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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神獸》第三章:深山老林聞人聲
  金世秀一家五口搬家了。

  搬家的過程比較辛苦,由母豹一隻隻的叼著金世秀和他的三個小姐姐來回奔走。

  新家距離原先的壁穴有三裡地遠。

  身為一家之中唯一的雄性,金世秀是第一個被母豹叼到新家的幼崽。

  趁著母豹折返回到舊穴裡去叼他三個小姐姐過來之際,金世秀趴在新家門口朝外面眺望。

  依舊是叢林。

  所不同的是從岩壁間的凹穴搬到了一塊大石頭後的隱蔽洞窟裡。

  透過茂盛的樹叢,金世秀看到了幾隻野雞在啄食,五顏六色的羽毛鮮豔奪目。

  金世秀邁動自己的小短腿,走出了新家。

  正在大石頭上曬暖的一隻麻雀嘰嘰喳喳展翅飛走了。

  麻雀的叫聲吸引了野雞的注意,順著聲音看過來,一隻幼豹出現在它們的視野裡。

  “咕咕~”

  野雞警惕的看著金世秀,抬起的一隻雞爪始終沒有放下,金雞獨立的它們做好了隨時撲棱起飛的準備。

  金世秀看著警惕的野雞,他張嘴叫了一嗓子,“喵~”

  野雞頓時振翅撲棱而起,咕咕咕咕的鑽進樹叢深處不見了蹤影。

  “三隻野雞因你而產生了恐懼之心,恭喜獲得化形時間:3秒,累計剩余化形時間:5分39秒。”

  才兩天就積攢了5分多鍾的化形時間,金世秀得意的張了張嘴巴。

  母豹叼著一隻幼崽走著貓步輕盈跳躍而來,剛到附近她就瞧見了獨自外出的金世秀。

  出於護犢子的心理,母豹走到金世秀身邊,松開叼著閨女的嘴,用腦袋拱了拱金世秀的小腦袋。

  “喵~”

  金世秀看著自己的大姐和麻麻,他覺得特別溫馨。

  一家子在一起最重要,不管是人類還是野獸。

  金世秀知道,在成年以後,母豹會將子女們全部驅逐出自己的勢力范圍,讓它們各自外出存活。

  可那也是一兩年後的事情。

  至少現在,一家五口其樂融融,安安全全的活著最重要。

  金世秀看著母豹再次離開的背影,用自己的小腦袋拱了拱大姐的肚子。

  小母豹張嘴輕輕咬了咬弟弟的耳朵,姐弟倆玩的不亦樂乎。

  來回四趟終於把子女全部轉移到新家的母豹縱身一躍就外出覓食去了。

  金世秀看著兜轉玩耍的三個小姐姐,他覺得自己可以變個戲法逗弄她們一下。

  姐姐們,我給你們變個戲法。

  “喵~”

  “化形為母豹,十秒鍾。”

  “恭喜,化形母豹成功。”

  然後,一隻身長兩米的大型母豹出現了三隻小幼豹的眼前。

  “喵~”

  金世秀的三個小姐姐看著這隻陌生的大母豹,嚇得叫了起來。

  “三隻小母豹因為你而產生了害怕之心,恭喜獲得化形時間:3秒,累計剩余化形時間:5分32秒。”

  “兩隻蟬…”

  “一隻蝴蝶…”

  “三隻松鼠…”

  日落時分,天氣漸暗。

  外出辛勞了一天的母豹拖著疲憊的身軀歸來,這一次,她沒有帶回任何食物。

  往常回來,母豹總會和金世秀他們互動一下,而今天,母豹徑直走回了大石後面的洞窟趴伏了下來,無精打采。

  細心的金世秀嗅到了鮮血的腥味,他眼尖,看到了母豹後腿上多了一道猙獰的傷疤。

  野外生存的動物們命運多舛,

一切各憑本事,物競天擇優勝劣汰的規則在這裡被佐證的淋漓盡致。  身處食物鏈頂端的豹子也會有負傷甚至死亡的命運。畢竟,同處在食物鏈最頂端的動物不止豹子一種。

  豺狼虎獅,象鬣獾熊都處在食物鏈的頂端。

  它們彼此之間為了獵物和領地互相廝殺極為平常。

  看著後大腿不斷抽搐的母豹,金世秀莫名的心疼。

  不管人類還是動物,有一點是一定共通的,舔犢之情,盡皆有之。

  被母豹哺育了半個多月的金世秀即便再鐵石心腸也不可能坐視母豹負傷而置之不理。

  若自己隻是一隻幼豹也就罷了,可自己尚有身為人時的記憶。這些記憶告訴金世秀,一定要呵護孝敬自己的母親。

  子欲養而親不待的悲事總是讓人追悔不已,所以,趁著父母健在,而自己又力所能及,就一定要為他們做點什麽。

  哪怕母親是一隻母豹!

  金世秀邁著自己的短腿走到母豹身後,伸出自己的小舌頭舔了舔母豹負傷的傷口。

  豹子的唾液有可以入藥的成分,這一點,金世秀是知道的。

  腥臭的傷口舔上去會讓金世秀莫名的惡心,但是他強自忍住了。

  古人有為父吸瘡以示孝的舉動,金世秀自問自己並不比任何人的孝心差。

  母豹卻用腦袋輕輕拱開了兒子,自己用舌頭舔了起來。

  每舔一下,金世秀都能看到母豹仰止不住的身體震顫。

  三個小姐姐玩累了,也餓了,紛紛朝母豹身下嗅著找奶吃。

  金世秀莫名的心疼和心酸。

  和人類一樣,任何一種哺乳動物都是偉大的。

  做為家中的獨子,金世秀覺得自己應該做點什麽。

  自己還有5分多鍾的化形時間,幫母豹復仇不太現實,畢竟連凶手是誰都不知道。

  但化形為一種猛獸去捕獵應該可以?

