能夠動手的機會。他要親手在砍下這個密探的腦袋,然後提著這家夥的腦袋,回去告訴自己的軍官,讓他把自己派上前線。

  接著,自己就能殺敵立功, 被提拔、晉升,最後成為一個貴族,能夠不分晝夜的待在溫暖的城堡裡,享受爐火、白麵包和美酒,以及和那些嬌羞的小姐、如狼似虎的夫人們在一處僻靜的角落親密的“交談”。

  想到這兒,威瑟爾乾勁十足,他抽出一支羽箭,搭在弓上,瞄準了那個從樹冠上跳下的男人。

  嗖~蹬~

  威瑟爾看到了機會,羽箭從他手中飛出,射向了那個男人。

  但接下來的一幕讓威瑟爾有些吃驚,那個男人好像側身長眼,提前向後翻滾躲開了這勢在必得的一箭。

  反應很快,是個不錯的對手,威瑟爾看著躲在樹後敵人,誇獎了一句,左手又從箭囊裡抽出一支羽箭,搭在弓上,可惜還是要死。

  他靜靜的、耐心的等待著對手露頭,就像小時候和老獵人一起,在寒冷的天氣裡面等待野豬露頭一樣。

  沒多久,對面的那個家夥沉不住氣了,他微微露出一個側臉,好像是在搜索著自己的位置。

  嗖~

  威瑟爾沒有絲毫猶豫,一箭迅速的送出,直取那個全身黑衣的家夥的面門。

  然而讓他吃驚的事情發生了,這家夥竟然又險之又險的躲開了自己的羽箭,並且同時手裡甩出飛刀,結果了最後的那個士兵。

  奇恥大辱,簡直是奇恥大辱。威瑟爾內心的戰意被點燃,熊熊燃燒著,他不在乎那些斯瓦迪亞人的生命,但是他無法忍受對手這種挑釁式的攻擊。

  來吧,威瑟爾認真了,這次他抽出了三支長箭搭在弓上,瞄準那顆大樹,讓我看看,你還能有多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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