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把江懷玉從大學校園趕走(十四)
萌玉轉向眾人:“我從小被養父母抱養,三歲開始乾活,五歲的時候,就包了家裡所有的家務。
養父母不許我讀書,不給我提供學費,我為了能上學,不但包了所有的家務,還利用課余時間撿破爛賣,供自己讀書。
因為太小不懂得保護自己,我的手上才留下了這大大小小二十八個傷疤,也長出了這樣一雙骨節分明的筋骨手!”
她看了一眼江懷玉:“我為了節省讀書費用,就隻能想辦法跳級。我十歲開始讀書,十三歲小學畢業,十五歲初中畢業,進入高中讀書,今年十六歲。”
眾人聽著她的經歷,一個個眼露驚奇:十歲讀書,十六歲就高考,那就是說,她隻用了六年的時間,就讀完了小學、初中、高中!
“我今年本應該讀高二,但我聽到養母跟人說,在我高中畢業時就要把我賣給一個浪蕩子,獲取彩禮。為了脫離那個家,請求老師讓我參加高考,幸好,我考上了大學。可是――”
萌玉停頓了一下,將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吸引過來,這才接著說道:“我拿到錄取通知書的那天,家裡為我買肉慶祝,我這個好妹妹拿了一杯家裡自釀的甜酒,向我敬酒。我喝了這杯酒之後,就暈了過去。”
眾人詫異。
有個同學問道:“是不是你昏過去之後,你媽媽就把你關了起來,然後讓她自己的親女兒拿著你的通知書,冒充你的身份來讀書?”
這位同學問出了大家的心聲。
江萌玉卻搖了搖頭。
眾人詫異,不是這樣嗎?
江萌玉高聲道:“我醒來的時候,是在一輛悶罐車上,車子在行駛當中,手腳都被綁住了。我聽到前面車頭駕駛座上的男人說話,才知道,我被養父母給賣了。”
“哇――”
眾同學嘩然:這個女孩居然是被賣了。
不對,那杯甜酒是她的妹妹敬的,那豈不是說,是她妹妹將她給賣?
為了姐姐考上的大學名額,就將姐姐賣給了人販子?
“是的,我被這個好妹妹親手敬的酒藥暈之後,被我的養父母給賣給了人販子,將賣我了五百塊錢,給了我這個好妹妹作上我考取的大學的路費和生活費用。
另外,她們還向人販子提出了條件,要將我賣進一個叫老虎坳的深山裡給人作共妻,並且永遠不許出山來。”
眾人聽著萌玉這話,一個個憤怒了。
十年寒窗苦讀,就為了一朝考上大學,成為天之驕子。
可這苦讀的成果,卻被人截取了,這是一怒。
雖然沒有血緣關系,但好歹叫你一聲爸爸媽媽、妹妹,還一起生活了十六年,怎麽樣都有一點感情吧?居然將一個剛剛考上大學,馬上就能成為天之驕子的準大學生賣給了人販子!
這是二怒。
他們真把人賣了也就賣了,居然還把人賣進深山作幾個男人的共妻,這是要徹底毀了她啊。
這是三怒。
眾人為剛才還被蒙蔽跟著鄙視江萌玉而慚愧,緊接著,看向江懷玉的目光都發紅了:都是這個惡毒的女人,讓他們對一個備受欺壓的善良學生產生了誤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