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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狐妖的108種吃法》第55章 案件審理(2)
  既然墨子柒讓他將以往的經歷都說出來,那阮小六便不再隱瞞。

  期間,他從親妹妹被賣開始,逐步從離家後被梅姐收留,在員外家打工,周圍同伴逐漸消失,到他跟蹤馬車的過程說得清清楚楚,期間甚至將員外家怎樣坑殺的夥伴都描繪了出來。

  而後,阮小六是怎樣偷偷潛入員外家的,怎樣偷吃了“寶物”,為什麽將孩子轉交他人,又為何前來梅城,怎樣前往亂葬崗找尋到親妹妹的屍體,又用了什麽辦法潛入繡春樓刺殺秦老板,也在當堂逐一闡述了出來。

  當局者迷,旁觀者清這句話,向來都有幾分道理。

  秦老板、阮小六都是當局者,而墨子柒、卜衣候與外面的圍觀百姓,則是旁觀者。

  他們看事情,通常像是聽故事,而阮小六這則故事,有頭有尾,顯然可信度較高。

  可縣衙是個講證據的地方,講故事並不會讓人信任你......

  “聽你此言,整件事情的開端與結尾,你是受害者,而秦老板和那個員外,則是加害別人的惡人?”墨子柒梳理著阮小六故事的思路,隨即余光掃了眼座上的秦老板問道。

  “墨大人!梅城縣衙不能以一個故事給人定罪吧!”

  卜衣候雖然知道阮小六的身上有不少秘密,但也沒想到他竟然將所有的事情都坦白了出來,很明顯他根本便沒打算活著離開。

  但若是秦家因為此事被牽連,自己非但得不到好處,反而還極易被人拖下水。

  不論怎麽說,都不能讓整件事情向刺殺與拐賣孩童以外的情況發展......

  “你的意思是...我辦案不講證據?”

  “呵呵,墨大人恐怕誤會了,下官的意思是,咱們斷案必須講證據,有了證據您才能相信他所說的話,才可能推翻目前刺殺與拐賣兩起案子。”

  “嗯...沒錯,有葛仵作在場,咱們不怕沒有證據。”

  墨子柒盯著卜衣侯笑了笑,隨即便喚人將阮小六妹妹的屍身抬了出來,並在四周做好的遮擋,以避免其暴露在眾目睽睽之下。

  “墨大人,您說說,有什麽證據這人是秦老板殺的?”

  卜衣候不是仵作出身,他湊上來瞥了一眼,自然看不出來什麽門道,而“哥布林”瞧了眼,則微微皺眉,回頭朝著墨子柒問道:“是什麽人會對一個孩子做這麽殘忍的事?”

  “葛仵作既然有疑問,何不親自查驗一下?”

  其實墨子柒有些私心,若是自己當著人家的面說問題,那極有可能會被人駁回,甚至當眾出醜,而若是讓這位仵作先行查驗,則他說的每一句話都可能作為證據錄入。

  在所有證據都尚不明確的情況下,“哥布林”雖是仵作,但在案件審理與推斷方面,卻未必知道哪些需要隱瞞,而哪些可以公布於眾。

  如此,墨子柒便掌握了先機和整起案件的主導權。

  “哥布林”知道墨子柒的想法,可現場只有自己一位名正言順的仵作,他即便不想看,也只能硬著頭皮上了。

  當然,他心裡也清楚,如果自己找出來的線索少了,墨子柒可能借題發揮,讓自己的仵作名聲受到影響,而若是提供的線索多了,恐怕也會對秦老板不利。

  不過,既然秦家人對自己有隱瞞,並未如實交代整件事情的前因後果,那麽“哥布林”其實也不必急於為他們開脫,更何況沒多少人知道,“哥布林”平生最看不起的便是對女人和孩子下手的惡人。

  如果整起案件真的是秦老板在作怪,那很不巧,他把葛仵作兩個忌諱都犯了。

  “來人,將我的包裹帶來!”

  “哥布林”沒有囉嗦,直接朝著最近的衙役喊道,隨後往起袖子,卻看到卜衣候皺眉盯著自己,並且那表情很奇怪。

  顯然,卜衣候不相信“哥布林”,因為他也明白墨子柒的用意,而“哥布林”成名已久,若是當真為了一筆不義之財,將自己的名聲賠進去,肯定也不現實。

  “葛大人!您可要仔細查驗,千萬別漏掉什麽不該漏的!”

  “下官在仵作的位置上待了二十余年,無需卜大人提醒。”

  “哥布林”話落,見自己的包裹被人取來,隨即便解開了繩索,將其中十三柄形色各異的刀刃展現在了所有人的眼前,而後他又拆開一壇酒的泥封,將其圍著屍體撒了一圈,又插上三根朱紅色的香,含好口檀,才朝著屍體施了一禮。

  “姑娘,稍後多有得罪,還請見諒。”

  相比較“哥布林”而言,墨子柒在驗屍方面明顯是業余的,這不單是驗屍方法的差距,也是二者規矩和儀式上的差距。

  墨子柒心中暗自感歎一聲,便陪同其他人等著“哥布林”的查驗結果。

  當然,她心裡也在祈禱,祈禱著他的推論與自己相差不遠......

  “看得出來, 墨大人采用了蒸屍法,時間與火候控制的不錯,沒有對屍身造成太大損傷,所以如今仍有較多的線索可以查驗。”

  “這孩子在活著的時候,沒少遭罪,身上受棍傷十余處,鞭傷十余處,身體多處骨裂與骨折,並且在受傷後,用了些常見的草藥敷了傷口,所以說這孩子被人打成了殘疾也不為過。”

  “從衣料和骨茬縫隙中可以看到泥土,土質偏黑,質地松軟,其中隱約有血和泥土混合,可知在孩子去世短時間內,便被丟棄在了亂葬崗,因此才會有此種泥塊出現。”

  “從脖頸處來看,斬首所用刀具應為重兵器,刃長卻並不鋒利,所以應該是用來經常砍骨頭的刀具,而從骨茬中可見些許兵刃碎屑,可知此刀刃硬脊軟,並非屠戶常用的砍刀。”

  “相反,這種刀應該是專門用來打鬥的,為避免刀身過硬而折斷,才有了這種設計。”

  “所以,可推斷斬首刀刃為戰爭期間常用的斬馬刀或樸刀,此種刀只有官家或有江湖背景的人才會有,尋常人家絕對見不到。”

  “另外,從肘、膝部位可知,屍體處理期間曾有拖拽痕跡,以致骨骼上略有擦痕。”

  “從擦痕來看,摩擦痕跡深度相似,可見並非土地、泥地、砂石地,相反應該是由大塊磚石鋪設而成的場地,而摩擦痕跡內並無地面碎屑,僅有點灰塵集聚在內,可見地面較硬,骨骼無法對其造成損傷,由此可知凶殺現場鋪設的應該是青石地面。”

  “這種地面成本雖然不高,但若是大范圍敷設,也只有鄉紳富商才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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