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裡。
曉月急得滿臉通紅,嘴裡不停地解釋:“我真的沒拿錢,再說這三千塊錢也不是從我身上搜出來的,我的包在這裡呢,你們看,裡面就三百塊,哪裡有什麽三千塊?”
珍妮忙道:“這三千塊錢是我包裡的,是昨天房客給的房租錢。平時我也很少帶錢的,都是刷卡。”
“別聽她們的!”花姐說,“警察同志,她們三個就是一夥的。這兩個人故意把我和阿美絆住,好讓她一個人去那屋裡偷東西,這錄像全錄在這裡,能賴得了嗎?”
“可這錄像裡並沒有錄到我從你包裡拿出三千塊錢啊?”
“你身體擋著錄像,誰知道你偷了什麽!再說了,你如果不是偷錢,那你在裡面偷偷摸摸幹什麽?”花姐強硬道。
“你自己不清楚嗎?你們敲詐勒索,逼迫別人寫下欠條,我到裡面就是為了找這張欠條的。”曉月大聲申辯。
“好了,別吵了。”民警老莫說,“你們放心好了,不要心存僥幸,我們會查清楚的。我們不會冤枉一個好人,也不會漏掉一個壞人。現在,一個個把姓名、住址、身份證、工作單位都報上來。小朱,你注意做好筆錄。”
第二天上午,派出所謝所長辦公室。
民警老莫和民警小朱正向所長匯報這個案子。老莫看著記錄本說:“現在案件基本清楚了,裡面涉及到兩條線索。一方是記者吳曉月等三人指證理發店老板花姐和黑社會勾結,誣陷喝醉酒的程成強奸未遂,逼迫他寫下五萬塊錢的賠償款進行敲詐,並將其打傷,現在當事人程成也已傳喚到派出所,他進行了證實,頭上身上確實有傷。而另一方理發店老板花姐則認為吳曉月等三人結夥偷盜了她三千塊錢,有錄像作證,並在珍妮的包裡確實搜出了三千塊錢……”
“誰報的警?”
“沒人報警,是昨晚我和小朱出去巡邏時正好路過那個發廊,看到她們在一起爭吵拉扯。”
謝所長仔細看了有關吳曉月偷竊的錄像,又看了看花姐提供的照片和程成親筆寫的賠款欠條,問:“小朱,你是才分來的大學生吧,你怎麽看?”
小朱嚴肅地回答:“如果光從這錄像上來看,吳曉月的行為確實涉嫌偷竊;但從整個事件的邏輯來分析,我更相信吳曉月這一方。”
老莫接道:“這個理發店是有案底的。老板娘叫花小娥,俗稱花姐,她曾經兩次被告發涉黃都被我們處罰過。她們勾結的黑社會我們也已經查清,就是那個毛凱軍,大家都喊他凱哥,他因為打架鬥毆敲詐還有其他犯罪已經進去過兩次。這件事其實案情並不複雜,但是他們現在作案的手段開始變得老道,你看這幾張照片,就是他們事先設置好錄像,然後根據需要剪下對他們自己有利又可以威脅顧客的照片。”
謝所長仔細看那幾張程成抱住阿美不放的照片,說:“光從照片上看,是很難判斷。錄像呢?”
“他們已經毀掉了。”小朱說。
“呵!夠狡猾的。”所長喝了口茶,沉思起來。
老莫說:“現在的問題就是,一是怎樣證明程成當時真是喝醉酒認錯人,而不是猥褻或強奸未遂;二是怎樣證明吳曉月在按摩室裡不是偷錢,那三千塊錢並不是老板娘包裡的。”
小朱說:“所長,我認為第一個問題有突破口。”
“你說。”
“照片上程成抱著的那個姑娘俗名叫阿美,她和花姐是同鄉人,據我所知當初是花姐把她從農村誘騙出來並強迫她做一些涉黃的事,她內心對花姐也多有不滿。我們可以做阿美的思想工作,讓她說出真實情況,程成是不是想要強奸她,她應該最清楚。”
謝所長點點頭。又指著錄像說:“這個吳曉月,還是個記者,行動怎麽這麽魯莽?這個有些難辦,錄像擺在這裡。——對,那三千塊錢呢?”
“押在我們那裡。”老莫說。
“有什麽特點?”所長問,“連號嗎?”
“我仔細檢查過了,新舊不一,不連號。”
大家沉默了一會,所長站起來說:“看來,我們只能兵不厭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