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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豪門大佬網戀後我紅了》74、第七十四章
漫天灰燼飄在空中,嚴雪宵的臉上殘留血跡,望著倒在地面上的人,聽不出情緒地說了句:“死了。”

嚴濟顧不上腿部傳來的疼痛,他第一次在嚴雪宵面前感受到恐懼,他從小看著長大的侄子似乎變了一個人。

他還沒來得及多想,當救護車趕到嚴雪宵倒在地上,青年心臟處的血跡染紅整件白襯衣,他才意識到他侄子之前受了多嚴重的傷。

阿裴焦急地圍著醫生,看著醫護把青年送到擔架上去,他望見血衣青年閉著眼似乎在說什麼。

他費力地在腦中搜索單詞,忽然靈光一現,重新跑回被燒毀的房子,從燃燒的書架中找到一個破破爛爛的獎杯。

獎杯的杯身已經被灼燒成一片漆黑,他不知道有什麼重要的,但他還是小心地放在青年身邊。

當林斯年知道嚴家的消息已經是兩天以後了,嚴氏家主嚴照墜機身亡,嚴照的左膀右臂嚴文當日被捕入獄,嚴濟雙腿殘疾,只是未曾聽聞任何嚴雪宵的消息。

林夫人坐在餐桌上感嘆:“嚴家從前多鼎盛,如今死的死,殘的殘,入獄的入獄,只留下性子溫和的嚴雪宵,他資歷輕恐怕壓不住嚴照留下的老臣。”

林斯年沒說話,因為他知道嚴雪宵執掌的嚴家才是如日中天的嚴家,夢中遇伏的不止嚴濟一人,如今的嚴雪宵應該在美國生死不知,但為了穩定人心將消息瞞得死死的。

他跟隨母親參加嚴照的葬禮,儀式由嚴照生前好友駱書主持,葬禮上的氣氛暗流湧動,除了嚴夫人抱著嚴文的孩子真心在哭,其餘人各有心思。

他明白這意味著嚴家奪權的正式開始,他能做的僅僅是讓林家不牽涉其中。

林斯年望著嚴照黑白遺像忽然有種不真實感,明明在嚴氏舊邸上見過的人變成了一張冷冰冰的相片。

他隱隱感覺到他所做的夢有的事是可以改變的,有的事是不可以改變的,比如嚴照的死亡。

林斯年送完花圈,走出靈堂時聽見有人在小聲議論,這在過去的嚴家是難以想像的。

“嚴照這個兒子未免太冷情了,聽說在國外讀書,連父親葬禮都不參加。”

“只會讀書能接管嚴家嗎?”

“嚴家胃口太大了,不明白盛極必衰這個道理,我看燕城的天也該變變了。”

林斯年走出嚴邸,心裡默默浮出一個念頭,當嚴雪宵回國那天,燕城的天才真的要變了。

*

邊城三中換了新老師,每天晚自習都有學生纏著老師問題,莊州收拾著書包往外走,正想問沈遲要不要去校門口買夜宵,少年立刻拿起手機走到教室外。

自從那天通完話,沈遲每天都會給嚴雪宵打電話,他想告訴他哥他會好好負責,他會考上燕大,會給他哥買大房子,會一輩子對他哥好。

然而電話那邊始終無人接通,少年捏緊手機,眼裡亮起的光一點點消失,可他抿了抿唇,仍然站在寒冷的夜風中繼續撥通號碼。

可一天、

兩天、

一個月……

他都沒能撥通嚴雪宵的電話,無論他發多少條微信消息,屏幕依然安安靜靜沒有回信,他開始寄信,一封封厚重的信寄往美國,卻彷彿石沉大海般收不到任何回复,他甚至攢錢去過美國的普林斯頓,然而校方卻說沒有嚴雪宵這個人,如同一夕之間被抹去所有痕跡。

即便如此,他比以前還要努力,好不容易圓一點的臉龐迅速清瘦,為了保證足夠的精力他每晚十二點按時睡覺,但每天早上五點起床背書,做的筆記被翻爛了,他不得不重新默寫。

他不知疲憊地複習高考,因為或許嚴雪宵會回來看看他,因為他想嚴雪宵問他成績時他能驕傲地說出第一,他也想嚴雪宵為他驕傲一次。

直播間從剛開始的鼓勵變為了擔憂。

「崽崽要注意身體」

「現在的成績已經很好了,不考燕大也能上名牌大學,沒必要太拼」

「看得我好心疼」

「高考太辛苦了」

日子一天天過下去,學校多了個瘸腿的保安,莊媽媽每晚都會送來煲好的湯,他始終沒能打通嚴雪宵的電話,發消息卻成了習慣。

【沈遲】我一模進全省前一千了

【沈遲】二模進了全省五百名,我還學會自己做醬肉絲了,我可以做給你吃

【沈遲】你還會回來嗎?

他漸漸習慣這樣的生活,邊城遙遠他每個月只能去看奶奶一次,不過每週會和奶奶視頻通話。

然而視頻中的奶奶日漸虛弱,每一周都比上一周更瘦,記憶也更壞,反反复复念叨從前的事,說要給他做醬肉絲。

直到有天屏幕中出現沈夫人漠然的臉:“她上週已經去世了,你不用打過來,她沒什麼可以留給你的。”

少年茫然地立在原地,心臟像是被一隻手攥住,疼得他喘不過氣,那隻手拽著他直跌入黑暗的海底,被無數海水吞沒,耳邊死一般的寂靜。

聽不見。

聽不見了。

他無比恐慌地撥打嚴雪宵的號碼,忍住沒哭:“奶奶去世了,我沒想過要她的錢,我只是想多陪陪她。”

他立在原地站了許久,耳邊漸漸恢復了聲音,電話卻依然無人接通,少年嗓音發澀,垂下眼問:“是我做錯什麼了嗎?”

