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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出租屋》第一百五十三章 塑料袋上的指紋
在周邊不到700米的距離內,經過二貨帶著十六乙和萬寶路的搜索,陸續發現了9個裝滿碎屍的黑色垃圾袋。

  經過法醫千千和安宇仔細的拚貼,這是一個男人完整的身體和頭顱。

  死者為顱骨開放性骨折,也就是被人用斧頭砸得腦漿四溢而死,是屬於惡性凶殺案件。

  經過法醫千千的反覆屍檢,得出以下結論:“這個男人身體相當強壯,年紀大約在40至45歲之間,肌肉結實,各個器官都很健康和正常。”

  法醫千千在解剖中又發現:“這個男人年輕的時候,似乎長時間營養不良,曾經得過輕微的佝僂病。”

  “他的手腳還有一些陳舊的傷口,我判斷是鐮刀割傷的痕跡;這不是打架的時候砍傷的,應該是乾農活時候不注意而受傷的。”

  “傷疤屬於陳舊性的,是屬於死者少年時期發生的事情。”

  “從這些傷疤可以判斷出,死者童年和少年時期的家境很不好,並且可能生活在偏遠的農村地區。”

  “不過,死者現在滿身都是脂肪,皮膚白嫩,一看就是長期吃的很好,絕非是個體力勞動者。”

  “由此我可以推斷,死者中年後,生活水平有明顯改善,很有可能脫離了農村,並且長期生活在城市,至少是一個中產階級。”

  法醫千千還說:“殺人碎屍的犯罪嫌疑人,對人體結構十分了解。”

  “他碎屍手法很熟練,手腳和身軀內髒等被整齊的分成9個部分,乾淨利落,就像刨丁解牛一樣。”

  “犯罪嫌疑人下刀的地方,均是人體脆弱的部位,並不像很多碎屍殺人犯那樣亂砍亂剁。”

  “這個凶手極有可能是個重醫者、屠夫或者法醫等等,總之是曾經長期接觸過人體組織的人。“

  “裝碎屍的是黑色垃圾袋,袋口都扎有塑料繩。”

  “現場沒有發現凶器,四周沒有搏鬥和血液碎屍的痕跡,這裡肯定不是第一案發現場,而只是拋屍場所而已。”

  法醫千千接著又分析說:“根據屍體判斷,死者的死亡時間不超過四天,應該是28日凌晨發生的事情。”

  現場勘察和屍檢的結論就這麽多了,並沒有任何的直接證據。

  碎屍案勘查比較困難的就是:如何確認死者的身份呢?

  常見的方法是:通過屍體相貌進行辨認。

  大家經常看到可怕的認屍公告,上面基本都是屍體的照片什麽的。

  關隊長分析:“不過,犯罪嫌疑人似乎對警方辦案手法有大致的了解,並且還有一些反偵察的能力。”

  “犯罪嫌疑人對死者臉上連續砍了十多刀,導致臉部有不同程度的損壞,根本看不出受害人原來的長相,我們根本不可能發公告了。”

  關隊長很無奈,請公安部專家對顱骨進行了相貌還原,試圖恢復死者長相,這需要一定的時間。

  “那麽,通過遺物追查死者身份呢?”十六乙建議。

  在這九個垃圾袋裡面,除了碎屍,就只有死者的少量內衣褲和襯衫,檔次還很高,全都是名牌。

  這些昂貴衣物雖然可以證明死者頗為有錢,卻都是全國各地都能買到的東西,根本無法追查。

  “那麽就通過失蹤人口來追查呢?”萬寶路又建議。

  關隊長派人查了兩天也失敗了。

  碎屍案發生後,關隊長立即對全市三天之內失蹤人口進行調查,僅僅發生過一起兒童失蹤的報案。

  幾個小時後,這個走失的孩子也被找了回來。

  京北本地的根本就沒有人失蹤!

  難道是外地人被殺後,犯罪嫌疑人特意來通城運河森林公園拋屍嗎?

  經驗豐富的關隊長和警探們,卻沒有被犯罪嫌疑人這個伎倆而迷惑。

  他們認為,殺人犯很可能就是在本地殺人拋屍。

  原因也不一定十分複雜!

  運河森林公園裡的山,準確地說僅僅是這裡的一座假山,並不是什麽有名的地方,是一座只有兩平方公裡的小山丘。

  即便是很多京北的本地人,也搞不清楚這座假山到底是在哪裡?

  這個犯罪嫌疑人又是如何知道的呢?

  殺人犯拋屍的這條小路相當偏僻。

  即使殺人犯之前來過這座假山,只要沒走過這條小路,就很難發現此處還有一條路,更談不上拋屍了。

  況且,外地人千裡迢迢來通城區拋屍……為什麽?

  他不將屍體扔到更偏遠的農村或者城郊結合部的荒山上呢?

  為什麽犯罪嫌疑人將屍體偏偏丟在緊靠運河和眾多遊客都要遊玩的森林公園的假山上呢?

  這豈不是更加容易被人發現嗎?

  豈不是違背常理嗎?

  關隊長認為:“凶手即便不是通城本地的居民,他也必然是在這一帶長期生活過的人。 ”

  十六乙:“我感覺犯罪嫌疑人對運河森林公園非常了解,殺人時應該就住在這附近的不遠處,也就是第一發現場。”

  關隊長:“根據以上的推論,對偵破案件的意義都不是太大,當務之急,就是盡快確定死者的身份。”

  因為案情重大,京北市局的兩個著名法醫,當天下午就接到命令,要求他們立即協助通城刑警隊驗屍。

  這兩個法醫的水平特別高,堪稱全國最頂尖的法醫專家。

  經過仔細分析,他們發現了之前沒有發現的兩個重要線索。

  第一,在黑色塑料袋有膠水的黏貼處,京北來的法醫發現了三枚指紋。

  被雨水浸透後,指紋非常模糊,之前沒有被法醫千千重視。

  經過反覆還原,這是一個人的右手拇指指紋。

  法醫根據指紋大小判斷,這個人的手指較為纖細,似乎不是男人,更像是一個女人的。

  雖然指紋都儲存在計算機的網絡裡,但是外地人的指紋不能及時錄入到裡面,關隊長知道這個指紋也是沒有什麽用的,除非警方先找到犯罪嫌疑人。

  根據犯罪嫌疑人竟然將指紋留在塑料袋上,說明他作案沒有戴手套,顯然不是什麽慣犯……

  除了指紋以外,他們還有些別的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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