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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帥每天都在吃醋2夫人又去命案現場了》第114章
第114章

時霆所說的狗是一條褐白相間的史賓格犬,這種犬的耳朵是褐色的,像兩隻扇子垂在兩側,遠看如同留著荷葉頭的姑娘。

言卿對於史賓格犬有所了解,因為在刑偵大隊裡也養了兩條史賓格血跡犬,經過嚴格系統的訓練,這種血跡犬能夠追尋血跡和氣味。

她曾看過一個挑戰類的節目,有一隻叫草根的血跡犬從被稀釋了2萬億倍的血液中,精準找到了它的目標。

但這個年代顯然沒有這樣的訓練技術,警犬在刑偵中的應用尚不廣泛。

“這是我撿來的狗,本來只是隨便養著,沒想到它對氣味和血跡都特別敏感。”時霆看到堅果,就像老父親看到有所成就的兒子,臉上難得流露出一絲驕傲,“有一次我們在垃圾堆裡發現了一具屍體,身中數刀,血流了一地,經過現場勘察,垃圾堆並非第一現場。而且死者身上沒有任何證件可以表明他的身份,同時也無人報案失蹤,軍警司在張貼了幾天的告示後,屍源依然無法確定。那天我帶堅果去軍警司,良平正好拿著死者的血跡樣本準備放入資料庫,他為了逗堅果就讓堅果聞了聞那個證物袋,調侃說,狗鼻子不是很靈嗎,你能找到這血跡的來源嗎?沒想到堅果汪汪叫了幾聲後就往外跑,我一路跟在它後面,看它把鼻子貼在地面上不停的嗅,直到找到那個垃圾堆,我當時很吃驚,就問它能不能找到第一案發現場,你猜最後怎樣?”

言卿第一次聽時霆說這麼多話,神采飛揚的樣子有點興奮。

“它找到第一現場了?”

時霆望向不遠處那抹褐白色的,正在忙碌的身影,“它直接帶我找到了凶手。原來凶手把行凶時穿過的衣服簡單洗了洗又穿到了身上,而堅果就是順著這個血跡的氣味找到了他。”

“堅果真的太神奇了。”

“你可不要誇它,這樣神奇的次數屈指可數,多數時候,它都一無是處,睡覺才是它的強項。”說話間,時霆已經推著言卿來到了一排低矮的土坯平房前,堅果的脖子上拴著一條狗繩,正被人牽著四處嗅嗅聞聞。

“汪!”大概看到時霆來了,堅果更加賣力,很快就停在一處平房前汪汪的叫了起來。

時霆一喜“找到了。”

時霆和言卿一過去,堅果就搖著尾巴跑過來,不過,它不是圍著自己的主人打轉,而是像隻真正的哈巴狗一樣,在言卿的面前又是搖頭又是晃腦的。

言卿“。”

什麼情況,這隻狗似乎對她格外熱情啊。

身後的白錦走過來,在它的狗腦袋上一拍,“嘿,你這隻色狗,就知道在好看的女孩子面前獻媚。”

時霆無奈的看了它一眼,吹了聲口哨“走。”

堅果抬起屁股,屁顛屁顛的跟在了時霆的身後。

這間平房並不顯眼,在這一帶,這樣白牆灰瓦的房子連成大片。

“屋裡有人。”白錦從窗外看了一眼,從腰間拔出了手槍,後面的人都跟著謹慎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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