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條鞭法,顧名思義就是簡化了賦、役征收手續。
一是把田賦和繁雜的徭役、雜稅合並統一征收;二是把徭役部分地攤入田畝,既根據人丁又依照田畝征收;三是田賦、徭役和雜稅合為一條後,一律征銀。田賦,除政府必須的米麥仍然交實物外,其余以白銀折納;徭役,一律實行銀差,這就肯定了貨幣在賦稅征收中的主導地位。
它的好處顯而易見,首先簡化了賦稅征收手續,客觀上起到了均平賦役,推動社會經濟發展作用。它不但限制官吏巧立名目,加征賦役,從而達到減輕農民負擔,提高其生產積極性。其次它實行賦役折銀征收的辦法,適應和促進了明朝中期後商品經濟的發展。為交納銀兩,農民、手工業者必然把大量產品投入市場,促進商業繁榮。徭役折銀,農民可自由離開土地成為自由勞動力,為資本主義的萌芽和發展創造條件。最後它也推動了中國封建賦役制度的進步,使兩稅法以來由人頭稅向土地稅轉化進程前進了一大步,為清初的攤丁入畝變革奠定了基礎,從而使中國成為了世界矚目的人口大國。
而這項法律很快就遭到了來自各界的反擊,原因就是他觸及了大地主的根本利益,也碰到了不少官員的口袋,這也就使得很多人對於張居正恨之入骨,最終張居正死後不久一條鞭法就被徹底廢除,而他的家人也被充軍發配,借此才算是平息了各地方的怒火。
但那是大明的問題,因為當時的歷史環境並不容許這樣的法規實行下去,大明一朝的矛盾都很尖銳,官員們窮百姓們更窮,再加上皇帝一個不如一個全都是奇葩,所以整個國家一直都處於一個古裡古怪的狀態,但這個時候的大宋卻是完全不一樣的。
大宋的政治環境相對於寬松很多,更何況這個時候的南方大地主、大財閥基本上都被清理乾淨了,他們之前投降張弘范,但是當范文虎奪權之後,便把他們直接處理乾淨,成千上萬的人被扔進了崖山戰場的大海,這一項舉措夏貴並沒有阻攔,見到張弘范戰死之後,夏貴就已經完全以范文虎馬首是瞻了,所以南方的這些人基本已經被消滅乾淨了。
這也就造成了張順此時手裡掌握了大量的空閑土地,而此時因為被大量屠殺和因為躲避戰爭逃跑之後留下的土地更加廣闊,所以這個時候再收取人頭稅已經非常不適合了,所以張順決定廢除這一項已經持續了兩千年的稅收政策,用以鼓勵百姓生養更多的孩子。
而由於大量的土地都在張順也就是朝廷的手裡,所以一條鞭法的最大阻力已經從大地主變成了官吏,不過那些人對於張順也不是什麽問題。
張弘范這一路的攻擊,也算是一場去偽存真的洗禮了,大量的官員都先後投降了張弘范,可是隨著張弘范的軍隊投降、張世傑也被消滅殆盡之後,那些官員已經全都變成了階下囚,張順對他們的感官自然不會很好,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曾經官員都被送到了礦山,既然他們那麽喜歡給別人當奴隸,那麽就遂了他們的心意吧,一家老少全都去那裡當奴隸好了。
當然其中也有一些比較有真才實學,或者為了保住百姓等等特殊原因才投降的官員,雖然也都被留下來使用,但是全都不是作為主官使用的,因為此事的主官基本上都是從部隊走出來的政委級來擔當,他們雖然不一定就是最好的官員,但是他們都是最堅定的張順命令執行著,所以對於這個法令沒有任何的抵觸感。
而剩下的一些一直都沒有投降的官員,張順倒是沒有更好的辦法了,不過張順認為他們既然可以在生死面前站在最堅定的立場上,那麽就一定可以接受這樣的考驗,畢竟大宋對於官員從來也不小氣。
大宋可能是第一個創造高薪養廉的時代,比如名垂千古的包拯,一年的薪水就是相當驚人的。
包拯倒坐南衙開封府時,頭上戴有三頂帽子,即龍圖閣直學士、尚書省右司郎中、權知開封府事。按宋仁宗嘉佑年間頒布的公務員薪水法規《嘉佑祿令》,包拯作為龍圖閣直學士,每年有一千六百五十六貫的貨幣收入,還有十匹綾、三十四匹絹、兩匹羅和一百兩綿的實物收入。
按《宋史?職官志》包拯在開封府做第一把手,每月有三十石月糧,其中包括十五石米、十五石麥,此外每月還有二十捆柴禾、四十捆乾草、每捆大約是後世的十三斤左右,一千五百貫公使錢。
作為外任藩府的高級地方官,朝廷劃撥給包拯二十頃職田,也就是兩千畝耕地,允許他每年收租,並且無需納糧。這兩千畝耕地按每畝租米一石估算,每年也有兩千石米的進項。再查《嘉佑祿令》,權知開封府事每月還有一百貫的添支,每年冬天又發給十五秤的木炭,每秤大概十五斤左右。
根據史料包拯每年的各項實物收入都換成錢,加起來大致是一千多貫,加上兩萬多貫貨幣收入,總共是兩萬兩千多貫。這就是包拯任職開封府時的年薪。按當時四百文銅錢的購買力和後世二百五十元RMB的購買力是相仿的,兩萬兩千貫銅錢大約合計一千三百六十七萬元,想一下這是多麽可怕的。
一個月的收入就有一百多萬的收入,這還都是正規收入,試想一下要想賄賂他需要多麽大的投資,這麽巨大的投資要換會多麽巨大的回報才行,所以大宋對於高薪養廉還是做得很有成效的。
不過人的貪欲總是無限的,大宋一樣還是有貪官汙吏的存在,不過這些人要不就是底層官吏,要不就是想要更大的權利所以只能結黨營私,不過此時經過張順的一些列動作之後,那些曾經的官員集團已經被打壓乾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