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分東西南北四個區域。
東西皆為集市,北面是皇城和高官府邸,南面多是尋常百姓的宅子。
這幾天,洪綾走街串巷,總算把京城的地形摸熟了。
京城果然比林泉郡大了好幾倍。
她想起她被洪姨媽派人接到林泉郡那天。
那個時候她以為,林泉郡就是天下最熱鬧最繁華的地方。
洪綾在京城漂泊了好幾天,白天餓了就去最近的飯館吃飯,晚上累了就去最近的客棧睡覺。
京城人來人往,沒有人在意她的來歷。
她隻管走進飯莊客棧,掌櫃和夥計自會笑臉相迎。
在這個地方,沒人指責她禮數不周,沒人嘲笑她出身商賈。
洪綾如魚得水,混跡在各家茶樓酒肆,看戲,聽說書,打賞唱曲的歌伎。
她在人群中跟著旁人一起拍手叫好,一起捧腹大笑。
有時候,她幾乎以為,她真的一點都不難過。
但洪綾最怕說書先生說“且聽下回分解”,最怕唱曲的歌伎盈盈一拜轉身下台。
她怕冷清,怕曲終人散。
只剩她一個人的時候,她滿腦子就只剩裴之暘。
所以,一到晚上,她就溜進城南的酒肆裡,要一小碟花生和一壺酒,稀裡糊塗地聽酒客聊一整宿。
城南多為平民,碼頭上搬貨的糙漢們時常聚在小酒館裡。
他們都沒有惡意,只是一喝上頭了就吆五喝六,大聲吹噓自己的見聞。
洪綾偶爾聽了一耳朵,覺得新奇得很。
今晚,他們說的是剛從碼頭上聽來的新消息。
“今兒個,我可是聽說,平西侯寧家丟了天大的顏面,以後怕是頭都抬不起來。”
“我也聽說了,”一個漢子打著醉嗝道,“沒想到裴家那小公子夠有種的,居然去寧家退婚。”
洪綾的耳朵立刻豎了起來。
酒肆裡嘈雜不休,那幾個漢子的聲音被別人劃拳吆喝蓋了下去。
她端著花生跑到另一桌坐下,連酒壺都忘了拿,只聽到自己心跳如鼓。
“謔,那公子哥是個狠角色啊,聽說他一進去就提退婚,差點沒把平西侯給氣昏過去。”
“可不是嘛,他還掏出把匕首威脅人家寧侯爺。”
洪綾的心咯噔一下,筷子夾著的花生米直直地往下掉。
另一個漢子脫了布鞋踩在條凳上,抓了幾顆毛豆,邊吃邊嘀咕道:“他還有膽捅侯爺一刀?”
平西侯寧天南的爵位是世襲得來的。
但寧家先輩皆有軍功,他雖沒上過戰場,但也有軍職在身。
旁人自然以為,這位侯爺手底有兩下子。
先前聲音最大的那個漢子嚷嚷道:“你們還以為那個文文弱弱的小公子真敢殺人啊?”
“不殺人他掏刀子幹嘛?”
“捅他自己啊!”
洪綾一把捂住嘴,險些尖叫出來。
赤腳的漢子摳著腳指,冷哼一聲道:“這些有錢人家的子弟真是吃飽了撐的。”
門口,一個髯須漢子大步進來,風風火火地在他們旁邊坐下。
“我倒是覺得,那個裴小公子還算個漢子。”
另一人給他倒了碗酒,搖頭道:“瘋子啊,你還真是個瘋子。捅自己算得了什麽?”
“算他有血性!”
被稱作“瘋子”的那個男人一仰脖子,喝光了碗裡的酒。
旁人嘀咕了幾聲,懶得和他爭辯這個話題。
洪綾神情恍惚地站起身,跌跌撞撞地走到他們那一桌旁邊。
她聽到自己開口問道:“那位裴公子……如今怎麽樣了?”
“人家還能怎麽樣,被送回裴府了唄。”
有人見她面生,又是個俊俏姑娘,不禁疑道:“咦?你們這些好人家的姑娘怎麽到這種地方來?”
“就是就是,”摳腳的漢子停下手裡的動作,搓了搓鼻子道,“姑娘家來做什麽?”
瘋子一拍桌子,大聲道:“姑娘怎麽了?想喝酒想吹牛皮的盡管來,你管那麽寬幹嘛?”
另一人道:“女人哪能跟男人一起喝酒……”
“我告訴你!有的女人比男人還像個男人,要擔當有擔當,要豪氣有豪氣。”
旁人笑道:“得了吧,你說的那個什麽大當家,我們又沒見過,你愛怎麽吹都行。”
瘋子像隻鬥雞一樣,瞪著他們道:“反正我把話撂這裡了,看不起女人就等著吃虧吧。”
眾人噓聲一片,洪綾反倒覺得這人有趣極了。
她問了裴之暘的情況,瘋子把他知道的都告訴洪綾。
裴之暘去寧家退婚,寧天南不肯讓步,他便往自己肚子上捅了一刀子。
寧家嚇得不輕,趕緊找郎中救人,火速把他送回裴家。
今天他鬧這一出,在京城裡早就傳開了,他們都說裴小公子在外面有相好的了。
有人插嘴道:“裴小公子那個相好的姑娘肯定是個窯姐兒。為了個窯姐,不娶寧小姐,怕是沒長腦子。”
洪綾又擔心又不快,瞪了那人一眼。
瘋子道:“你管他的相好是誰呢,哪怕是個窯姐,是個老太婆,是個男人,是隻猴兒又有什麽關系?”
“反正我覺著,這才像個男人,不然他好意思讓那姑娘白白跟他好一場麽?”
另一個人不服道:“鬧成現在這樣,裴家寧家都丟盡顏面,又能好到哪裡去呢?”
“丟臉怎麽了?”瘋子振振有詞地說道,“丟臉總好過丟了喜歡的姑娘。”
“瘋子,”同伴取笑他道,“你那個瓶子姑娘呢,你不是還要給她打對瓶子嗎?”
瘋子拍著胸脯道:“等我攢夠銀子,我就給她打對銀瓶子。”
洪綾在旁邊呆呆地聽著,隱約覺得“銀瓶子”聽起來有些耳熟。
裴之暘……
他真是個大蠢貨!
洪綾鼻子酸楚,勉力忍住眼淚,在心裡暗罵,他要是把自己捅死了,誰來賠她隻羊呢?
她正想著,瘋子倒了碗酒給她說:“小姑娘,你來這裡,又不喝酒又不吹牛皮,不覺著悶麽?”
“喝!”
她痛痛快快地接過碗,一腳踩著條凳,大聲道:“來來來,我們吹牛皮!”
眾人驚得不輕,很快有人帶頭起哄,歡呼著要請洪綾喝酒聊天。
酒肆老板在櫃台後擺手道:“你們都賒了幾頓酒錢了?哪來那麽大的臉請人家姑娘喝酒?”
洪綾取下發髻上插著的金釵往桌上一拍。
“我請客,你們放開了喝!”
瘋子愣道:“姑娘,你比我還像個瘋子。”
洪綾一口喝乾碗裡的劣酒,將碗摔到一旁,瞪著他道:“你叫什麽名字?”
“封紹宇,”那人撓了撓後腦杓道,“你叫我‘瘋子’就好,大當家就是那樣叫我的。”
洪綾哈哈笑著,壓低聲音道:“雇你一天多少錢?”
這類人混跡市井久了,自然有的是門路,什麽消息也瞞不過他們。
她連裴府的大門都靠近不了。
但他們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