  做為非著名動物學家,金世秀也過過不少風餐露宿飲毛茹血的日子。在深山老林裡研究動物的時候,餓極了什麽都得吃。

  野外生存之道就是細心,小心,不要臉。

  要臉的人在野外待久了也會不要臉的。

  金世秀用小腦袋拱了拱母豹的下巴,然後他走出洞窟,看著外面昏暗的天空,他毅然邁出了自己的小短腿。

  隻有五分多鍾的化形時間,能省則省。

  得益於豹子豎形可自由漲縮的瞳孔,金世秀在夜間的視力和白日差別不大。

  唯一的遺憾就是自己太過年幼。

  才兩三周大的幼豹,是不可能外出覓食的,這樣做的基本都成為其他動物的腹中餐,吃奶睡覺和玩耍才是它們的日常生活。

  夜間林中多危險。

  金世秀必須要小心翼翼的。

  他再傻大膽和有孝心也不敢輕易置身自己於豹穴太遠的地方,更遑論他如今隻有兩條小短腿了。

  想走遠都不現實。

  不遠處的樹上有幾只在欣賞落日最後余暉的猴子,金世秀移開目光,自己不會爬樹,看了也白看。

  樹叢中有幾隻野兔在吃草,金世秀立即停下腳步。

  相對於山羊,猴子這種食物,金世秀肯定更願意把兔子當食物。

  這是他身為人時的記憶和經歷決定的。

  再者,捕殺一隻兔子的難度要遠遠小於捕殺羊類,猴類和其他大型動物。

  其實最主要的是金世秀沒有捕獵經驗,他怕吼不住…

  金世秀雙眼緊緊盯著豎起耳朵警惕不減的野兔,目測和心算了一下大概的間距,五米左右。

  還好,不遠不近。

  那麽,化形成什麽呢?

  神龍?

  金世秀立即給否決了,這會兒不是秀身材,賺化形時間的時候。再說了,五爪金龍抓兔子?

  金世秀總感覺自己在墮落。

  還是老虎吧。

  林中之王的稱呼不是蓋的,不論身材,耐力,咬力還是金世秀個人崇拜。

  他都想化身為老虎威風一把。

  小時候看《人與自然》,金世秀最崇拜的陸上猛獸就是老虎。

  長的帥不說,還威風凜凜的。

  打定主意後,金世秀默念道:“我要化形為成年老虎,一分鍾。”

  “恭喜!化形成年老虎成功!剩余化形時間:4分56秒。”

  金世秀看著自己強有力的四肢和鋒利的虎牙,頓時仰止不住的嘶吼了一聲…

  “吼~”

  王者吼,百獸驚。

  野兔頓時蹬腿就跑,無數遠近準備入眠的動物驚起而動。

  “三隻兔子因你而產生了恐懼之心,恭喜獲得化形時間:3秒,累計剩余化形時間:4分59秒。”

  “十六隻猴子…”

  “四隻豹子…”

  “二十九隻麻雀…”

  “三隻松鼠…”

  “一隻老虎…”

  ……

  金世秀用虎爪一拍腦袋,壞菜,忘了這會兒正在覓食呢。

  四肢齊動,金世秀躥了出去。

  野兔們已經四散跑開, 金世秀隻盯著其中一隻窮追不舍。

  還好,這一次金世秀運氣不錯,茂密的樹叢阻礙了野兔的逃竄速度和視線,不大一會他就追上並一嘴咬住了野兔的脖頸。

  沒敢用勁,生怕咬死了。

  喝鮮血,吃生肉的生活金世秀還打算再適應適應…

  不管其他動物的警覺和動作,金世秀咬著不斷蹬腿掙扎的野兔折身返回豹穴。

  剛才的虎嘯讓負傷的母豹瞬間警覺起身,雙眼之中豎著的黃色瞳孔急劇的收縮著。

  這一片是她的地盤,她必須警惕,一旦發現老虎的身影就必須出面驅逐它。

  不然,一旦被老虎發現自己剛搬來的新家,幾隻幼崽都有喪命的危機。

  一隻健壯的成年老虎嘴裡咬著一隻野兔小跑了過來,母豹用尾巴一甩,將三個女兒藏身洞窟深處,自己隻身呲牙伺機而動。

  老虎接近了,母豹開始低吼。

  “呼~”

  老虎不聽,依舊在接近。

  和一頭成年老虎撕咬,即便狀態最佳時候的自己也沒有多少勝算,更遑論此時自己後腿負傷。但母豹沒得選擇,為了幼崽,為了領地,她必須挺身而出,哪怕戰敗被咬死!

  就在母豹正準備躥出去的時候…

  老虎不見了。

  差不多和兔子一般大的自己的兒子正在用小嘴咬著一隻野兔…

  母豹有些迷惑。

  眼花了?

  就在此時,遠處有人聲響起。

  “就是這邊!”

  “快!虎嘯就是這邊!可不能讓它再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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