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明讓從重慶回到老家後,先學了駕照,然後準備出去找工作上班。
但因為沒有大學畢業證,找不到什麽正式工作。
到保險公司待了幾個月,除了自己給自己買了幾百塊錢的意外險外,一張保單都沒賣出去。
後面開過早餐店,跟著三哥魏明恭乾過通信設計,在通信建設公司上過班。
從小學到大學,魏達貴不是坐牢就是打工,沒有跟魏明讓一起長期生活,導致父子倆思想完全不在一個頻道上。
魏達貴走南闖北見識多、口才好,腦筋也轉得快。
除了賭博外,其他事情都乾得不錯。回到老家後,村裡鎮裡有什麽事都還要請他參謀拿主意。
因此,回家沒兩年,就在當地混得風生水起,用自己的門面開了個小超市,老兩口生活無憂。
但魏明讓從小到大的家庭環境和生活經歷,則讓他的性格完全養成了另一個性子。
讀小學前,父母經常吵架、打架,被魏明讓看在眼裡,心裡有陰影。
小學時父親是勞改犯、母親不在身邊,像孤兒一樣,受到了部分同學的歧視,家裡又窮,因此比較自卑、沉默寡言。
幸好當時的班主任、玄幻大神滾開的母親對魏明讓比較照顧和關心,讓魏明讓沒有墮`落下去,還保持了比較好的學習成績。
但學習之余,魏明讓也陷入了武俠小說的幻想世界裡,時常幻想自己像主角一樣,有高強的武功,可以飛簷走壁、仗劍天涯、快意恩仇、隨心所欲。
後來有了腦洞更大的網絡小說,主角飛天遁地無所不能,更加沉迷其中不可自拔。
大學中途退學,自己寫小說又沒成功,越發變得自卑、死宅,沒有社交、沒有語言。
魏達貴就對兒子的宅屬性很看不慣,老是想讓魏明讓學會抽煙、喝酒,交朋友,有口才,像他一樣在社會上混得開、到處都是朋友。
對魏明讓每天窩在家裡玩手機、看小說、寫小說的事,反感得很,視為不務正業。
魏明讓不抽煙不喝酒都被魏達貴視為不可饒恕的缺點,被他批評教育過無數回。
關鍵是,不按魏達貴的意思做事,或者做不到,他都會火冒三丈,性子非常暴躁。
也從來不會關注兒子的優點,只會找茬、抓缺點。
魏明讓記憶最深刻的是高一第一個學期,期末考試考了年級第二名。
當時學校規定上學期期末考試年級前五名的話,第二個學期是免學費的。
過年時魏達貴回來問起考試,魏明讓說年級第二名、下學期免學費的時候,魏達貴的第一反應居然不是高興,而是脫口而出的質問:“為什麽沒考到第一名?”
魏明讓當時都驚呆了。
作為一個常年在外、沒有與兒子一起生活的父親,魏達貴聽到兒子成績的第一反應不是欣慰和鼓勵,居然是板著臉質問:考了第二名為何沒考第一名?
魏明讓估計,即使他哪天當了總理,老爸也會質問他為何沒當上主席。
高一寒假那一次事件之後,父子倆交流更少,學習也開始有所下降,最後高考以2分之差沒能考上一本線,與高一寒假那次心靈上受到父親的暴擊關系不小。
因為無論魏明讓說什麽、做到多好,魏達貴都找得到他的漏洞,然後加以教訓。
即使說得對、做得對的地方,也會以我是老子,我說話你就該聽著、不能有一絲一毫反駁的語氣進行教訓。
但凡魏明讓反駁一句,就被視為不可饒恕的大逆不道,封建制的家長作風極為強烈。
魏達貴在按工廠裡管理工人的那一套方法來管理家庭,他有理的地方就用道理說服你,他沒理的地方也要用洪亮的聲音和父親的威嚴壓服你。
於是魏明讓就更加不敢說話,怕越說越錯,引發家庭戰爭。但不說話又更惹希望兒子鍛煉口才、性格開朗的魏達貴生氣,父子倆關系更緊張。
在家裡,魏明讓心理極端壓抑,好幾次離家出走,想自己一個人在外面打工生活算了,又不是養不活自己。
但想到父母隻有自己一個兒子,魏明讓又不忍心真的扔下他們不管,自個跑外面逍遙自在,所以母親一打電話,最後又回來了。
為什麽魏明讓重生一回,還是認定前世的老婆姚巧琳?
就是因為姚巧琳情商高、會經營感情和家庭,在生活上、感情上給予了魏明讓更多的關心和鼓勵,而不是像父親一樣一味的只會指責、挑毛病。
對魏明讓寫小說的事,姚巧琳一向是鼓勵和支持的,說隻要工作上的正事做完,休息時間魏明讓想怎麽寫就怎麽寫,總比出去打牌賭錢夜不歸宿要好。
孩子也不用魏明讓帶,都是姚巧琳一個人搞定。
2016年,魏明讓在通信公司上班,周末回家寫小說,父親還是看到就冒火,希望魏明讓出去多交朋友,多跟親朋好友、村民鄰居擺龍門陣,鍛煉口才。
魏明讓不喜歡,覺得是浪費時間,隻想在家裡寫小說,多掙幾個稿費補貼家用。
關鍵是,前兩年父親又大賭一次,輸了好幾十萬,剛剛有點起色的家底又被敗光,欠了親戚朋友一屁`股的債,還有部分高利貸。
魏明讓認為,隻要他不沾賭,上班加上兼職寫小說,就夠用了,用不著像父親那麽累,什麽事都要爭強好勝,那麽拚命、那麽累,最後還不是一場空,給賭場做了炮灰。
因為父親的賭博,因為父母從記事起的打打鬧鬧,魏明讓從小向往的就隻是簡簡單單的生活。
掙的錢夠用、家庭平安、家人和睦,魏明讓感覺就是天下最幸福的事,對口才、人脈、社會關系的認識不到位,需求不強烈。
魏達貴聽了這些後感到極度生氣,認為魏明讓忤逆、不務正業、胸無大志、沒出息,要砸魏明讓的電腦。
魏明讓自然不讓。
父子倆大吵一架,魏明讓帶著老婆孩子離家出走,租住蝸居在L縣余慶的公司附近一個隻有十幾個平方米,兼具廚房、飯廳、臥室功能的出租房裡。
當時小說沒寫出成績,工作每個月隻有3000塊的工資,還被老板拖欠,直到臘月二十八帶著老婆孩子到老板家堵門,才要到了工資,得以有錢回老婆娘家過年。
PS:新書求收藏、求推薦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