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我都用我生命中所有的熱情來導演屬於我自己的電影,它可以給我很多很美好的回憶,教會我成長必經的過程。
而現在,電影裡又多了一個主角,他像一道光照進我的生命,就像黑夜中出現了繁星一樣,曾經以為過不去的,原來都已經遠了。
從來沒有期待過自己可以得到那種身無彩鳳雙飛翼的愛情,一拍即合,雖然也覺得世界上一定會有那麽一個人,他適合我,我也適合他,他喜歡我,我也喜歡他,他想珍惜我,我也想珍惜他。
只是我不知道這個人在那麽不經意間,就出現了。
他出現在一個大雪紛飛的季節裡,出現在我狼狽的搬家的第一天。
那個時候我在q群裡找房子,有一個女孩聯系了我,說她因為要跟她男朋友住,搬出來了,說房子家居一應俱全,可以拎包入住。
我問室友都是誰,女孩說室友是一男一女,都是清華大學的。
我一聽不錯,至少室友的素質不錯,於是我就答應了。
我記得我第一次到新家的那天晚上,女室友很熱情的迎了出來,愣是沒看到男室友的身影。
於是那個陪同我搬家的女孩居然直接衝到了主臥室,將男室友直接從睡夢中拎了起來。
那個睡眼惺忪的男室友,就是前文提到的“他”。
我第一眼看到他時,我就覺得,這弟弟看上去好小啊!
然後那個女孩就說,對對,他很小,比我們都小,因為他讀書早,他們那個省讀書都早,但是不妨礙他拿了清華保送考試全省第一。
那女孩還讓我百度,說百度都可以搜出他名字,拿過什麽物理競賽全國一等獎。
於是我就呵呵一笑,心想我也拿過,還拿過數學的,只不過是初中拿過而已。
我簡單打了個招呼,轉頭就走了,因為我還有一批行李沒有拿過來。
於是那次見面,就在我尷尬的笑和他一臉懵逼的表情下結束了。
不知道為什麽,其實那次第一次見他,我就有那種覺得他很乖的感覺。
後來證明,他真的是那種很乖的男孩子,從小到大就是那種別人家的孩子。
他也很安靜很踏實。
踏實這個東西,如果一開始沒有就很難獲得,或者一旦失去也再難重拾,它可以使一個人即使有著各種各樣的經歷,卻保有內心的純真善良。
他就像大冬天剛烤出來的紅薯,貌不驚人卻給你最深切的關懷與踏實,他的溫暖是安靜的,暖和的,不張揚的,不牽強的。
不得不說,他雖然年紀不大,但為人處事的時候成熟內斂,像個大哥哥,教導我很多人生哲學的用詞恰到好處,像我爸爸。
但因為缺少戀愛經驗,他有時也像個小弟弟。
比如,我跟他去餐廳,服務員先上了他的那份飯,他直接狼吞虎咽的先吃了,他吃完了我的飯還沒來。
而第二次是我的飯先上,我並沒動筷子,他就問:“你快吃,不然涼了。”
我笑著說:“我等你的來了一起吃。”
他說:“不用不用,你先吃。”
我笑著回答:“必須的,因為這樣才有素質。”
然後我看著他一臉黑陷的表情,就覺得他很可愛。
後來,他就再也沒有不等我就開始自己吃飯。
他的朋友總是跟我說他很聰明,說第二名如果只有90分,他可以考110。
但我愣是沒有看出這個平常連炒青菜都要放老乾媽的男生會聰明到哪裡去。
於是有天我很蛋疼的拿了一副最速曲線的圖讓他給我證明。
所謂最速曲線,就是兩點之間一小球滾下,不是直線的連線下降最快,而是小球在最速曲線上滾下最快。
他就開始給我證明,沒有任何意外地,我沒聽懂。
於是他就換了第二種方法給我證明,又沒有任何意外地,我還是沒聽懂。
於是他就換了第三種方法,我終於聽懂了。
他讓我想起了我高中時候同班的那些考清華北大的同學,什麽樣的題對於他們來說,都有一大堆方法可以解,最關鍵的是,他們都好似有著過目不忘的本事。
我還記得當時我去問我們學校狀元一道物理題的時候,他說:“這道題是課本第幾頁第幾題,《三年高考五年模擬》第幾頁第幾題,加上老師前天發的試卷最後一題的第二小題,拚起來就這道題了!”
