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老媽家的閨女怎麽樣?”回到家第一件事,老媽就拉著余志乾開始詢問。
“老媽,你知不知道,很嚇人的,我在咖啡廳裡坐著好好的,一個警察突然走過來問我是誰,我還以為我違反了什麽法!”余志乾將衣服脫掉之後,就開始抱怨了!
余志乾老媽冷哼一聲:“在你媽我這裡,你單身就是有罪!”說完之後,就開始打電話給老馬開始溝通了起來。
大年初四,余志乾再一次的看見了馬月芹,不過這一次就是在自己的家中,在余志乾老媽熱情的招呼下,一家人過來做客,余志乾的狗窩也被重新的收拾了一遍。
大年初五,余志乾去了馬月芹家做客,余志乾走到門口,抬頭看了看天空,心中真的想要問一句馬月芹的父親:“馬叔,我這種又窮,又沒錢,脾氣不好,還是一個話癆,而且因為話癆已經有不少書友棄書的主角,除了帥一無所有,就這麽受歡迎嗎?”
“老一輩的人不是喜歡那種國字臉,一身正氣的男孩子嗎?自己這種帥哥他們不是認為沒有男人味嗎?為什麽馬叔你看見我的時候,總會有一種你就是我的女婿的感覺了?”
樓上,馬月芹的老爸仿佛和余志乾有心靈感應一樣,站在陽台抽煙低頭看見了站在下面的余志乾,轉頭看了一眼老伴:“老余家的孩子,雖然沒什麽錢,但是吧,也當過兵,聽說是在老虎團裡,應該比我們閨女能打吧?”
說完之後,還轉過頭,偷偷摸摸的看了一眼自己的閨女,馬月芹今年也二十七了,作為父母確實十分的著急,但是因為工作原因,而且曾經還是一個女兵,戰鬥力比較彪悍,而且脾氣火爆,以前的男朋友因為一件小事,被她一不注意打住院了,肋骨斷了無根,從此閨女就沒有了男朋友。
“應該吧,不過看起來有點瘦,不知道能不能架住咱閨女打,萬一閨女發火打跑了怎麽辦?哎!”馬母也歎了一口氣:“都怪你,當初你非要讓閨女去當兵,又不是兒子,當什麽兵,你看看,現在咱們閨女,那還像個女孩子,活脫脫的一個女霸王!”
“女霸王怎麽了,女霸王至少不擔心有人欺負她,行了,我感覺小余不錯的,那天我偷偷和他握了握手,用了點勁,小子看起來有點瘦,還挺有力氣的,就是長得有點帥,不知道小子在非洲有沒有瞎搞!”
初六,余志乾再一次的和馬月芹在一起去看了電影流浪地球,不是余志乾想要去,而是余志乾老媽將余志乾手機給收掉,然後丟來了兩張電影院,不看完不許拿手機回家。
而余志乾來到了馬月芹家樓下,余志乾也碰到了馬月芹,馬月芹手機還在,畢竟是警察,萬一有什麽突發任務,不能不攜帶交通工具。
“準備幾號回非洲!”
余志乾抽了一根煙:“原本準備過完元宵節的,不過當時機票比較緊張定了初十的!”
“呼呼,還有四天!”
馬月芹掰著手指算了下,終於算是露出了笑容,說實話,馬月芹長得十分耐看,屬於第一眼不會覺得有多麽的漂亮,但是看久了會發現越來越漂亮的女人,一米七一的身高,兩條腿大長腿十分的修長,因為當過兵和現在的職業,又增添了別樣的魅力。
“盯著我看什麽?臉上有花?”永遠都是素面朝天,連眼影都沒有化,雖然女人和你出來約會,連妝都懶得化,說明這個女人對你沒啥興趣,但是這年頭素顏女生能達到七八十分,
應該算是很漂亮了,畢竟不知道所謂的美女卸妝以後,會是什麽樣子。 “沒有,以前沒注意,感覺你長的挺漂亮的,怎麽沒人追?”
余志乾也很好奇,這個姑娘長得不醜,居然沒追求者?自己在非洲還有幾個追求者呢,只不過長得都比較磕磣,所以余志乾就一直單身,而且南非娛樂業發達,只要注意安全,兩三百蘭特,可以找到不錯的姑娘。
“工作比較忙,那有空談戀愛!”馬月芹不敢告訴余志乾,自己將前男友打斷了五根肋骨的事情。
兩個人開著車,來到電影院,看完了電影,本來準備回家,但是十一點多了,余志乾提議一起吃樂一頓午飯,當下午回家的時候,余志乾父母立刻興奮了起來,兩人一起在外面吃飯了,終於有了一些進展,對於余志乾的父母來說是一個好消息。
初七馬月芹開始工作,余志乾也算是松了一口氣, 再一次的拜訪了自己老班長家之後,開始收拾東西準備離開,不過初九的時候,余志乾發現自己找不到自己的護照了。
最終余志乾老爸將護照拿給了余志乾:“你媽藏起來的,哎,知道你要走,你自己在外面要注意安全!”
“知道了爸!”
“行了,不要告訴你媽,走的時候,聲音小一點!”
“好!”
初十的清晨,余志乾推開房門,準備出發,就看見自己老媽已經準備好了早飯,放在桌子上,人卻看不見,余志乾默默的放下行李,將一桌子的菜吃完,然後離開家門,坐上了前往虹橋的飛機。
兒行千裡母擔憂,余志乾的母親想余志乾留下來,但是余志乾知道自己不能留下來,那個該死的系統,每個月都要完成一次任務,在國內,自己沒有辦法進行訓練,雖然一個月的間隔,但是如果連續一個月不摸槍的話,自己手感會下降的厲害,到了任務之中可能會死。
為了自己,也為了自己父母,余志乾必須要去非洲,什麽時候,能夠擺脫了系統的限制,什麽時候才能這麽跑。
有人會說,可以在系統之中訓練,但是系統之中的訓練場價格很高,自己根本支付不起,就算將所有榮譽值全部都用來訓練,但是鬼知道後面榮譽值有什麽用?余志乾不想坐以待斃。
在非洲,能賺錢,同時還能夠摸槍,保持自己的手感,這才是最好的狀態,而且余志乾知道,自己已經適應了那種生活,喜歡上了拿槍的感覺,戰爭會讓人上癮,這比毒更讓人難以戒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