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大龍大概沒想到,他因為當目擊證人進入警方的視線之內。
也會因為如此成為警方偵破此案的重要嫌疑人。
對於一個普通大學生來說,兩三百塊錢的一塊手表,絕對算得上是奢侈品了。
即便是勤工儉學也不可能一下子賺到一塊表的收入。
除非還有什麽見不得人的黑色交易。
查案這件事往往都是大膽猜想小心求證的。
之前余大龍說過,秦奮因為借錢的事情引起了大家的懷疑。
可是這件事情之後證實了余大龍在說謊。
當時借錢的那位同學並沒有聲張這件事,而秦奮也並沒有和其他人在借過錢。
當時沈安筠問余大龍是否知曉秦奮有賭博嗜好時,余大龍雖然表現得有些意外,但是又不是那麽驚訝。
隨後他就拋出了秦奮向大家借錢,而且數目比較大,去向不明。
這個說法好像是從側面在證明秦奮確實有賭博的嗜好。
從這個角度來說,沈安筠覺得余大龍很有可能知道秦奮有參與賭博的。
那麽他是怎麽知道呢?
是秦奮親自告訴他的還是他從其他渠道知道的。
沈安筠覺得秦奮告知他的可能性不大,畢竟他們兩人關系不是很好。
那麽是誰告訴余大龍的呢?是那個魯米還是錢莊的人。
沈安筠一直很奇怪,一個大學生是怎麽突然之間喜歡上了賭博。
之前也說過了,他去的是地下賭博的地方,那種地方,如果沒有引路人,是根本進不去的。
那到底是誰?把他帶去賭場的?
魯米嗎?
不,沈安筠想了想,這個人很有可能是認識秦奮,而且可能還是他日常生活中經常遇到的人。
只有這樣的人,才會讓秦奮降低警惕心。
沈安筠從直覺上開始懷疑余大龍和秦奮賭博這件事很可能有關系。
她把自己的這個想法和蕭明軒說了一下。
蕭明軒雖然不能幫她下結論,但是覺得這個思路可以去查一查。
查案嘛,總歸是要往各種可能性上去猜。
最後證據指向哪一邊,哪邊就是真相。
得到了蕭明軒的支持,沈安筠很開心。
就這樣到了第二天傍晚。
楊警官那邊有個消息。
他說派去監視余大龍的人發現余大龍下午跑到了一個招待所的後院消失了,後面隔了半個小時才出來。
覺得很是可疑。
他們的偵察員在余大龍走後,想要混進去結果被人攔在了門外。
之後偵查員繼續留守發現這個招待所後院很有可能是個非法聚集之地。
從下午到傍晚之間進進出出,大概有十幾人。
但是十幾個人看著既不像工作人員,又不像是住店的客人。
基本上這些人從穿衣打扮看起來沒有什麽特別的共同點。
既不像是一個組織的人,似乎彼此也都不熟悉。
這一點引起了楊警官的警惕之心。
不敢輕舉妄動所以回來請示一下局裡,順便向沈安筠通報一下這個情況。
沈安筠通過他的描述猜想這個難道就是之前秦奮去的那個地下賭場嗎?
不管是不是,他們如果想悄無聲息的化裝潛入偵查,大概不太可能了。
楊警官說,下午到傍晚,已經派了兩撥人,沒有混進去了。
如果這是個什麽非法地方,按照這個情況,也早已打草驚蛇。
想要知道裡面是什麽,現在只能衝進去看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