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美國紐約州。
這是一個貧民社區。
糟糕的環境、粗魯的人,還有恐怖和暴力組成了這裡的一切,罵聲、砸玻璃的聲音、槍聲,各種各樣的聲音充斥著這個地方,滋養著罪惡。
某條陰暗的小巷裡,面朝下趴著一個人,他躺在那裡一動不動,只有鮮血從他身下蔓延開來,也不知道是死是活。
沒有人來救他,也沒有人關注他。
不久前,跟這裡隔著一條街的地方發生了一場戰鬥,一群加勒比人和一群黑人打了起來,他們甚至開了槍,現在那些人已經跑了,附近的人卻還不敢打開門窗。
偶爾有人不得不路過,也行色匆匆,壓根就不會去注意旁邊巷子裡躺著的人。
當然,他們就算看到了,也不會去管——那該是警察來管的事情。
當然,警察一時半會兒,很可能來不了,那些穿製服的人,正忙著抓隔壁那群愛惹事的黑人。
突然,那個趴著的人的手指動了動。
程豪覺得自己渾身酸軟,肚子上好像還破了一道口子。
他出了車禍,還是飛來橫禍。
當時他已經停好自己的車子,正走向不遠處的咖啡館準備迎接人生的第一場相親,馬路上的一輛豪車突然失控,朝著他沖了過來。
他從小接受訓練,警覺性很高,如果只有他一個人,肯定能躲開,偏偏他前面,一個年輕媽媽牽著個背書包的小學生,兩人一起背著古詩都沒有發現危險的降臨。
他推開了那對母子,自己就遭了秧。
現在……他是受了重傷?怎麼沒人來救他?
程豪躺了一會兒,微微恢復了一點力氣,而這時候,他周圍還是一點嘈雜的聲音都沒有。
他耳朵出問題了?大街上出了車禍,怎麼都沒人圍觀?
程豪動了動,睜開眼楮,然後就看到了一些老舊的房子。
他明明在繁華的大街上,怎麼現在……突然出現在城中村裡了?
程豪一愣,緊接著又是一暈,一些不屬於他的記憶,就那麼出現在了他的腦海裡。
他仿佛看電視一樣,看到了一個少年的一生。
那少年經歷的種種,他做不到感同身受,但那少年的人生,他倒是總結了出來。
這個少年名叫程錦浩,出生於1964年。
他的父母都是香港人,家境富裕,在他出生前,這對小夫妻坐了四個月的船,來到美國讀書。
就是在美國留學期間,他們生下了程錦浩。
按照美國1868年□□第14條修正案,所有在美國出生的孩子,都能獲得美國國籍,這對小夫妻就給程錦浩申請了美國國籍,小小的程錦浩,成了一個美籍華人。
不過程錦浩並不是在美國長大的,他出生後不久,就跟隨父母回到了香港,從小在香港長大。
程錦浩的父母很愛他,按照這對夫妻的打算,程錦浩會在香港完成高中學業,然後再到美國讀大學,但這期間發生了意外。
程錦浩十三歲時,他的母親因病去世,他父親受不了打擊,跑到國外去了,還跟家裡失去了聯系。
程家是個大家族,程錦浩的爺爺一共有三位夫人,生了九個子女,程錦浩這一輩人就更多了,因著程錦浩的爺爺還在,程家還沒分家,但並不住在一起。程錦浩的父母就一直帶著程錦浩住在外面。
程錦浩的父親在離開前,把程錦浩托付給了他同父同母的哥哥,程錦浩的大伯。
突然沒了母親,父親也走了,還寄人籬下……正直叛逆期的程錦浩性情大變,原本成績優異的他開始厭學,還時不時在學校裡跟人打架,竟是成了校園一霸,然後就被開除了。
他的大伯給他換了幾個學校,結果都沒讀上幾個月不說,他還跟社會上的人有了來往。
程錦浩太能折騰,再這麼下去一不小心就要學壞了……程大伯焦頭爛額之際,就聽了妻子的勸說,決定把程錦浩送到美國讀書,認為美國的私立學校,應該能把程錦浩教養好,再不濟,被學校關著又沒有了狐朋狗友,程錦浩肯定就惹不出什麼事情來了。
只有十五歲的程錦浩,就這麼被送到了美國。
程錦浩讀書這件事,程大伯交給了自己的妻子去做,讓他的妻子找個好的私立學校送程錦浩進去,再找相熟的人照顧著一點程錦浩——香港人雖然多去英國求學,但前往美國的人也有不少,完全可以找個合適的家庭,讓程錦浩在不住校的時候住過去。
程錦浩是不願意前往美國的,畢竟那裡人生地不熟,但程大伯決定了的事情輪不到他反對,他到底還是被送到了美國。
