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喜愛我們小說狂人的話,可以多多使用登入功能ヽ(●´∀`●)ノ
登入也能幫助你收藏你愛的小說~跟我們建立更深的連結喔 ♂
《回到八零當錦鯉》第四百一十一章 證人
“物證就是車票吧,我得找找,不一定能找到了,之前也沒想過會要,我也就沒特意留著。“

蔣楠也是後悔,當初沒把車票留好,要不然現在也好當個證據,前兩天她就找過一次了,也沒找到。

“那人證呢?你有沒有自己印象深刻,別人也對你印象深刻的證人?

只要是從你們鎮上到省城那列火車上的就行。”

沈安筠給了蔣楠考慮的線索的方向。

“同列火車就可以麽?

可是我就算記得也未必能找到人家啊。“

萍水相逢想找人談何容易。

“你主要負責想,找人的事情我來辦。”

沈安筠覺得只要有線索就不能放棄,不管通過什麽手段只要是一個活生生的人,總能找到的。

再說了還可以找系統幫忙。

沈安筠的話讓蔣楠放心下來,她仔細的想了想好像還真的有這麽一個人。

“我記得我當時坐火車的時候,旁邊是一位老大娘。

我聽她和別人聊天說起來,自己是去省城看兒子,看孫子的。

她孫子今年中考考得很好,考上了我們那裡的省城一中。

她下車的時候,我幫她提了東西,還沒出車站就碰上來接她的兒子。

不知道這位老大娘還記不記得我。“

蔣楠想了想,當時她出門一切低調行事,也沒和什麽人開口聊過天。

如果不是這個老大娘和別人聊天的時候她聽到了,怕是連這個都不知道。

“那你還知道這個老大娘的其他線索麽?

比如姓名?或者她兒子的、孫子的名字。

兒子的工作單位,又或者是老大娘的老家是哪裡的,是你們鎮上的還是哪個村裡的?

最好是有多一點的線索,我好找人去找,線索越多找到的幾率高一些,也速度能快點。“

沈安筠又問了一下細節。時間不等人。

蔣楠現在身上背著案子,因為有學校的擔保和沈安筠的幫助,才沒有直接被帶回這邊的警局配合調查。

只是暫時在學校被看管著,不能離校還要隨時匯報動向。

再這麽拖下去,蔣楠丈夫老家那邊的警察應該也快到了,作為嫌疑人之一,按照程序帶回去問話也是應該的。

沈安筠想著最好在這之前能把案子查清楚,給蔣楠一個清白。

不然不知情的人肯定又會亂傳閑話,給蔣楠造成影響還是小事,主要是學校影響也不好。

這樣日後就算是蔣楠想繼續上學,學校也的考慮輿論的風向。

流言是會殺人的。

“我記得大娘說她家就是在鎮上住的,離車站不遠。

老伴過世七八年了,自己兒子孝順想接她去城裡享福,她不願意。

小兒子在鎮上上班,還沒結婚,她現在和小兒子一起住,每天還給小兒子做飯。

對了,她小兒子在鎮上變電站上班。“

蔣楠就差扒開腦子翻記憶了,也就找到這些有用的線索。

“沒找到她大兒子的線索,有小兒子的也行。

家住在鎮上,小兒子在鎮上變電站,大兒子在省城,孫子剛高考完還進了省城一中,丈夫死了七八年。

這些線索如果有對的話,應該不會太難找到人。

如果老太太只有一兩件事上說的不真實也還能找到,萬一這其中信息基本都不實,那這個人找到的幾率就不太大,蔣楠你明白麽?“
鍵盤左右鍵 ← → 可以切換章節
章節問題回報:
翻譯有問題
章節內容不符
章節內容空白
章節內容殘缺
上下章節連動錯誤
小說很久沒更新了
章節顯示『本章節內容更新中』
其他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