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強開始詳細講解全明星賽的策劃書。
“技巧挑戰賽,顧名思義就是一個比拚技巧的比賽,我打算挑選幾名各方面技巧都比較好的運動員,他們需要完成運球、傳球、上籃和投籃等幾個固定的環節,誰用時最少,誰將獲得技巧挑戰賽的勝利。”陳強開口介紹道。
“這聽起來並不困難,運球、傳球、上籃和投籃,可都是球員的基本功,這樣比拚基本功的比賽,會有樂趣麽?”有人開口說道。
“所以我會在比賽場內設定障礙物,並且規定路線,以增加比賽的難度。”陳強用比劃道:“比如我可以設置幾個固定的人偶,球員需要運球繞過這些人偶;再比如我可以放置一個竹筐,球員必須要在一定距離內將球傳進球筐當中。”
“就好像是關卡麽?這樣好像有些意思了。”那人開口說道。
歷史上NBA第一屆全明星技巧挑戰賽是在2003年舉行的,當時之所以舉行技巧挑戰賽,是因為2002年的夢五隊輸的有些難看。那一年的籃球世錦賽是在美國印第安納舉行的,本土作戰的夢五隊先後被阿根廷和前南斯拉夫給教訓,結束了美國男籃在國際大賽中的58連勝,並且第一次無緣世錦賽四強,這使得整個美國籃球丟盡了臉面。
美國隊在賽後總結中意識到,球員們對於身體對抗和個人表演的崇尚以及對於基本功的疏忽是夢五隊落敗的關鍵,為了激勵球員們重視“運、傳、投”這三項基本技巧,也為了讓美國籃球可以重拾失去的光環,於是2003年的全明星周末增加了技巧挑戰賽的環節。
最初幾年的技巧挑戰賽的確是頂尖控球後衛的賽場,看看冠軍獲得者就知道,比如巔峰時期的基德,巔峰時期的納什,巔峰時期的德隆,巔峰時期的羅斯,巔峰時期的帕克等等。而後來技巧挑戰賽卻成了大個子表現自己的秀場,唐斯、波爾津吉斯、約基奇、恩比德、武切維奇,一群七尺長人跑來參加技巧挑戰賽。
當然這並不是說大個子球員的技巧就一定很差,但跟那些巔峰時期的頂尖控球後衛相比,大個子的技巧真的是要遜色很多,波爾津吉斯就算是身法再靈活,能比得過巔峰的基德和納什?讓他們參加技巧挑戰賽,更多的是為了娛樂性和收視率,而不是真正的決出那個技巧的冠軍。
隨著技巧挑戰賽規則改變,比賽也從原來拚籃球基本功,變成了誰能投中一個超遠距離的三分球。由於規則允許三次傳球失敗後可以跳過此環節,對於不善於傳球的大個子來說,大不了就是瞎扔三次,然後趕緊進入到下一個環節,也不會損失太多的時間,只要是最後一球能夠盡快的扔進,差距就會追回來。所以技巧挑戰賽上出現了那種開始落後很多,卻靠著一個中場位置三分球反敗為勝的場景。
或許這也代表籃球運動發展的一種趨勢,你可以運不好球,可以傳不好球,但三分球一定要足夠的準確,三分球的射程一定要盡可能的遠,這樣才能夠取得比賽的勝利。
對於未來的球迷或者球員來說,持續了十幾年的技巧挑戰賽已經有些審美疲勞了,甚至很多人將其看作是無聊的作秀,就連參賽球員本身對於技巧挑戰賽的冠軍也並不是那麽的在意。
然而對於四十年代的人來說,陳強所提出來的技巧挑戰賽真的是太新穎了,他們從來沒有見過這種比拚技巧的方式。
原本眾人都以為,陳強搞出來的這個全明星賽,跟棒球MLB的全明星賽一樣,只是挑選兩隊人打一場比賽,如今聽了關於技巧挑戰賽的介紹以後,眾人都已經意識到,陳強所設計的這個全明星賽絕對沒有表面上那麽簡單。
此時陳強又開始介紹起了投籃大賽。
“投籃大賽,當然是在比誰投籃更準,我這裡采取的是定點投籃的方式,一共有五個投籃點,底腳對稱有兩個,45度角對稱有兩個,最後一個在罰球線,五個投籃點的距離都差不多。”陳強開口介紹道。
“也就是說在每個投籃點投一個球,比誰最終投的準麽?那要是五個點都投進了怎麽辦?”又有好奇寶寶開口問道。