“我都會改的,我會自己做飯,會自己看書,會一個人照顧好自己,不需要你花太多心思。”

“如果我讓你感到困擾,你不用躲著我,以後我只當你是我哥。”

“奶奶去世了,只有我一個人了。”他的眼眶慢慢紅了,“我還沒有考上燕大,還沒有給你買大房子,你不可以不要我。”

電話那邊是長長的靜默,衣著單薄的少年顫著聲,將一直不敢問的問題問出了口:“哥,你不要我了嗎? ”

可始終無人回應。

少年終於無望地關了手機,從嚴雪宵的房子搬了出來,搬回自己的出租屋,把自己關在狹小的房間中,縮進黑暗的角落。

*

美國,紐約州。

餐廳兩端放置著大理石掛鐘,餐桌上的魚類產自里埃維拉,葡萄酒則是餐廳的侍酒師從世界各地酒窖淘來的,今天準備這支是勃艮第出產的蒙塔榭。

“今天不談公事。”上慣國內酒桌的鄭安顯然看不上度數低的輔餐酒,往對面推了瓶伏特加,“喝完再談。”

一個混血面容的年輕人用不熟練的中文開口:“他的身體不能喝烈酒。”

“年輕人怎麼喝不了酒?”鄭安狀似不滿地嘆了口氣:“還是學哲學的清高,看不上我們這些老人也正常,你父親還在的時候就從不會拒絕。”

嚴雪宵拿起酒杯,把整整一瓶全喝了。

阿裴見過青年過去淡泊恣意的模樣,想要是嚴雪宵的父親還在,其他人根本不敢在他面前這麼放肆。

他還記得嚴雪宵剛知道嚴照死訊時一滴眼淚都沒留,但他看見嚴雪宵在遺像前長跪一夜。

“我記得你去年還去了邊城。”鄭安若無其事問,“那孩子叫沈遲吧?”

“他是誰?”

嚴雪宵抬起狹長的鳳眼。

鄭安看反應不似有假,應該早忘了被拋棄在邊城的那孩子,他沒再多問,他不願意和駱書那隻老狐狸打交道,嚴雪宵回國掌權倒也行,只不過他一直沒摸清軟肋,他又朝青年遞了瓶伏特加。

嚴雪宵喝完整整五瓶酒向餐廳外走去,在走出餐廳那一刻神色驟然冷漠,阿裴擔憂問:“你身體才好,喝這麼多酒沒事吧?”

青年沈默不語,彷彿透著夜色在看一個人。

日子一天天過去,阿裴慢慢看著嚴雪宵在黑暗中蟄伏,從溫和清冷的青年長成喜怒不形於色的男人,唯一沒變的是——

手腕上繫著根破舊的紅繩。

*

離高考六十九天。

六十八天。

六十七天。

……

沈遲沒來過學校。

第五十九天,少年出現在了教室,講台上王老師的眼圈一下子紅了,他迅速低頭揩眼淚裝作擦眼鏡:“同學們,離高考只有兩個月了,千萬不要在最後關頭放棄。”

“你嚇死我了,突然把自己關在房間。”莊州望著專注看書的少年,提著的心放下了。

施梁也哽咽開口:“我們在你門外輪番喊你名字,王老師知道都急死了,你再不出來學校的保安都要去踹門了,燕深也去找他爸爸開鎖,沒發生什麼大事吧?”

“沒有。”

沈遲平靜坐在座位上做題,他把自己關在房間的那十天忽然想通了,沒有人會永遠陪在他身邊,他們也希望自己變成更好的人。

他把自己重新投入到緊張的備考中,不浪費每分每秒,在消息閉塞的邊城迎接高考到來。

高考那天邊城是一個連綿的雨天,莊媽媽送他和莊州去考場,給他們一人塞了支去廟裡祈過福的筆,他接過筆:“謝謝莊媽媽。”

莊媽媽的眼圈紅了紅:“謝什麼,難道要你一個小孩子孤零零上考場。”

沈遲走進考場坐下,他原本以為自己會緊張,可坐在座位上異常鎮定,他望了自己手腕間的紅繩一眼,收回了目光。

第一門考的是語文,他的速度說不上快,但每個字寫得工整無比,作文題目圍繞康德的生平自擬,他的面前浮現出嚴雪宵的面容,他下意識寫下第一句:

德國古典哲學家康德曾說過,世界上有兩件東西能震撼人們的心靈:一件是我們心中崇高的道德標準;另一件是我們頭頂上燦爛的星空。

兩天的高考不知不覺過去,當他走出考場時,邊城被層層疊疊的雨水所覆蓋,空氣中瀰漫著潮濕悶熱的氣息。

保衛處的瘸腿保安遞給他一把傘,他沒接,從雨中走回家。

沈遲回到家,莊媽媽昨天送了他一個新手機,他換了新號碼,將舊手機以及嚴雪宵留下的所有東西裝進一個箱子裡。

他看著箱中的東西驟然陌生,好像他的生命中從未出現過嚴雪宵這個人,他從來也不認識一個在美國上學的研究生。

一直只有他一個人。

他的視線落至手腕,最後也將腕間的紅繩解下放進箱子子裡,像是徹底釋懷般輕輕鬆了口氣。

邊城連綿的雨停了,像是他漫長的青春期,以及無疾而終的愛慕伴隨著雨季的結束——

全都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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