在船上關了幾個月,程錦浩倒是冷靜了,還想著等到了美國,要好好學習,考父母讀過的大學,結果他到了美國之後,遇到的一切竟然跟他大伯說的完全不一樣。
他並沒有被送進說好的私立學校,而是被送到了一所位於一個很差的社區的公立學校,不僅如此,他寄住的家庭也不是什麼知識分子家庭,相反,那家人男的酗酒女的賭博,夫妻兩個根本就不是正經人。
七十年代的美國,人民的生活水平遠超其他國家,但這裡有很多地方非常亂。
這裡有世界上最好的學校,卻也有充斥著毒品和暴力卻沒幾個人學習的學校。
程錦浩就被送到了沒幾個人讀書的學校。
這所學校招收的都是低收入的底層人士,學校給這些學生免學費,還免費給他們提供早餐和午餐,但那些學生根本不來上課,他們只會在吃飯時間來到學校裡——在這裡讀書的孩子基本上都很貧困,他們就算不吃學校的免費午餐,也依靠社工發的午餐免費券或者救濟中心給的食物生活。
這是一個對從小過慣了富豪生活的程錦浩來說,非常不可思議的地方。
更讓他氣憤的,是他要在這裡生活下去。
他在寄住家庭,只有一個很小很髒的房間,他們還不給他買衣服,不給他食物,以至於他只能穿的髒兮兮的,吃學校分的難吃的免費餐。
他吵過,鬧過,想要回家,然後就被寄住家庭的男人打了,這也就算了,在學校裡,他也成了受人欺凌的底層。
越是貧困的地方,歧視越是嚴重,這個地方華人又非常少……程錦浩孤單一人,竟是處於歧視鏈的底層,被狠狠地收拾了好幾次。
不過,程錦浩從小養尊處優沒受過委屈,小時候還在香港武館學過武術,又處於天不怕地不怕的叛逆期,再加上覺得自己被家人拋棄有著一股子狠勁……他很快就被激發了凶性,被打了幾次之後,他就會還手了,甚至還學會了追著別人打。
恰逢中國功夫風靡美國,一時間竟是沒人敢惹他,他還撈到了幾個手下,又一次在學校裡成了一霸。
不僅如此,在香港只是小打小鬧的他,在這裡還越陷越深,他偷東西、搶劫,連槍都玩過。
他墮落了。
一個舉目無親的少年在這樣一個環境裡,不可能不墮落。
最初的時候,程錦浩是想過要聯系家裡的,但他送出去的消息都石沉大海,根本聯系不上,也可能是沒人想理他……時間一長,他隻當自己沒有家人了。
在能依靠各種違法手段弄來錢之後,程錦浩就從寄住家庭離開了,還離開了那個讓他厭惡的社區,來到別的社區混日子。
如今這地方,就是程錦浩最新的落腳點。
他剛來到這個社區不久,本想找地方偷點錢再去找住處,卻不想突然來了個人,朝著他的肚子捅了幾刀,他就這麼直接趴下了。
程豪看完記憶,心裡“咯 ”一下。
程錦浩已經死了,失血過多死的。
至於他……他應該也死了,只是不知道為什麼,死後竟然穿越到這裡,附身在程錦浩身上,成了程錦浩。
意識到這一點,程豪突然想到,自己這會兒需要求救。
要不然……他怕是又要死一回。
那個捅程錦浩的人,是一心想要殺了程錦浩的,下手非常重,他還能活著簡直不可思議。
大概是他穿了過來的緣故,這身體竟是有了點力氣,程豪慢慢往前爬,總算爬出了昏暗的巷子。
巷子外面有一條不大的街道,有點髒,周圍的房子瞧著跟國內二十世紀初的那些差不多,間或還能看到一些十幾層的高樓,只是大街上的人,絕大多數是黑人,少數是白人,沒有一個程豪熟悉的黃種人。
這些人看過來的目光,還充滿厭惡。
程豪已經爬出了巷子,對著一個路過的人呼救︰“i need help……”
然而那人根本就不理他,反而罵了他幾句,那幾句話帶著濃濃的口音,程豪都沒怎麼聽懂,這也就算了,那人還一腳踢在程豪的肩膀上,將他踢的仰面朝天,這才笑著離開了。
程豪隻覺得自己的力氣已經用盡,快要撐不下去了,就在這時,一個低著頭,長著一頭黑發的少年從街角轉了出來……那是個黃種人!
他鄉遇故知的驚喜程豪算是感覺到了,他也不知道是哪裡來的力氣,爬過去一把抱住了這人的腿︰“救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