“每個投籃點不是投一個,而是投五個球。這樣一來每個人要完成二十五次投籃,二十五次投籃都投進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陳強回答道。
“的確如此,即便是精準的射手,想要在這個距離上的五個投籃點,連續投中二十五球也是很困難的,需要很精確仔細的瞄準。”有人點頭稱是。
陳強則接著介紹道:“除此之外,我還限定的投籃的總時間,目的是讓參賽球員不可能無限制的瞄準籃筐,他必須要盡快的出手,這樣才能保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所有的投籃。”
“這是一個好主意,可以避免球員瞄準很久然後再出手,那麽球員會出現更多的失誤,命中率也會下降,這樣回更容易分出勝負。”有人應和道。
“我也考慮過出現平分的情況,所以一旦出現份數相同的情況,那麽就加賽一輪,我想以我制定的賽製,連續兩輪分數都一樣的可能性並不大。”陳強開口說。
陳強的投籃大賽自然是脫胎於未來全明星賽的三分球大賽,但是在四十年代的籃球運動中,還沒有三分線,所以陳強將投籃點設定在了罰球線的那種距離上。以當時球員的投籃技術來說,這已經算是遠投了。
而且陳強也沒有引入後世三分球大賽的彩球機制。
在後世的三分球大賽當中,投中一個橘色球算一分,而投中一個彩球是要算兩分的,彩球的出現使得三分球大賽變得更加刺激,前面普通球多丟幾個無所謂,只要彩球投中了,那麽分數就能夠追上來。
而陳強之所以沒有引入彩球機制,首先是不想將所有的創意一股腦都拿出來,其次也是以為這是第一屆籃球的全明星賽,搞出來技巧挑戰賽、投籃大賽和扣籃大賽已經算是夠花哨的了,若是再把規則複雜化的話,普通球迷一時間可能會接受不了。
事實也的確如此,對於參加會議的這些球隊的管理層來說,投籃大賽的規則都要琢磨一下才明白,普通球迷恐怕真的得想半天才能完全搞懂。
而且未來的三分球大賽是要比兩輪的,第一輪算是初賽,第二輪是決賽。而陳強也沒有打算搞那麽的複雜,投籃比賽隻用一輪決勝負,目的也是避免規則搞得太複雜,球迷接受不了。
對於後世的球迷來說,全明星的三分球大賽已經看過很多年了,對於規則也是了如指掌,然而對於四十年代的人來說,這畢竟是一種新鮮事物,理解起來也是要花費一些功夫的。規則太複雜反而會讓球迷失去興趣。
緊接著陳強又介紹起了扣籃大賽。
對於未來的全明星賽來說,扣籃大賽可以說是一個核心的比賽內容,其熱度甚至不亞於最後一天的全明星對抗賽。
在1984年以前,全明星賽只有一樣內容,那就是東西部全明星的對抗賽。到了1984年之後,扣籃大賽這項扣人心弦的比賽想入第一次進入到了全明星賽當中,從此以後全明星賽也發生了質的飛躍。扣籃大賽為全明星周末帶來了無與倫比的熱度,可以說沒有扣籃大賽,就沒有如今的全明星周末。
同時扣籃大賽也成就了很多傳奇運動員,給全明星賽帶來了很多難以忘懷的經典時刻。喬丹的罰球線扣籃被譽為扣籃大賽中最經典的一刻,也在後來的扣籃大賽中被無數參賽者致敬和模仿。卡特的360度大風車,更是將扣籃這項籃球技術,變成了一項藝術。相信每一個球迷的腦海中,都能回味起一次或者數次精彩的扣籃大賽。
毫不誇張的說,扣籃大賽是整個全明星周末的靈魂。對於很多球迷來說,他們可以不去看新秀挑戰賽、可以不去看技巧挑戰賽和三分球大賽,也可以不去看全明星對抗賽,但他們絕對會去看扣籃大賽,即便是因為種種原因錯過了全明星周末,也會去專門的找視頻回看一下扣籃大賽的精彩過程。
如今陳強要搞全明星賽,當然要將扣籃大賽引入到全明星賽當中,而且還要作為核心項目進行宣傳。
只不過除了陳強之外,在場的其他人還理解不了扣籃大賽的重要意義。
扣籃是很看身體素質的,而在四十年代,還沒有黑人球員參加職業籃球的比賽,所以球場上也沒有那種身體素質爆棚的肌肉棒子,白人運動員在彈跳方面天生要比黑人差一大截,當時很多職業籃球運動員是無法完成扣籃的,四十年代的扣籃,往往都是那種兩米以上的球員才能完成了技術,甚至很多身高兩米的球員,彈跳都不足以扣籃。
