撓手背,這更像是謝湘琴想要努力抓住對方的手。
那她們就不是在打架!
越星文道:“以謝湘琴的指甲長度,如果兩人真的發生爭執,嚴重到朱小婷要拿刀捅死她的程度,謝湘琴不可能坐以待斃,隻撓破朱小婷的手背。但事實證明,案發當時,謝湘琴身上沒有打架鬥毆的痕跡,朱小婷也只是手背輕度被抓傷,這不符合公訴方‘兩個女生起了衝突,朱小婷拿刀捅死謝湘琴’的推理前提。因此,謝湘琴指甲中存在的皮膚碎片,並不能證明朱小婷就是凶手,建議法庭不要采納該證據。”
審判長仔細考慮片刻,道:“皮膚組織的證據,說服力不足,不予采納。”
檢方的證據提交完畢。天平開始漸漸朝著朱小婷的方向傾斜。
越星文繼續說:“接下來,我們想向法庭提交一些證據。”
大屏幕中出現幾張照片。
第一張圖片是季曉輝網絡ID為四季如風的購物記錄。
越星文朗聲說道:“四季如風,這是季曉輝在購物網站注冊的ID,已經得到他舍友的證實。檢索購物記錄發現,過去半年中,他除了購買COS動漫服裝之外,還買了兩套日常女裝、女鞋、假發。此外,他還購買過三個動漫手辦。”
下一張圖片中,這三個手辦出現在了謝湘琴的桌上。
越星文微微一頓:“這些價值超過1000元的手辦,他全都送給了謝湘琴。”
******
【無罪辯護-20】
在開庭之前,越星文和藍亞蓉通宵討論了這次庭審的策略。
越星文經常參加辯論會,思路靈活,藍亞蓉是法學院的學霸,對庭審環節更加專業,兩個人仔細討論過後,商量出了一個辦法——
直接幫朱小婷洗白,非常困難,畢竟檢方掌握了大量的人證和物證。那麽,怎樣才能讓審判長相信朱小婷是無辜的呢?
那就是在法庭上找出另一個凶手!
只要另一個凶手的作案動機、證據邏輯、殺死謝湘琴的可能性都超過了朱小婷,那朱小婷的嫌疑自然就會降低,審判長即便是出於“不冤枉無辜”的角度考慮,也不會草率地結案,給朱小婷判決死刑。
季曉輝今天並不在場,今天的被告人只有朱小婷,警察也不可能當場抓住真凶。但是,審判長可以暫時判朱小婷無罪,讓檢察院重新調查該案件,搜集更多的線索。
這就是他們的目的。
庭審進行到這裡,不管是圍觀群眾還是審判長,對“季曉輝”這位女裝大佬的關注度已經完全超過了朱小婷。
辯方提交的證據,雖然不能直接證明季曉輝犯罪,可是,每一個證據,都在提示“本案件存在大量疑點”。
越星文看向審判長,一字一句地道:“這些證據,足以說明季曉輝和謝湘琴的關系並不簡單。謝湘琴是鄒義佳的女朋友,季曉輝作為鄒義佳的舍友,理應避嫌。”
“然而,他不但跟謝湘琴私下來往密切,還送她價格昂貴的手辦,帶她逛漫展,兩人手拉手親密拍照,加上季曉輝多次男扮女裝出入女生宿舍,我們有充足的理由懷疑——季曉輝和謝湘琴在背著人偷情!”
這個結論一出來,全場觀眾都是一臉震撼。
男扮女裝,混去女生宿舍,跟舍友的女朋友偷情……這簡直刷新人類的三觀!
越星文接著說道:“宿管阿姨的證詞中提到,男扮女裝的季曉輝多次在周末晚上回宿舍,早晨很早就離開,理由是自己在外面勤工儉學。這個理由當然是他欺騙宿管的,真正的理由是——周末,703宿舍經常只有謝湘琴一個人!”
林蔓蘿立刻放出了大量朋友圈的截圖。
越星文開始一條一條整理:“5月1日當天,鄒義佳宿舍三人一起打排位,謝湘琴告訴男朋友自己去跟閨蜜看電影,但當天朋友圈顯示,李慧娟、毛玥、朱小婷都趁五一假期回了家,703宿舍只有謝湘琴一人。漫展結束後,季曉輝很大可能進入過女生宿舍。”
“6月6日周末,朋友圈顯示毛玥去通宵自習室上自習,李慧娟不在宿舍,朱小婷坐高鐵去外地參加面試,這個周末季曉輝是不是也‘晚歸’來到了女生宿舍?”
“7月4日,同樣是周末,謝湘琴獨自在宿舍,而當天105宿舍三個男生一起打遊戲,又一次缺了季曉輝,因為,季曉輝正男扮女裝進入女生宿舍!”
一條條朋友圈的截圖列到大屏幕中,每當謝湘琴單獨在宿舍的周末,男生宿舍那邊,季曉輝就不知所蹤。
巧合?
怎麽可能有這麽多的巧合!
越星文最後放出一張截圖:“10月26日案發當天,朱小婷去沙灘燒烤,不在宿舍;李慧娟去單位實習,不在宿舍;毛玥又一次去通宵自習室學習,703宿舍隻留謝湘琴一人。”
越星文看向審判長,誠懇地說:“那麽,季曉輝是不是又來了女生宿舍呢?”
眾人:“…………”
雖然單獨把某個周末拿出來分析會覺得很湊巧,可是,這麽多周末,一步一步推進式分析,最終得出“10月26日季曉輝來到女生宿舍”的結論,真的非常有說服力!
台下的群眾都瞪大眼睛,審判長也坐直了身體,認真聽越星文講述。
越星文接著道:“10月26日,105宿舍的四個男生一起開黑打遊戲,打到凌晨4點,他們可以互相作證4點之前沒有人離開過。但是4點之後呢?由於熬夜的緣故,他們四人都說自己睡到了中午11點,在睡著的狀態下,當然無法確定舍友是否離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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