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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竊宋》第12章 商鋪背景那點事(一)
  “公子,這是劉掌櫃這趟給的銀子,還有你要求的棉花和一些種子。”王超說著,放下銀兩,欲言又止。

  “有事就說,這一臉便秘的表情給誰看呢,要不給您老拿點紙?”諸良嘲諷著。

  “也沒什麽事,不是你說這一趟收入很重嗎,怎麽你不親自押送,就讓我們幾個去了,我等也不會砍價啊,說不定你一刀下去,兄弟們還能整點酒喝。”王朝回復著,吧唧了一下嘴,聳動著喉結,作出饞鬼的表情。

  “價格當初就說好了,沒啥砍不砍價的,具體能賣多少,價值多少,我等又不知道兩地差價,劉掌櫃這個人不會老實的,區別隻是少報多少而已。”諸良低身檢查棉花和種子。

  “那我們不是虧了?不行,我去找那老家夥。”王朝聽到這,就作勢要跑去找那劉掌櫃麻煩。

  “人都走遠了,整個樣子給誰看呢?”諸良沒有抬頭,也猜到了王朝的小動作。

  王朝居然也沒有感到意外,“公子是不想見那老家夥吧,為什麽?明明給我們在賺錢。”

  諸良站起身來,看著王朝,說道:“以後再有這種問題直接問,別整這些虛的。”

  “不提當初救他,他一開始隻準備給點散銀,就是那句全部積蓄置辦貨物就知道此人不可信,換做你花了全部積蓄,然後過呂梁山請的護衛沒有夥計多?”

  “再有第二次送他出境,身邊沒有護衛了,如此信我們的戰鬥力?不,因為有戰鬥要多收錢,他乾脆就不請護衛了。”

  “第三個,怎麽當初那幾個護衛也算是出身入死了,不提有沒有善後,補償,就衝著死了人的份上,怎麽也得繼續請來,再合作一次吧,為什麽不?因為有我們了,我們更強。”

  “當然你也可以認為是那幾人不想再乾這一行,或者是不接劉掌櫃的單,前者,都乾押鏢走私這一行了,那麽容易收手嗎?後者就更危險,他們都不再信任劉掌櫃了。”

  “自己多想想,這個劉掌櫃就是商人,他沒有錯,隻是做的不夠好,不值得我關注。”

  諸良說完,拿著棉花進了裡屋,用眼神製止了王朝還想跟著進來的行為。

  這個時代的商人啊,希望以後能遇到合適的,這個走私商,心思太多。

  當然從劉掌櫃的角度而言,用盡所有手段,節約成本,有錯嗎?沒錯。

  諸良憑著自己多年戰地包扎的技術,整出個奇奇怪怪的東西,就像大多數第一次包餃子的人一樣,弄出來的又大又醜。

  叫來李貞,對著那個粗製濫造的衛生棉說道:“那個是月事用的,比草木灰健康,這是老棉花,吸水效果更好。”

  諸良迅速說完,不待李貞反映過來,逃了出來,就像屁股著了火。因為隻要跑的夠快,就感受不到火焰的溫度,當然怒火也是火焰的一種,合並同類項,等式成立。

  沒毛病。

  李貞:“???”

  ……

  桐鄉鎮還是如往常一樣,小販們沿著道路兩邊,以各個商鋪為分割線,叫賣著。

  諸良帶著王朝一行眾人正在挑選合適的商鋪作為“小雞燉蘑菇”牌連鎖酒店集團的第一家。

  考慮到這個時代能吃上炒菜和小雞燉蘑菇的人主要是有錢人,諸良就沒有仔細看觀察人流量一類的東西。

  雖然對於一家酒店“飯館”,人流量很重要,但也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方便有錢人啊。

  有錢人在哪?賭坊,

妓院,不能說妓院太難聽了,風月場所。  一定要和他們做鄰居!

  嗯?這樣的地方都是被別人先搶佔了,沒有空地?

  這對於座山雕集團而言,是問題嗎?不是。

  就喜歡官商勾結為背景,或者黑社會據點這種類型的店鋪了。

  為什麽,呂梁山山匪,是什麽社會地位?想想王麻子就知道了,那是恐怖組織!

  小小的一個桐鄉鎮,怎麽能抵抗恐怖組織的威脅?

  “就找那個最離譜的,天怒人怨的。”諸良剛想這麽說。

  仔細一想,還是低調一點為好,畢竟隻是掛著個“座山雕集團”的名號罷了。

  我們搶排名第二的那個!

  低調又奢華,我很喜歡!

  諸良拉過王朝囑咐道:“去發動你的關系,打聽一下,這裡排名第二的商鋪是屬於誰。”

  諸良正隨意走著,四處看看,畢竟來到這個時代這麽久以來,第一次到人類的大規模聚集地。

  突然被眼前的一棟房屋所吸引。

  畢竟在這一條街基本都是兩層與三層的建築物中,突然冒出個一層的,沒有辦法不吸引人的注意力。

  “老漢,敢問一聲這可是間飯館?”諸良對著蹲在依稀還能看出是個櫃台的物體邊上的老大爺問道。

  看著眼前這四處散落的桌椅,隻能這麽想了。畢竟隻有飯館才會有這麽多桌椅。

  “不是,不是,不營業了,你們還想幹什麽!”老大爺驚聞人聲,還沒抬頭就說道。

  老大爺站起身,抬頭一看眼前這個明顯是生人的諸良,語氣漸緩。

  :“原來是飯館,現在沒人啦,不營業了,客官吃飯可以轉別家了。”

  一臉唏噓,擺了擺手,換了個舒服的姿勢又蹲下了。

  呀。這明顯是觸發了,“我有故事,你有酒嗎。”的劇情。

  原來,老大爺有個兒子在真定府上當兵是個小小的伍長, 官雖不大,但是也能罩著一家飯館了,畢竟地段如此之好,這可是桐鄉鎮商業街啊。

  兒子出任務,死了。

  撫恤被吞了。

  老伴因病去世。

  潑皮老大便看上了這快寶地,要強取。

  孤寡老人又能如何呢?在這死撐沒走也是等著看看有沒有消息,畢竟自己向兒子同事求助了。

  這麽些時日過去,老大爺也知道想必是沒消息了,要麽信沒到,被人攔下了。要麽就是,別人愛莫能助。

  諸良聽到這裡,雖然也有可能,老漢兒子的同事忙完自己事會趕過來,或者是已經在趕來的路上。

  又能如何呢,老漢今天沒有遇到諸良,這樣的日子又能持續多久,終究是會被強取,最後落的個流浪的下場。

  不談報仇雪恨,沉冤得雪,這樣的極端。

  像這種巧取豪奪,最終隻能是悲劇,不該發生的已經發生了。

  事後的這些又有什麽用,重要嗎?其實已經不重要了。

  諸良去殺了那些潑皮嗎?他們又沒殺人,隻是打砸店鋪,搗亂讓你沒有生意。

  罪不至死啊。

  想想在現代最好的結果是被抓緊監獄,老漢得救。

  那麽封建朝代呢?

  父母官?宋朝的法律?

  法律是統治階級維護統治的工具。

  別鬧了,沒那麽多青天大老爺,為什麽偶爾有這樣的行為會被記錄,得以流傳成為青天大老爺?

  因為稀少,因為難得。

  萬中無一還是十萬還是百萬亦或是千萬才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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