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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開了一家偵探事務所》密室殺人二(二)
  簡直如同童話一般,當惡魔流下眼淚的同時,也就失去了魔力。

  ——灰原哀《名偵探柯南》

  馬德·法克問道:“死者的身高體重是多少?還有水果刀是什麽樣子的?沙發的長度又如何?”

  史密斯回答道:“那把水果刀是三十二公分長,刀刃部分是二十公分。死者身高是一米八零,體重是八十公斤,那沙發長差不多也是一米八左右。”

  馬德·法克點點頭,表示沒問題了,示意史密斯繼續,於是史密斯繼續講道:“臥室四面都是厚厚的牆壁,除了那道門沒有其他的出入口。唯一的一把鑰匙是在死者的褲兜裡,並且拉鏈還是拉上的。”

  馬德·法克打斷史密斯的話,問道:“死者平時睡覺是不是有鎖門的習慣?”

  “不是,我也問過同樣的問題,死者家人全都知道,死者平時輕易不會鎖門,而睡覺的時候他絕對不會鎖門,相反會把門打開,他認為這樣可以呼吸新鮮空氣,他這個人對睡覺的環境要求也很高,所以家裡人一般也不會靠近他睡覺的地方,他只要感到室內空氣稍微不流通就可能翻來覆去地睡不著覺,不過他一旦入睡,往往睡得很沉很香,鼾聲連樓下也可以聽到。

  事情發生後,局裡的人展開詳細的偵查。

  通過對動機的調查,確定了凶手就在戴維斯、亨利、安迪三人當中。之所以排除了外來人員作案的可能性,是因為周家裝設有防盜監控錄象,沒有外部進入的跡象。法醫判定死亡時間也和我們聽到叫聲的時間吻合。”

  “那就說一下這三個人的動機吧。”馬德·法克點上一支煙,這是他思考問題時的習慣。

  史密斯繼續說道:“戴維斯的殺人動機是錢。據我們所知,艾德是一家大型企業的董事,手中握有大量股份,這主要是繼承他父親的。根據警方的調查,艾德的父親死時,把六成的財產給了艾德,四成給了亨利,而當初一起創業打江山的戴維斯卻連一點財產都沒有,只是將幾套房屋留給了戴維斯,他對此是非常不滿的。自那以後戴維斯無心管理企業,交給了老婆安迪管理,他整天遊手好閑、嗜賭成性,不久就將那幾套房子輸的一乾二淨。他為了還債,向艾德借了一大筆錢。如果艾德死了,他這筆錢肯定就不用還了。

  至於亨利的殺人動機嘛,說穿了也是因為錢。我們從認識亨利的人那裡打聽到,亨利是艾德父親在外面的私生子,三年前被認領回家,按照之前的遺囑,只要艾德一死,他們家的財產肯定是由亨利繼承。

  安迪的殺人動機也跟錢有關,話說回來有錢還真不一定是件好事。聽安迪公司的同事說,前一陣子,安迪利用職務之便,私自挪用了公司的錢,好像有幾十萬。後來被艾德發現了,威脅說要去警局舉報。結果安迪為了讓艾德保守秘密,被迫多次竊取其他董事的資料交給艾德。雖然沒被找出證據,但安迪因為這個問題在公司裡臭名昭著。假如艾德死了,安迪就可以不必再替艾德竊取其他董事的資料,也不必受他人在背後的指指點點了。”

  馬德·法克打趣的說道:“這麽說艾德死了有這麽多人受益啊,那他死了豈不是一件好事?”

  史密斯問道:“人為財死鳥為食亡,你現在有什麽頭緒沒有?”

  “呃。”馬德·法克想了想說:“線索還是太少了,再沒有別的線索了嗎?”

  史密斯接著說道:“倒是還有幾點我還沒提到,

就是想看你這個被稱之為大偵探的家夥愁眉不展的樣子,嘿嘿。”  “你這家夥,快說。”馬德·法克拿煙頭擺出一副要燙死史密斯的架勢。

  史密斯說道:“那天凌晨我因為水喝太多,起夜時曾聽到些奇怪的聲音,低低沉沉的,接著就仿佛聽到了砰的聲音。我的房間和死者住的房間雖然都是在二樓,但是聽的也不是很清楚,那聲音有點像是哭聲,剛開始沒多想,現在想想也許是艾德和凶手的對話,也可能是別的什麽。”

  “繼續,還發現了什麽?”

  “後面基本沒有發現什麽可疑的痕跡,別墅一共三層,亨利、莫妮卡夫人、老托馬斯在一樓,艾德、我和亞伯睡在二樓,戴維斯、安迪、愛麗絲一家人睡在三樓。在樓下的幾個廢棄紙箱裡找到了幾張過期報紙、幾條黑色的桌布、三個破沙發墊子和一本《推理》雜志。樓道裡的垃圾箱裡有幾個煙頭、半截拖鞋、揉成一團的用過的膠帶、一把破掃帚、一件被紅色顏料塗抹的衣服、已經壞了的唱片和幾個白色泡沫飯盒。

  對於犯罪現場,我們警方能確定的事有下面幾點:

  一、艾德房間只有門可以出入,牆壁、天花板以及地板上沒有任何密道。

  二、艾德房間的門只能從裡面鎖上,在外面絕對不可能動手腳。

  三、艾德臥室的門在我進入之前絕對是從裡面鎖上的。

  四、犯罪嫌疑人只能是戴維斯、亨利和安迪,不可能有其他人。

  “這樣啊。”馬德·法克摸了摸自己的下巴道:“其實我想到了這件案子的一種可能性。”

  “哦?”史密斯驚道,“你這麽快便有結論了?”

