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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對立搭檔》四十九 護花使者
“本案由市公安局偵查終結,以被告人鍾士林涉嫌故意殺人罪,於2015年12月11日向市人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經依法審查表明:被告人鍾士林先後殺害王欣、安露、趙婕、張思佳四人……”

正式開庭後,沈凌珊宣讀了公訴書,審判庭空曠且安靜,使她的聲音聽起來很有質感,也帶著嚴肅的氣息。林曼淑在辯護席上專注的聽著起訴狀。

審判按照固定的步驟進行著,其中最激烈也是沈凌珊和林曼淑正面交鋒的環節就是法庭辯論了。法庭辯論,是在法庭調查的基礎上,控訴方與辯護方就被告人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犯罪的性質、罪責輕重、證據是否確實充分,以及如何適用刑罰等問題,進行互相爭論和反駁的一種訴訟活動。

關於鍾士林的案子,雙方在認罪問題上沒有分歧,但在量刑方面一直不肯推讓。檢方要求判處鍾士林無期徒刑,而辯方則認為刑法太重。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條‘故意殺人罪’的相關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告鍾士林實施多起殺人行為,並以極端殘忍的方式殺害被害人,請法院依據我國《刑法》的相關規定,判處被告無期徒刑。”沈凌珊開始了第一輪攻擊。

“審判長,我方當事人在實施殺人行為時,只是用繩子將被害人勒住,使其窒息死亡,這種殺人方式並非極端殘忍的方式。檢方基於此點要求判處無期徒刑的觀點,我方不予認同。”

在沈凌珊拋出觀點之後,林曼淑不緊不慢的進行反擊,在法庭之上的她依舊冷靜、應對自如。蕭慕白坐在旁觀席上看著知性的林曼淑,更覺魅力四射。

“情節嚴重的犯故意殺人中包括利用烈火焚燒、長期凍餓、逐漸*等極端殘酷的手段殺人這一點,被告鍾士林在四起殺人案中,砍去被害人的肢體,屬於以上情形。”

“我方當事人確實砍去了被害人的肢體,但這一行為發生在被害人死亡之後。我這裡有一份屍檢報告,能夠證明我方當事人是在被害人死亡之後才砍去其肢體的。這種行為在《刑法》上屬於事後不可罰的行為,不能作為量刑的標準。故我方當事人並非以殘忍的方式殺害被害人。”

林曼淑一邊說一邊拿出桌子上的屍檢報告,她做足了準備,自然可以應對自如。

激烈的法庭辯論還在進行,雙方就各自的觀點提出證據。而自林曼淑拿出屍檢報告之後,意味著檢方提出的無期徒刑已經不可能實現。案件已經基本定型了,但這並不是林曼淑的目標,她要的是拿到最低刑。

所以,在最後的陳詞階段,林曼淑說道:“需要重申的是,我方當事人在警方未查明事實之前,自主前往公安局交代罪行,屬於自首行為。自首後積極配合警方接受調查,認罪態度良好。我方當事人因女兒的死產生報復心理,殺害多年前害死女兒的凶手,事發後他對自己衝動的行為很後悔,才會選擇自首,希望法律能給他的行為做一個公平公正的審判。”

審判在被告人做完最後陳述後進入合議階段,合議庭成員根據案件的事實情況,結合法律作出判決。

最後的結果由審判長宣讀:“本院認為,被告人鍾士林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鍾士林在殺手後主動自首,向警方交代罪行,並積極配合警方調查,其行為構成自首……根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條‘故意殺人罪’的相關規定,判決如下: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鍾士林十五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五年……”

審判終於結束,林曼淑和沈凌珊在女衛生間相遇,不免要討論一下剛才的審判結果。

“用繩子勒死人就不殘忍了嗎?你還真是能誤導價值取向啊。”輸了官司的沈凌珊還有些憤懣不平。

“殘不殘忍是法律規定的,不是我說了算的,不服氣的話你去修改法律啊。不過連事後不可罰行為都不知道的你要想修改法律估計有點難。”

林曼淑的語氣得意中透露著暗諷,這可把沈凌珊奇怪了,說道:“你也太嘚瑟了吧。怎麽就學不會低調呢?”

“我很低調的,所以才帶了這個。”林曼淑說著把手中的袋子舉到沈凌珊面前。

沈凌珊迷惑的問:“這是什麽?”

“衣服。”林曼淑回答,說完把裝衣服的袋子給沈凌珊,還說:“幫我拿一下。”

說完之後林曼淑就開始更換衣服了,沈凌珊不解的問:“幹嘛換衣服?”