於是我就徹底被折服了,他是第一,我很服氣,服氣的不僅僅是他用實驗室的那些化學溶劑給我們這幫同學洗衣服。
而現在,這個離開了高中很多年,還可以用三種方法給我證最速曲線的男生,我也完全認可了他的考試成績,那絕對不是作弊。
可能也就從那天開始,我就對清華這個群體有了改觀,原來他們不是只會炒青菜放老乾媽的。
不得不說,他跟其他男生一樣,方向感很好,不會像我這樣老是走錯路。
我記得我們去奧蘭多迪士尼世界,他買了迪士尼四大主題樂園和環球影城兩大園區的票,我們玩了足足九天才玩完這個度假勝地。
因為園區都在一個地方,我們玩累了要回酒店第二天繼續,他從第三天開始,三十分鍾的路程就不用導航了。
在園區裡七拐八拐的也是他帶的路,出來找車位他也永遠都記得在哪裡。
我跟他出去,是不需要帶腦子的,這是我特別喜歡的一點。
而他,其實看上去整體讓人感覺不出積極樂觀,不過他取得的成績估計一大部分十分積極樂觀的人都達不到。
當然,雖然他並不是什麽陽光大男生,但我卻能夠同他一起體味人生最簡單的快樂。
他沉穩,內斂,在他身上,我看到很多很多自己沒有的優點,在他身上,我可以找到一種安全感。
跟他在一起,我會吃驚於他從實驗室出來都是狂奔跑到車裡的,可能是不想讓我等太久;之前我們跟房東有不愉快的賠款事宜也是他去交涉的,他的溝通能力讓我們少交了很多錢;以前還有一個男生為了追我,撞壞了我家大門,賠償事宜也是他解決的。
他平常很安靜,但是關鍵時候還是能扛責任的。
我記得他第一次牽起我的手時,是一個晚上,他從他們工程學院的大樓送我回家。
那個時候他很無厘頭讓我一定要去他們學院自習。
我說我們商學院的圖書館是全學校最豪華的,為啥要去他那裡?
他說不行就是要去!因為他想天天見到我。
當時他還在讀博士,有自己的辦公室,還硬讓我去他辦公室自習。
但他們學院是人盡皆知的和尚廟,女生在裡面出現就像大熊貓出現在非洲動物園裡一樣,裡面的工科男生就像沒有見過女生一樣,盯著我看,讓我覺得很不舒服,於是我都是去他們學院裡那個沒有人去的小會議室自習,自習後他再送我回家。
其實剛開始的時候,我都不覺得我喜歡這個男生。
我研究生的學校有很多清華畢業的,而我們學校的工程學院,亞洲學生基本就隻招三所大學的本科畢業生,第一是新加坡國立大學,第二是清華大學,第三是日本東京大學。
我潛意識認為學霸就是無聊的,學霸是不適合用來談戀愛的,學霸就一輩子當學霸好了。
而果不其然,他追女生的方式確實很無聊。
我記得他以前每周都約我出去吃飯,我就說我太忙了不去,他說好的。
說完下周繼續約我,我繼續說不去,然後他就繼續說好的。
他就這樣約了我大概七個月,有時候是約吃飯,有時候是約看電影,有時候是他自己在廚房煮好了讓我出去吃,我都拒絕了。
不過最終有一天我終於去了,因為那一天確實沒有什麽事情做。
那蒼白無聊的七個月裡,沒有禮物,沒有瘋狂的追求,沒有砸壞我家門,就這樣契而不舍的微信約我,每周一次,現在想來他追我簡直零成本。
原來只要有耐心,滴水還是能穿石的。
在我們學校,男女比例是九比一。
學校裡第一不缺學習好的男生,第二不缺家裡有錢的男生,更不缺身高長相都很頂尖的男生。
而他,就屬於那種扔人堆裡就找不到的路人甲,非常不起眼。
所以認識他將近一年,我從來都沒有想過他會成為我的男朋友。
要說他牽我手的那個晚上,我驚訝於自己居然沒有想甩掉!
