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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離圖書館》第364頁
  公訴人道:“證據當然不止凶器,還有腳印。”

  大屏幕中放出腳印鑒定的證明材料:“審判長,這是來自案發現場703宿舍的照片,公安機關經過痕跡采集和鑒定,得出結論,案發現場的腳印屬於死者謝湘琴和被告人朱小婷;703宿舍的環境中共采集到四個人的指紋,分別屬於謝湘琴、朱小婷、毛玥和李慧娟四位舍友,由於10月26日早晨毛玥、李慧娟都有不在場證明,宿舍內的腳印和指紋,足以確定案發當時,703宿舍只有死者謝湘琴和被告人朱小婷兩人,沒有發現第三者的痕跡。所以,辯方律師所謂有人殺死謝湘琴、嫁禍給朱小婷的假設是不成立的!”

  公訴人展示給大家的除了照片,還有警方鑒定科專業人員出具的書面鑒定證書。

  鑒定科的人員經驗豐富,加上高科技儀器的幫助,對指紋、腳印的鑒定不可能出現錯誤——痕跡鑒定,這個證據的說服力極強。

  案發現場只有兩人,這該怎麽解釋?

  審判長問:“被告人和辯護律師對該證據是否認可?”

  藍亞蓉直接站了起來,果斷地說道:“不認可。”

  台下旁聽席的群眾們面面相覷。

  藍亞蓉坦然走到朱小婷身邊,微笑著問:“朱小婷,你穿的是多少碼的鞋?”

  朱小婷說:“37碼。”

  藍亞蓉繼續問:“你可知道,謝湘琴穿的是多少碼的鞋子?”

  朱小婷想了一下,確認道:“39碼,她的個子比較高,腳也偏大。”

  藍亞蓉看了林蔓蘿一眼:“請我方助理提交鞋碼相關的證明材料。”

  林蔓蘿放出的圖片中,出現了兩雙同樣款式的涼拖。交叉系帶的簡潔設計,可以當涼鞋搭配休閑的衣服,也可以日常當拖鞋穿。兩雙鞋,一雙紅色、另一雙藍色。

  第二張照片中呈現出鞋子的底部,可以看到,兩雙鞋底的紋路一模一樣。

  藍亞蓉道:“這兩雙鞋是同款不同色,鞋底的紋路都是波浪狀,沒有任何區別,留下的腳印也不會有任何區別。其中,紅色涼鞋屬於謝湘琴,而藍色的這雙……”

  林蔓蘿放出下一張照片。

  只見照片裡,一個穿著藍色連衣裙、藍色涼鞋的女孩,對著鏡頭燦爛地微笑,臉頰還露出兩個可愛的小酒窩。“她”正是不久之前剛讓宿管阿姨確認過,曾多次出現在女生宿舍的——男扮女裝的季曉輝!

  藍亞蓉回頭看向審判長,淡淡說道:“這雙鞋屬於季曉輝。”

  旁聽席的群眾倒抽一口涼氣!

  季曉輝,居然買了一雙跟謝湘琴一模一樣的鞋子?!

  藍亞蓉道:“季曉輝身高175cm,鞋碼偏小,可以穿39碼的鞋。他有一雙跟謝湘琴同款的涼鞋,男扮女裝時,也經常穿這雙鞋。宿管阿姨剛才也證實,季曉輝曾多次出現在女生宿舍。那麽,703宿舍鑒定出來的兩個人的腳印,37碼鞋子留下的腳印,無疑是朱小婷的,可39碼鞋子留下的腳印,真的只是謝湘琴的嗎?”

  公訴人愣了一下,對於辯方律師查出來的女裝大佬同款鞋,他們顯然也很震驚。

  審判長點了點頭,示意她繼續說下去。

  藍亞蓉轉身看向林蔓蘿,讓她放出剛才案發現場的照片,道:“謝湘琴死亡時,腳上穿的正是這雙涼鞋,季曉輝有一雙跟她同款的鞋子,如果季曉輝進入703宿舍,那麽,地面上就只會留下同款的腳印。”

  “由於宿舍地面鋪著石磚,並不像沙灘、雪地,無法通過腳印的深淺來判斷體重,光從痕跡來看,兩雙涼鞋留下的都是39碼帶波浪紋路的腳印,這腳印並不一定屬於謝湘琴!因此,通過腳印來判斷案發現場只有謝湘琴和朱小婷兩個人,這是不可信的!”

  藍師姐平時笑容親切,身材嬌小,看著不像是師姐,反而像小師妹。但此時,站在法庭上的她,聲音清朗有力,目光冷靜沉著,搖身一變,頃刻間變成了幹練女強人的模樣。

  她這段口齒伶俐的辯論,說得公訴人眉頭越皺越緊,審判長也面露懷疑之色。

  審判長問:“公訴方,對辯方律師提交的鞋碼相關證據,是否認可?”

  公訴人沉默片刻,點了一下頭。

  這是公訴方第一次對辯方提交的證據點頭,顯然,他們心裡也開始懷疑這起案件!

  這是個好兆頭。

  藍亞蓉給越星文使了個眼色,坐回去喝水,換星文繼續。

  公訴方開始提交後續證據:“死者謝湘琴的指甲中發現的皮膚碎片,經基因鑒定,屬於朱小婷。案發當日,朱小婷手背有被抓傷的痕跡,跟皮膚組織鑒定的結果相符。”

  越星文道:“被告方認可該證據。但請審判長參考朱小婷的證詞,她進入703宿舍時謝湘琴已經倒在血泊之中,她上前去救人,謝湘琴出於人類本能的求生渴望去抓她的手,謝湘琴的指甲很長,在抓朱小婷的手的過程中,劃傷手背,這很正常。”

  他神色平靜地看向公訴人,坦然說道:“相反,如果當時朱小婷和謝湘琴起了爭執,那麽,謝湘琴就不只是抓傷朱小婷的手背這麽簡單。我想,在坐的各位很多人都見過女生打架,兩個女生打起來的時候,會輕輕用指甲去撓對方的手背嗎?”

  大家這麽一聽,突然覺得這位年輕律師說得很有道理!兩個妹子打架,誰會不痛不癢地去撓對方的手背啊?不是應該直接撓臉、或者乾脆撕頭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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