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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宋 (原名蝶鬧蜂忙宣和春)》第137章
第一百三十六章 換得自由

  宅宿務的管理者是「勾當宅宿務知事」,相當於現在的房管所所長,這個官,擱現代是平民百姓不能仰視的巨人物,但擱宋代他還不能算官,就公務員一個。而專門收房租的公務員,則稱之為「掠錢事務官」——都是「吏」,還算不上「眼屎級」。

  海州城的肥肉都是州衙管著,縣衙手中的資源只有三套上房,十餘間中房,下屋百十間。現在最好的上房是現任知縣住的,應召而來的「掠錢事務官」向黃娥推薦他手中唯一剩下的那套上房:「黃小娘,最好的那套上房,咱知縣離任的時候會騰空出來。可要等那時候,黃大人再臨時搬進去,未免倉促了些。

  剩下的兩間上房,一間是王相的親戚租住著,他來海州城替王相採購茶葉,據說宮裡也在用他的茶葉,這人攆不走。最後那套上房雖然有點破敗,但好在院落很大,修繕一下,住上二三十口人不成問題。再說了,姑娘借住這套房子也是臨時的,等現任知縣走了,我們自然要把最好的上房留給黃大人……」

  黃娥稍稍猶豫了一下:「我就租那套吧……我自己在哥哥那裡有屋子,這處只是為了迴避風言風語租的,破敗點也沒甚麼……嗯,我哥哥三名徒弟就是『三星班』的班主,讓他們出面修繕一下,我與老蒼頭兩個人暫時住在那裡……院子破敗沒甚麼,也不能全破敗吧,只挑兩三間好的屋子收拾一下,花錢不多,等我父親到了,他願意搬進去就搬,若不願意搬進去,則又是另外的話。」

  掠錢事務官沖時穿拱了拱手:「長卿兄原來是三星班的師傅啊,我聽說三星班最擅長建築茅廁,如今海州城大戶正在紛紛效仿,我正琢磨著,是不是要將上房也修繕一下……恰好,我手裡還有一筆維修資金,不如這修繕上房的工程就交給三星班。」

  黃娥趕緊接過話題:「好呀,我正擔心這房間大,哥哥不在身邊夜裡會怕得睡不著覺,三星班過來修繕的話,哥哥可以暫時住在上房,現場指點三星班施工……」

  掠錢事務官皺皺眉,那位老蒼頭也皺下眉,林翔嘴唇蠕動了一下,馬上又閉緊了嘴。

  黃娥打算怎麼住,是她的家務事——掠錢事務官皺完眉頭,只管低頭跟黃娥簽署租賃合同,而後收取了一個月的租金,便拱手告辭。黃娥也跟著向縣尉大人告辭……蒙縣尉親自恭送黃娥出了縣衙,一回頭去找掌書記謄錄他弄得的那份衙門文卷,誰知掌書記皺著眉頭看了半天,卻不肯下筆:「蒙大人啊,這份文書有點不妥,可是,瞧文字書寫格式,似乎是老公文做下的——你是不是上當了?

  你說這是黃娥的結案卷宗——僅僅是黃娥嗎?文告上怎麼還有時穿時長卿的名字,從措詞上來看,這份文告彷彿是兩個人的結案報告。」

  蒙縣尉搔搔腦袋:「沒甚麼不妥啊?當初,施衙內他們發現桃花觀案發現場時,確實只有時穿與黃娥站在院中說話,其餘人都被蒙汗藥麻翻了。」

  師爺歎了口氣:「我為甚麼說這是文卷老手寫的,就在於此處——文告開頭從敘述現場情況著眼,提筆是兩個人,落尾是兩個人,整個文告順理成章成了兩個人的『認歸文書』。這文卷最後,再度提到時穿與黃娥時已經水到渠成,等於說黃縣令『認歸』時穿與黃娥兩人,而不僅僅是自家女兒一人……

  算了,這也不是甚麼大事……索性我添上幾筆吧,把這份文告弄得結結實實。嘿嘿,這份文告是黃縣令之女口述的,縱有甚麼不妥,移交的時候黃知縣也不好反駁。」

  提筆在文告上補了幾句,書記官拿起案捲來輕輕搖了搖頭,他其實是想提醒蒙縣尉,這份文告根本不合法,因為現在桃花觀案的司法管轄權已經變了,縣衙沒有權力出結案文件了。

  但想了想,掌書記想到這份這份案卷的當事人:一位是下一任知縣之女;另外一人已經獲得了「大將」的任命……再糾纏於細節已經沒有意義了。

  這位書記官歎著氣,將案卷確立的日期狠狠往前提,提到桃花觀案件發生後不久——那時,桃花觀案件還歸縣衙管。等做完這一切,掌書記不能不給自己一點好處吧,他又隨手將縣衙分給時穿的賞金略略提高了一點,而後招呼蒙縣尉簽名蓋印……