是的,談不上心動,但就是居然沒有想甩掉。
而後來,當他第一次吻我的時候,我也沒有想推開他。
是的,也談不上心動,但就是居然沒有想推開他。
這種感覺前所未有,可能我的身體比我的心靈更願意接受他。
有句話說的好,身體絕對不會說謊,而心有時候會。
於是後來的後來我跟他在一起了,這個舉動是我人生目前為止,做過最膽大,最不計後果,最瘋狂的事情。
因為跟他在一起,意味著要經歷一場在那時看來沒有盡頭的中美跨國戀。
我要回國工作,他卻要繼續讀書,最少最少也要讀三年,能不能畢業完全看教授心情。
教授心情不好,可以讓他一直一直讀,他有位墨西哥師兄就讀了七年才畢業,簡直就是教授的低成本廉價勞動力。
選了他,意味著我們之間,是一整個太平洋,與十二個小時的時差。
其實,當時同意做他女朋友的時候,我就問過自己,是不是非要跟他在一起?是不是真的非他不可。
答案是否定的,並不是非他不可。
但是,我又問自己,如果我回國了,別人成了他的女朋友,我會不會吃醋,甚至完全不能接受。
答案居然是肯定的。
是的,我就是如此的矛盾,那時的我,不允許任何其他人成為他的女朋友,所以後來的我佔了那個位置。
我松了一口氣,而他也很開心。
我記得我跟他剛在一起的那一個月,我受不了這種學霸男朋友談戀愛的方式,我受不了以後可能的沒有盡頭的遠距離戀愛,於是我先後說了三次分手。
但他就是認死理的堅決不分,還哭了三次。
我沒有想過學霸會哭,可能也是因為這樣我才沒有分。
而回國以後,我發現自己其實更愛他了。
我在想,如果山是水的故事,海是帆的故事,雲是風的故事,那麽我希望我是他的故事。
現在想來,任何事情,只要心甘情願,總是能特別的簡單。
異國戀的剛開始,他送給我了一句話:“君當作磐石,妾當作蒲葦,蒲葦紉如絲,磐石無轉移。”
我和他很像,有那鐵骨柔腸,所以在他面前,我從不偽裝,因為我無需隱藏。
我很愛在他面前能夠完完全全做自己的那種感覺,那種感覺真的讓我覺得自己是一隻自由飛翔的鷹,可以活出我人生中所有的精彩。
而《傷心太平洋》,《北半球的孤單》這種歌,好似跟我們的異地戀沒有任何關系,引發不了任何共鳴,盡管我們經歷了四年多的跨國戀,但我們依然在一起。
那些原先說,上雪你回國了你們就一定會分的朋友,現在卻自己與從未去外地的另一半分手了。
我記得他最好的那個朋友離婚的時候,他瘋狂的微信我說他很怕,說我會不會不要他了,我就笑著說如果我不要,我早就不要了。
他問我到底喜歡他什麽,我又笑著說:“因為你安靜,你不吵,你氣味聞起來有我媽的味道。”
他聽後相當不滿意,就說:“怎麽喜歡我的理由是氣味像你媽?你就不能說是因為我學習好, 我聰明,我英俊瀟灑氣宇軒昂麽?”
我說:“整個地球七十億人,聰明的很多,英俊瀟灑氣宇軒昂的男孩子更是一抓一大把,但是氣味像我媽的沒幾個,你這個可是終身優勢啊!”
然後我又看到了他一臉黑陷的表情,我知道男生特別喜歡被崇拜,被讚美,但是我就喜歡這麽逗他。
不過話說回來,他的氣味確實跟我媽的體味一模一樣,而這也確實是我喜歡他的理由。
我記得小時候媽媽去出差,我都會跑到媽媽的房間拿好幾件她的衣服,抱著睡,一直抱到她回來。
我記得那個時候,爸媽房間的衣櫃右邊是媽媽的,左邊是爸爸的,一打開衣櫃,媽媽的味道永遠跟爸爸的差別很大很大。
而我隻喜歡媽媽的那種味道。
所以說真的,找一個氣味像我媽的男生一起睡完余生真的不容易啊!
後來,他就成了我老公。
是的,我老公很怕我寫書有粉絲,而這些粉絲會對我有別樣的感情,雖然他不說,但他整天逛三青評論區我就看出來了。
所以上雪在這裡就跟大家公布下,那個跟我談了四年跨國戀的男生,成了我老公。
我跟我老公的愛情真真切切就是那句話:你見,或者不見我,我就在這裡,不悲不喜;你念,或者不念我,情就在這裡,不來不去,兩情若是久長時,又豈在朝朝暮暮。
喜歡他,沒有什麽目的,就只是喜歡他而已,既然喜歡上了,就用一輩子去忘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