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辰為什麽敢如此肯定這幅字是假的?
原因很簡單。
因為這幅字,其實就是他寫的。
的確,現代社會,會寫毛筆字的人已經很少了。
但是蘇辰會。
當然,他會毛筆字,並不是學來裝逼或者泡妞,而是為了練武。
書法,最講究的是對力量的控制。
武技,同樣也是力量的技巧。
兩者有著異曲同工之妙。
而且書法可以磨練人的心性。
讓人達到心如止水的境界,這樣修煉武技,才不容易走火入魔。
所以,蘇辰是練過很長時間書法的。
要說他的毛筆字,世界第一,那顯然不可能。
但如果是《洛神賦》這幅字,他敢說第二,那敢說第一的只有趙孟頫了。
事情就有這麽巧。
當初蘇辰臨摹的最多的就是趙孟頫的字。
尤其是這幅洛神賦,他可以說寫下不過十萬遍。
能夠將一幅字,臨摹上十萬遍,就算是再沒有天賦的人,也能模仿的一模一樣了。
這幅字,就是蘇辰想要出去鬼混,又被嫂子掌控了經濟大權,無奈之下,背著嫂子,偷偷臨摹拿出去賣的。
記得當時賣了兩百多萬吧。
其實以他的臨摹水準,已經可以達到百分之九十九的相似度。
幾乎專家也很難看出區別。
那百分之一的不同,還是蘇辰為了區分原著,而故意留下的破綻。
這個破綻,是他自己藏在字體之間的,除了他自己,根本不會有人注意到。
仿造古字畫,這個方法雖然來錢很快。
但他畢竟會的就這一幅字。
市場上要是流傳的太多《洛神賦》的版本。
這會讓收藏家們提高警惕。
找幾個重量級的專家,還是有可能看出來的。
所以當初蘇辰一共也就賣了三幅,就收手了。
三幅畫,六百萬,瀟灑了好幾個月,簡直美滋滋。
沒想到這麽長的時間過去了,竟然又遇到了他自己的作品。
還被人當成了國寶。
也正因為如此,蘇辰才敢如此乾脆的將其撕掉。
“這小家夥莫非真的會書法?”
見蘇辰真的要現場寫字,許多人臉上都來了興趣。
但更多的是玩味。
畢竟,就算他們不懂字,也知道,毛筆字不容易寫。
還要寫到和名家一樣,就更是難上加難。
蘇辰要是個七老八十的老頭子,他們可能還會相信一點。
可蘇辰偏偏不過是個二十歲出頭的毛頭小子。
“哼,我看嘩眾取寵而已。”
“就是,要是他能寫的和名家一樣,光是賣字,也成富豪了。”
“……”
眾人紛紛搖頭,並不看好蘇辰。
如果蘇辰真有那麽大本事,又豈會只是一個公司的小業務員?
秦可人則是十分的緊張。
她知道父親對於書法的熱愛。
這次父親會直接同意自己的婚事,多半都是因為這幅字。
要是蘇辰真的能夠寫出一手漂亮的字。
就算沒有洛神賦那麽好,也足夠讓秦父刮目相看了。
不知道,為什麽,明明蘇辰就是秦可人請來的假冒男朋友。
可這時候,她卻無比渴望蘇辰能夠通過這次考驗。
相比於東陰人,她寧可選擇蘇辰這樣的吊絲。
聽說東陰女人都是很沒有地位的,要把自己的丈夫當成天王老子一樣伺候。
秦可人雖然不算是百分之百的女王風格,可也是受不了自己成為一個對丈夫言聽計從的溫順小綿羊。
蘇辰手中握著秦可人買的金筆,但卻沒有下筆。
“年輕人,牛可以吹,但要是吹破了就不好了。”有人見蘇辰遲遲不下筆,覺得蘇辰肯定是寫不出來。..
當即嗤笑道。
蘇辰自然不可能是寫不出來。
只是,他在思考著,到底要不要那麽寫。
他心中有一個別樣的想法。
終於,輕輕籲了口氣,蘇辰精氣神高度集中,開始落筆了。
“黃初三年,余朝京師,還濟洛川。古人有言,斯水之神,名曰宓妃……
含辭未吐,氣若幽蘭。華容婀娜,令我忘餐。
於是背下陵高,足往神留。
……”
蘇辰奮筆疾書,完全忘記了身處何處。
完全融入到了意境中去。
想要模仿一個人的字,形只是其次。
意才是關鍵的地方。
否則,徒有其表而已。
臨摹超過十萬次,蘇辰已經完全可以把握原作者創作時的心境。
當蘇辰落筆的一瞬間,屋裡的聲音便是漸漸的禁止。
所有人的目光,全都匯聚在了那張紙上。
大氣磅礴的線條,優美的弧度。
連貫沒有絲毫間隙。
就連取墨,都是瞬間完成。
此時的蘇辰,看起來哪裡還是個小吊絲。
分明就是書法大家!
怪不得這小子有這樣的氣勢,能寫出這樣一幅好字,一定是心高氣傲的。
蘇辰洋洋灑灑,僅僅不到半個小時,一首洛神賦,躍然紙上。
簡直就與真跡一模一樣!
“這,太不可思議了!”
“是啊,如果不是親眼所見,我根本不會相信。”
“這等書法水平,簡直登峰造極!”
這是人們的讚歎聲。
就連一直對蘇辰很不屑的秦有為,都變了顏色。
“伯父,你看,我寫的可像?”蘇辰提筆而立。
腰背直挺,不屈的脊梁。
這豈止是像,簡直就如同趙孟頫在世!
秦有為最喜歡書法,當即如獲至寶。
“黃初三年,余朝京師,還濟洛川。古人有言,斯水之神,名曰宓妃……
含辭未吐,氣若幽蘭。華容婀娜,令我忘餐。
於是背下陵高,足往神留……”
忍不住,開始念起上面的字來。
這樣一幅字,就算是臨摹的,也絕對是價值連城。
“攬騑轡以抗策,悵盤桓而不能去……”
這是《洛神賦》的最後一句。
到了這裡應該就結束了。
但,蘇辰的這幅字沒完。
它還有一行字。
這行字,並不屬於洛神賦,甚至連字體,都是大變。
不再是行書,而是草書。
狂草。
雖說蘇辰多半是臨摹,但也有自己的風格。
他其實最喜歡的是草書。
尤其是狂草。
那種狂放不羈,傲然於世,唯我獨尊的感覺。
那最後一行字,非常簡短,僅僅五個字。
但卻如狂龍急舞,充滿了囂張與霸道,同時又帶著一股不屈不撓的意味。
“莫欺少年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