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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哈利畫風不太對》第67章 《父與子》
  走在街道上,吉爾修非常真實地感受到一種時光的回溯:街面上鋪著軌道,一輛拖著電線叉的電車緩緩駛過,各種古舊的轎車一輛接一輛。這些都是吉爾修以前只在老照片上見過的。

  跟上電車,吉爾修對自己用了一個“隱身咒”躲藏在人群中。

  他接下來要去柏林畫報,賣一些連環畫賺取一些稿費。不過在此之前,他要先找個地方把漫畫給畫出來,可不會真的想和店員說的那樣直接過去畫,那樣還不被攆出來或者直接被魔法部帶走。

  原本吉爾修是想直接畫一些《美國隊長》、《超人》這類的超級英雄漫畫,但後來想了想,那些漫畫涉及的東西太多,既有政治又有科技,而且自己初來乍到,他怕引來有心人的猜忌。所以思前想後,他決定先畫一些既簡單又受歡迎的漫畫來。

  就算是要畫《美國隊長》的話,那也要開個馬甲再畫,比如叫做《德國隊長》什麽的......

  至於現在畫什麽好呢?是畫《貓和老鼠》還是《父與子》?

  吉爾修心中有些琢磨不定,這兩類漫畫都是搞笑漫畫,只不過前者是幽默漫畫而後者是教育諷刺漫畫。

  思來想去,吉爾修有些搖擺不定,但是最終還是選擇了畫《父與子》。

  因為這本漫畫不僅人物造型簡單,而且還是德國本土漫畫,不用擔心畫出來了不對德國人胃口這個問題。

  更何況吉爾修之前和潘西一起畫過類似風格的《阿德》漫畫,對於畫這類漫畫的手法還算過得去。

  又過了幾分鍾,吉爾修從電車上下來,來到了一個過道裡沒人的地方。

  吉爾修拿出自己袋中原本準備寫小說的紙,鋪開一張一張放在地上,拿出魔杖施展了一個“驅逐麻瓜咒”,然後開始回憶起以往看的《父與子》的內容。

  還好貓臉老太家裡什麽書都有,吉爾修曾經看過這本書,所以按照他的記憶重新臨摹一遍倒也不算是什麽難事。

  吉爾修回憶了半天,終於將《父與子》從腦海中過了一遍,然後拿出自己的鵝毛筆開始凌空畫畫。

  “我想你畫,聽到沒有。”

  鵝毛筆在半空中靈性的點點頭,然後開始按照吉爾修所想,在紙上一張一張的畫了起來。

  有了魔法和過目不忘的能力,吉爾修如有神助,絲毫沒有停歇地一張張飛快地畫下漫畫,不到十分鍾,他便畫完了五個短篇連環畫內容,速度簡直和看的差不多。

  在這本《父與子》中,父親和兒子的故事貼近人們的日常生活,所表現的內容又是人類最無私的親情,它不僅贏得了世界范圍內讀者的喜愛,也被譽為是德國幽默的象征,享有極高的藝術評價,所以這也是吉爾修最終選擇畫它的另一個原因。

  今年是1934年,話說這本漫畫沒記錯的話應該就是在今年的十二月份會由埃裡希·奧塞爾畫出。

  只可惜如今被吉爾修給截胡了......

  奧塞爾是德國漫畫家、藝術巨匠,可是卻因為在二戰期間被分子告發,指控他犯了“反國家言論罪”而逮捕入獄。

  之後,奧塞爾在牢中自殺,因為他已經預感災難將降臨在他朋友和那些與他有關並被逮捕的人頭上,如記者、作者和《人民報》的編輯埃裡希·克瑙夫就在隨後的幾個星期後慘遭殺害。

  歸根結底還是因為奧塞爾因為這部漫畫而名滿世界,造成了世人對他的漫畫過度解讀才引來當局者的殺心。

  “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你不必感謝我,這都是我應該做的。”吉爾修呵呵笑道,絲毫沒有抄襲別人成果的負罪感。

  不多時,吉爾修畫完薄薄一本,差不多一百張左右,他又用魔法將這本書裝訂成冊,拿在手中喜滋滋的走出過道,又攆上一輛電車坐了上去,準備開始自己的賣書賺錢大計。

  來到報社門口,此時已經下午兩點左右,員工們已經陸陸續續開始上班。

  吉爾修躲在角落裡,用變身術變成了一個西裝革履的金發碧眼的外國人,然後拿著手裡的漫畫書,大搖大擺的走了進去。

  進入報社,吉爾修按照標牌找到了主編辦公室,敲響了他的門。

  “咚咚咚!”

  “請進!”屋裡傳來了一道聲音。

  “先生您好,我是來投稿的,這是我畫的漫畫,請您幫忙斧正。”吉爾修進去,五人的辦公室此時只有一個棕發男子。

  對方點點頭,顯然這是他的日常工作。

  接過吉爾修遞過來的漫畫書,精裝版的漫畫一入手,這位主編便認定吉爾修是真的來談漫畫的,而不是來這裡蹭運氣的阿貓阿狗。

  主編起身和吉爾修握了握手,“我叫韋布·阿諾德,不知先生如何稱呼?”

  “布朗·貝克。 ”吉爾修露出一排潔白的牙齒,隨口報出來了一個他進門前剛想出來的假名。

  主編給吉爾修到了一杯茶,在請吉爾修入座後,便戴上眼鏡認真品讀。

  原本嚴肅認真的面孔時不時地被書中的內容逗得哈哈大笑,很快就將這本漫畫看完,他高興的說:“貝克先生的漫畫充滿著親情,在這戰火紛飛的時代就仿佛是沙漠中的綠洲,看一本就少一本。”

  “稿酬方面怎麽定?”吉爾修問。他早就知道《父與子》能夠吃透德國人,所以對於韋布的誇讚不以為意。

  韋布主編見他直入主題,便笑道:“那些有名氣的漫畫家,他們每張稿費在10-20馬克不等,當然也有更高的,例如如今很火的《閃電戈登》,他的作者每張稿費在50馬克左右。當然我們都知道,漫畫家的主要收入都是從賣出去的漫畫中抽取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五的版稅。”

  “像你這樣,我們報社通常很鼓勵新人創作。而且我也很看好你,所以我給你的稿費是每張30馬克。”

  在當時,一馬克約合七塊人民幣,折合下來,這一本書不算抽成可以拿到3000馬克,也就是兩萬多人民幣。

  吉爾修是個新人,一點名氣都沒有,盡管他知道自己的這本漫畫以後會超級火,但是他也沒有再討價還價,便點頭道:“可以。”

  至於小說火了以後再漲價,那是肯定的。就算吉爾修不說,報社這邊也會主動提起,因為他們得用高薪把吉爾修套住,免得其他畫報跑過來挖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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