  蒙縣尉做好自己的工作,書記官填上了日期,蓋上官印,低頭琢磨著怎麼把那筆多餘的賞錢提出來裝自家兜裡,順嘴感慨說:「這樣的日子,怕是不長了——光看其女,就如此精明,新來的黃知縣怕不好相處哦。」

  書記官不在縣衙的行政編制中,但朝廷承認其官吏的身份,並且給予相應的品級,甚至承認其任職年限,唯一不好的是:書記官是當地主官自掏腰包聘用的秘書,薪水從主官的俸祿裡出。所以,一般來說,書記官都是官員的心腹,繼任者很少留任前任官員的書記官的,尤其是一個精明的主官,那就更不可能了。

  蒙縣尉撓了撓腦袋,答:「黃知縣好不好相處都沒甚麼,你算是脫離苦海的人了,黃知縣一來就可以回家,而我還指望他給配一名都頭,好讓我從俗物中脫身,也享受下縣尉的悠閒。」

  都頭跟縣尉的區別,一是官一是吏,一個只能指揮衙役,另一個卻還能指揮駐防廂軍。蒙都頭至今享受縣尉待遇,干的還是都頭的活兒——海州「縣尉」在州衙眼裡,也就相當於「都頭」而已,這讓蒙都頭很是惆悵。

  且不說縣衙內一番計較,離開縣衙的這一隊人也不平靜,老蒼頭搶先幾步甩開時穿與林翔,湊在黃娥的車門邊低聲嘟囔:「姑娘,你租上房做甚麼?那套上房二十多間,你我兩人怎住得下,倒是那院子房間空的多,咱就無法拒絕舅老爺來同住了……舅老爺身無長物,這樣一來,姑娘不是得養著他。」

  黃娥咬了咬嘴,回答:「哥哥曾經跟我說,有錢人分三種:一種人有了錢,立刻把銀兩鑄造成別人搬不動的巨型銀錠,並把這種銀錠悄悄埋入地下,連子孫都不敢隨意告之——這種人叫做守財奴,錢在他手裡基本跟沒有一樣,他只是替別人守財而已;

  還有一種人,有了錢擺在明處享受,買兩碗飯吃一碗倒一碗,甚麼東西好吃甚麼,看似今生把該享受的都享受了,死而無憾了。可這樣的人,活著遭人羨慕嫉妒恨,即使這輩子費盡心力守住財產沒被人奪了去,幸而得善終,子孫後代也常遭報應;

  還有一種人,有了錢不擺在明處,花出去購買人心,或者投資——哥哥說,購買人心也是一種投資,而且是回報率很高的投資。哥哥說,這樣,錢才能如流水,源源不斷流出流入,永無止境。

  這次我在海州城幸而得到哥哥的庇護,有了一點自己的空間,有了一點自己的閒錢——孫伯,哪怕把我所有的錢財花出去,換來更多的一點點自由,我覺得值。錢財算甚麼,花出去能買到人心,那麼總有一天會有回報,過去我不明白這個道理,如今,我不做守財奴。

  哥哥專門請了閨學教導,端午過後,我們就要開始上課,不過教授的內容都是哥哥製作的課本……孫伯,這樣吧,你以後每天陪我去閨學上課,我再留下幾個僕人——就是哥哥手中的黑童子,讓他們留下伺候舅老爺,不缺舅舅每天的飯食——這份供養娥娘拿得出,再多,恕娥娘有心無力。」

  老蒼頭想了想:「這樣也好,姑娘搬出去別院居住,外人再也說不上姑娘的閒話。至於姑娘今後還每天要去大郎的院子,那是去閨學上課,讀書上學,誰敢胡言亂語?

  舅老爺這頭啊,咱留下童子,一邊照看房屋,一邊做些簡單飯食,舅老爺每日能見到姑娘,也是姑娘讀書上學的見證人。咱照顧舅老爺每天三頓飯,早晚彼此見一面,其餘時間,舅老爺是遊學也好,會友也好,都與我們無關——如此算一下,倒也花不了多少。」

  黃娥與老蒼頭私下裡算賬,守候在衙門口的段小飄見時穿重新出現,立刻領著鐵匠鋪的兄弟圍了上來,一付阻止他人靠近的模樣。剛才環娘沒有進衙門,她守在馬車裡等候,這會功夫跟鐵匠們混熟了,還能在時穿身邊鑽來鑽去,但其餘人嘛……路上,時穿屢次召喚林翔上前,都被那些鐵匠們又意隔開,直到抵達黃娥新租的宅宿務上房,時穿才找見機會,扯住想跟隨黃娥進院的林翔。悄聲問:「林兄,黃娥的母親陪嫁價值多少。」

  林翔看了時穿一眼,又緊張不安的看著院門——此時,他們是在院外說話的,走進院內的黃娥,回身見到時穿沒有跟上,腳下曾停頓了一下,但發覺舅舅也沒跟上來,她立刻放心的繼續前行。

  林翔回答:「一百萬錢。」

  「一千貫,怎麼會有這麼多?全花光了?怎麼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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