所以說在四十年代舉行扣籃大賽,絕對是大個子的比拚。而且由於身體素質的限制,這些參賽的大個子球員恐怕也很難做出花哨的技術動作,他們或許只能做一些比較基礎和簡單的扣籃。
不過這已經足夠了,畢竟四十年代的籃球,扣籃本身就是一種新鮮事,在比賽當中極其罕見,四十年代的球迷也沒啥見識,他們也沒有見過很花哨的扣籃,估計簡單的空中接力扣籃,就足以驚得球迷合不攏嘴。
只聽陳強開口介紹道:“扣籃大賽的評分機制與技巧挑戰賽和投籃大賽不同。技巧挑戰賽中,評分的標準是時間,誰完成規定技術動作的所用的時間更少,那麽誰就是冠軍;投籃大賽的評分標準則是命中率,誰投進的球越多,誰的就是冠軍。然而進行扣籃比賽的話,我們卻無法找到一個統一規范的評分標準,來決定最終的冠軍歸屬。”
“那你準備怎樣來確定勝負麽?”有人開口問道。
“既然沒有統一規范的評分標準,那麽我們就只能采取打分製了,通過主觀判斷來確定誰是獲勝者。”陳強回答說。
“由誰來打分?是我們麽?”又有人問道。
“當然不能是我們的人,這樣球迷會質疑我們的公正性。所以我打算邀請四到五位籃球名宿來打分,這也可以保證打分的專業性。這樣球迷們即便是質疑打分的公正性,也不會怪在我們的頭上,而且我相信那些籃球名宿為了自己的顏面,也會尊重事實,不可能亂給分的。”陳強話音頓了頓,接著說道:
“接下來,我們說一下扣籃大賽的規則,每個參賽選手完成兩個動作的扣籃,兩次扣籃的份數相加,成績最高者就是最終的冠軍,我想各位對於這個規則沒有意見吧?”
“你想的非常周到,也非常合理。”眾人紛紛回應道。
未來的扣籃大賽也是要比兩輪,陳強同樣是不打算搞那麽複雜,同樣是一輪定勝負,畢竟扣籃大賽這種東西是第一次出現,規則越簡單越直接,球迷越容易理解。等到以後球迷們熟悉了規則,再進行改進也不遲。
敲定了技巧挑戰賽、投籃大賽和扣籃大賽的事宜之後,接下來討論的是全明星對抗賽。
“這個全明星對抗賽,你打算用什麽方式挑選球員?是像棒球MLB那樣,讓兩位入選全明星的主教練直接挑選球員麽?”有人開口問道。
“當然不是,雖然我們的全明星賽,創意來自於棒球的MLB聯盟,但是我並不打算照抄他們的運作方式。”陳強回答道。
MLB的全明星賽始於1年,MLB的全明星賽是由球迷挑球員組成一隊,各隊主教練挑選球員組成另一隊,雙方打一場比賽。1935年開始規則產生了改變,由兩位全明星主教練選人,雙方再打一場比賽,球迷則不參加選人。
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1947年, 規則又進行了更改,球迷可以選擇八位球員,1957年這個規則又取消了,到了1970年再次恢復,反反覆複很多次。直到2002年,才有了公眾的全明星投票。2003年添加了球員投票,以及由主教練來挑選投手,隨後的年,全明星選人規則又做出了改變。
聯盟,采用的正是兩位全明星主教練選人的規則,結果全明星主教練非常功利的選擇了一整支球隊的球員,因為一整隊球員之間的配合會好一些,獲勝的概率也大一些。畢竟能夠入選全明星的主教練也是要臉的,肯定不想輸球,所以怎麽能贏怎麽來。於是乎MLB全明星賽,變成了聯盟中兩支最強的球隊打一場對抗賽,其他球隊的明星級球員就只能乾看著。
從年間,所有的MLB全明星賽都是這種情況,兩位全明星教練各選擇一整支球隊。直到1947年規則改變,才結束了這種情況。
以陳強的體育知識,他當然不可能照搬MLB這套不科學的舊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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