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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扛著魔劍在裡諾大陸上閑遊》第25章:短命種族
  她現在留在塔爾城,不是什麽大不了的原因。只不過順路罷了。

  尤菲米婭四處承接傭兵委托,想換地方了就換一個。經常做一些長途護送的任務時,就乾脆不隨隊伍返程、留在目的地了。這樣的雲遊傭兵有很多,四處可見。

  因為她沒提,所以兩人也沒問她有沒有家。

  但大概是沒有的。

  雲遊傭兵裡很多人都是迫不得已的。

  沒有安身之所,索性四海為家。

  因為各種原因失去家庭的人太多了。

  直接問這種話題比較敏感,有禮貌的人都不會主動提及。

  嗯……

  聽他們說完這些,伊恩不由得陷入懷疑和沉思。

  感覺只有我這個傭兵哪都沒旅行過啊……最多也就從老家霍卡城一路到塔爾城而已。

  一般來說傭兵和冒險家、旅行家這三個身份,基本都是重合的。

  這世界如此之大,又到處都是新奇事物,實在太多人都為之行動,踏上冒險之旅了。否則隻待在一座城市裡過著反反覆複、平靜到無一絲波瀾的無趣生活,著實讓好奇心濃重的他們待不住。

  大城市還好,夠精彩。像伊恩老家那種沒多少人住的小城真的很無聊。

  他才不甘心就在裡面一輩子渾渾噩噩的活下去。混吃等死,有什麽勁?那整個人都像要爛掉一樣!

  可以說,四處旅行、冒險的人基本都是傭兵。否則沒法在魔物橫行的野外確保自己的安全並獲得委托收入。沒聽說誰不會戰鬥卻還傻乎乎的獨自出外冒險的。

  誰都知道離開城市村鎮後會有多麽危險。死於魔物、強盜之手的人從來沒少過。

  而一旦出去冒險,普通人很少能找到接傭兵任務和倒賣沿途獲得的各種材料以外的方式來在較短時間內賺錢。就算法師附魔也是要成本的。

  ……

  怎麽說呢……這種奇妙的感覺……

  感覺我在跟兩個大佬談話!

  又是這種感覺——在座的各位都很牛逼,就我一個是菜雞了!

  伊恩以前和其他傭兵共事時經歷過許多類似場景了,所以也算見怪不怪。

  但每次遇到,都是要默默在心裡吐槽自己一番,並告訴自己一定也要成為經驗豐富的老手,以後讓別人覺得他們才是菜雞。

  尤菲米婭和卡洛斯都是當過好幾年傭兵的了。

  尤菲一直是雲遊傭兵,旅行經驗豐富。而卡洛斯則一直在危險的邊境城市鍛煉自己,實戰經驗豐富。真正四處旅行的時間,也足有半年。

  很想知道尤菲當多久傭兵了,但感覺不是很好開口……伊恩只能默默在心底思考著自己的問題,沒吭聲。

  半獸人也屬於短命種族,不過其壽命仍然約為人類的兩倍。正常死亡年齡約為200歲。

  不過能用在人類身上的外表年齡判斷,對於半獸人不管用。

  他們的女性在成長到14至20歲的某一年後停止外表衰老、男性則是16至22歲,然後一直以這個外觀活到正常死亡。是以什麽標準判斷長相定型在哪年不得而知。不過即便混血,除非對方是長生種埃博恩,那子女還按照半獸人父親或母親的這個壽命和外觀定型標準來走。

  因此既然看不出年齡,那不熟悉前就別提了。人類根深蒂固的觀念裡,一旦對方女孩的年齡超出他自己族群裡年輕女性外觀的年齡上限,就會產生違和感。很多人類都知道應該是自己覺得違和才對,

但就是沒法逆轉觀念:作為最短命易衰老的埃博恩種族,無可避免的有一種天然無奈。  許多其他種族的埃博恩在和佔了世界人口比例最多的人類戀愛時都有些心情複雜。

  不僅因為人類活得太短,還因為他們的軀體、精力和面容太容易雖年齡增長輕易損耗。

  而能讓人類突破壽命極限或定型外觀的方式又太少。

  讓他們成為吸血鬼、半死靈等等,又相當於直接改了個種族。

  所以說,人生苦短啊!

  這個“人”,指的就是人類——因為原話雖然是某位兔族半獸人感慨的,但人類一尋思,覺得你丫比我們多活那麽久還這麽年輕,感慨什麽?明明應該指的是我們!

  太有道理了,都沒人反駁。

  嗯……尤菲看上去像是多少歲的呢?

  伊恩觀察了一番,覺得大概十六到十八歲的樣子。

  她是自己出來冒險的,而且對話裡提到已經當了好幾年傭兵。期間幾乎一直獨行。

  雖然不知道這個好幾年到底是幾年,不過要出去當傭兵,16歲成年(科雷尼瓦王國規定16歲成年。在需要檢驗對方是否成年的場合,對於從外形無法判斷是否成年的埃博恩,只要他聲稱自己成年且周遭人無法證明他未成年, 就將其視為成年)就行了吧?

  所以她多少歲都是有可能的。

  由於很多埃博恩是看不出年紀的,所以對於對方名字和職業以外的稱呼,大家都默認按照外表年齡判斷。

  還好,詞匯不難找。比如稱呼尤菲,就可以說是小姐。叫卡洛斯的話,就叫先生。

  真是萬能詞啊!

  可以聽到,卡洛斯又跟尤菲說了他那位朋友的事,問她知不知道他們可能的下落。

  那麽聽到這兒,伊恩又不得不心中充滿吐槽欲望無處發泄了。

  他覺得卡洛斯的朋友,大概是找不到的。

  為什麽?

  不止是因為他們失蹤太久了,而且商隊也沒名氣。

  最大最大的問題,在於他朋友這個名字。

  叫湯姆·哈裡斯。

  嗯,問題太大了。對於找人來說無比致命。

  湯姆這名字實在爛大街了。

  跟漢斯、彼得等等一樣遍地都是,連條小狗都可能叫這個。

  不信的話,去隨便哪條街上扯嗓子大喊一聲湯姆,看看會不會有不下十個人回應。

  的確,重名者很多,但你可能會說,那不是還有個姓嗎?姓和名總不至於那麽巧就都有人重了吧?

  那抱歉,還真的會重。

  畢竟哈裡斯也不是什麽多稀有的姓氏。

  但這不是重點。

  重點在根本沒陌生人會去記你的姓氏。你也不一定會把姓介紹給別人。

  結果大家隻選擇性記了個湯姆。

  哦豁,完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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