“出去你就知道了。”林曼淑保留了一絲懸念。

蕭慕白在大廳裡等著,只見林曼淑已經換下了職業裝,她現在上身穿著貂皮大衣,下半身穿著裙子,腳上踩著高跟鞋。不僅如此,她還帶著墨鏡,看起來滿滿的貴婦風。

“這風格……變得有點大啊。”蕭慕白說道。

“變化大才不會被認出來。”林曼淑說道,接著給蕭慕白遞了個眼色說:“你走前面。”

蕭慕白也不知道林曼淑在鼓弄什麽玄虛,不過還是很聽話的走在前面了。他出了檢察院的大廳後,很快就明白了林曼淑的目的。

只見外面圍的到處都是記者,不用猜也知道這些記者都是衝著林曼淑和沈凌珊來的。相信他們已經知道案件的審判結果了。

林曼淑偽裝之後那些記者就認不出她了,不過他們一眼認出了毫無防備的沈凌珊,瞬間就上前圍住了她。

“沈檢察官,對於這場官司你怎麽看?十五年的刑期是檢方滿意的嗎?若不滿意,檢方會抗訴嗎?”

“據我所知檢方提出的刑期是無期徒刑,法院最終的判決是十五年,這是不是意味著檢方輸了呢?”

“輸給你的老同學,有何感想?可以和我們談談嗎?”

“……”

各種人圍上來,七嘴八舌的問了一大堆問題,搞得沈凌珊頭都快炸了。而且輸了官司她已經夠火大了,還有忍受這些。現在她總算明白林曼淑為什麽要穿成那樣了?

早有防備的林曼淑現在已經走到外面了,她回頭看了沈凌珊一眼,摘掉墨鏡,得意的朝她揮揮手。沈凌珊看到她這得意勁恨不得衝上去打她,可是又必須維護檢察官的形象。

蕭慕白和林曼淑上車之後,沈凌珊還被圍的不能動彈,蕭慕白擔憂的問:“真的不用管她嗎?那些記者不會輕易放過她的。”

“放心吧,不會有事的。”林曼淑說道。

“林律師沒有和你一起出來嗎?我們電視台想邀請二位做個訪談,請問可以嗎?”

“沈檢察官,您……”

沈凌珊還在被記者糾纏著,內心無比的絕望。

“艾西,真是氣死了……”

好不容易回到檢察院的沈凌珊,氣的把公文包摔到桌子上,引來辦公室的人的矚目。

“她這是怎麽了?”

“還能怎麽了?當然是因為輸了官司唄。而且還是輸給自己的死對頭,估計這一周都不會開心了。”

“這樣啊,那我要不要把林律師打算申請保外就醫的事情告訴她啊。”

“當然不能說了,那樣她更會暴跳如雷的。”

跟沈凌珊一個辦公室的還有兩個人,看到沈凌珊怒氣衝衝的樣子,小聲議論道。

“你說什麽?”沈凌珊雖然生氣,但聽覺還是很靈敏的。

同事被她的眼神嚇到,不敢說話了。

“問你話呢?什麽保外就醫?”沈凌珊又問。

“那個啊,鍾士林不是得了癌症嗎?林律師打算申請保外就醫,所以才會使勁往下壓刑期的。”同事回答說。

“呵……我……啊~氣死了,這家夥真是……呼,好氣哦。”

沈凌珊被氣的連話都說不完整了,成功申請了保外就醫後,就意味著沈凌珊徹徹底底的輸了。這和沒有判刑又有什麽區別。可是她已經無力回天了,如果是無期徒刑硬性條件的要求還能讓鍾士林在監獄裡待幾年,現在可真是……

“對不起。”

沈凌珊突然想到剛才寥寒予送她到檢察院之後說的話。

“為什麽要說對不起?”沈凌珊不解的問。

寥寒予還在他的摩托車上,帶著頭盔,這樣的他看起來很酷,他笑笑說:“替曼淑說的。這件事不會那麽輕易結束的,你會輸的很徹底。”

當時沈凌珊還沒有明白是什麽意思,現在是徹底知道了。

“原來是這個意思嗎?徹底的輸。”沈凌珊自言自語道,她現在需要靜靜。

沈凌珊被圍在法院門口無法出去的時候,突然有一輛摩托賽車不減速的衝入人群,記者們都嚇得躲開了。

“上車。”寥寒予對愣著的沈凌珊說。

沈凌珊知道是寥寒予後立馬上車,才得意離開。路上,她問寥寒予道:“你怎麽在這兒?今天不當護花使者了嗎?”

“今天當你的護花使者。”寥寒予開玩笑的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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