  馬德·法克點點頭。

  史密斯急忙問道:“那凶手到底是怎麽殺人的?”

  馬德·法克回答說:“其實凶手所使用的手法,根本就不需要進入屋內!

  他巧妙地利用了一個我們平時都習慣的家具——衣架來殺害了死者。

  這個家裡面的人都知道,死者一旦進入沉睡,往往鼾聲如雷,不輕易會醒過來。而由於死者本人性情古怪,入睡時不會上鎖和關住房門,一般人也不會接近他的房間,更何況案發是在凌晨時分。

  凶手的作案過程是這樣的,他在夜深之時分假裝進入廚房吃東西時藏起了水果刀,然後進入死者房內,將水果刀的刀尖插入沙發上的羽絨墊內,再將刀和墊子之間設定好一個最佳的角度靠著沙發,並用其他墊子罩著它,不讓水果刀露出來。

  凶手處理好一切後,離開房間將門關上。他再拿他房內的衣架進行布置。他在一件有拉鏈的衣服上畫上紅色的顏料,在昏暗的燈光下看起來會感覺如同鮮血。只要把衣服掛在衣架上拉好拉鏈,不讓衣架的部分露出,然後拿了一塊黑色的桌布,用晾衣架將衣服內側和桌布夾在一起。然後,再在衣服的口袋內放入一個設計好的鬼片裡的恐怖聲音的唱片,類似於如同哭聲的哀怨,然後急促地敲門,讓死者來不及打開房間內的燈,就匆匆地起床打開房門。即使死者認為門沒有鎖,叫敲門人自己進來,但只要敲門聲一直持續他也會因感到奇怪而來開門,而且他在睡覺時一直是開著門的,見門關上了也會來打開。凶手在聽到死者起身的聲音時立刻迅速跑到打開門後看不見的死角。那麽,你們想象一下,他會看見什麽?”

  “沒錯!他看見在昏暗的走廊上,他的門口站著一個沒有腦袋的,渾身是血,腳上拖著黑色的布,並發出幽怨聲音的鬼!那麽,正常人會怎麽做?凶手知道死者會隨身攜帶鑰匙,所以他知道死者一定會把門立刻關上然後把門鎖住,然後凶手就立刻把衣架拿回去。至於死者,雖然他鎖上了門,但是,一般人對鬼魂的理解,都是無法用物理壓製的力量。即使不相信鬼魂,在那樣的環境下,而且又是剛從睡夢中醒來,思考自然受到一定限制。然後,死者接下來要做的事情,當然就是要把燈打開,驅散心中的恐懼再打電話叫人來救他,當時是在凌晨,房間裡恐怕是伸手不見五指,更不用說是一個在熟睡中醒來的人了。而房間內唯一的電燈的開關在牆角的沙發上方。那麽,他一定會立刻撲到沙發上要將燈打開。可是死者還沒接觸到燈的開關,他的胸口就碰上了插著水果刀的墊子,這把水果刀有三十二公分長,而沙發和死者的身高差不多,死者本身也有八十公斤的重量,所以這把刀只要在恰當的角度刺入胸口,可以立刻將動脈割斷導致大量出血,接著摔倒在沙發旁邊。凶手可能事先演練過無數遍,才精確計算出最佳的角度和位置,所以那把刀經常找不到。那樣,在其他人趕到把門撞開之前,死者就已經沒救了。這就是為什麽大家看見死者的時候,他的身體跌倒在沙發旁邊撞倒椅子的原因,由於他立刻撲到沙發上,所以也就有一隻拖鞋落在沙發側面而另一隻穿在腳上的緣故。”

  史密斯發表了異議:“雖然聽起來很精彩,可是艾德他一定會臉朝沙發撲上去嗎?”

  馬德·法克回答說:“因為凶手了解人類的內心。 他知道,死者在當時的情況下,內心被恐懼縈繞,根本就無法冷靜下來。他一心隻想打開燈,將黑暗驅散。你認為他可能會慢悠悠地坐在沙發邊上,去黑暗中摸索牆角的電燈開關嗎?而沙發旁邊是四隻椅子和一張桌子,並緊挨著衣櫃。一個極度驚恐的人,而且剛才看到那種恐怖的‘怨靈’,他在黑暗的環境中會把一般的家具也當成自己恐懼的東西,何況在黑暗中碰到它們也可能受傷,所以他不會去花時間搬開椅子走到牆角開燈,而舍近求遠繞到衣櫃那邊更說不通了。因此除非死者智商有問題或者有心理障礙,否則他一定會按凶手所想的那樣,被水果刀刺死。”

  “那麽凶手是誰?”史密斯問。

  “你發現沒有,從你們衝到門外到把門撞開,誰是最後到來的。”馬德·法克提示道。

  “是亨利!”史密斯叫道。

  “對,就是他,”馬德·法克肯定道:“他因為要處理掉作案工具避免被你們當場發現。”

  聽完馬德·法克這一番推理,史密斯不禁拍手叫好。看著史密斯佩服的樣子,馬德·法克笑道:“證據的話,因為你沒有及時地想到凶手殺人的手法,所以現在很難找到決定性的證據了。”

  史密斯說:“嘿嘿,關於這一點你就放心好了,雖然凶手把唱片損毀了,我們會找人修複的,只要修複一部分就好。還有我們早就在亨利的房間裡面找到了帶有紅色顏料的衣架。”

  馬德·法克無語道:“那你還來我這?”

  史密斯呷呷嘴道:“這不是不知道凶手使用的手法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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